关于石家庄印钞有限公司新增涂布、丝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关于石家庄印钞有限公司新增涂布、丝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你单位所报《 (略) 新增涂布、丝凸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报批版)》已收悉。我局委托河北锦帆 (略) 对该报告表进行了技术评估并通过专家审查。经研究,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据河北 (略) 《 (略) 新增涂布、丝凸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报批版)》,经研究,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 (略) (略) 裕华区翟营南大街37号。
二、应认真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1、废气:主要是丝凸、涂布和清洁产生的有机废气。①丝凸废气,扩建项目丝凸过程UV固化油墨挥发一定量的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选用低挥发性有机物UV固化油墨,丝凸机设备整体密闭,负压运行,年运行3520h,固化采用UV固化,丝凸废气通过专用排风筒和引风机传输至废气收集主管道,最终经现有干式过滤+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气净化效率90%,经45m高排气筒(现有DA002)排放。扩建项目丝凸工序UV固化油墨年用量为52.8t/a,挥发性有机物含量0.35%,以最不利情况:有机组分全部挥发计算,则非*烷总烃产生量0.1848t/a。②涂布废气,扩建项目涂布过程UV固化光油挥发一定量的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选用低挥发性有机物UV固化光油,涂布机设备整体密闭,负压运行,年运行3520h,固化采用UV固化,涂布废气通过专用排风筒和引风机传输至废气收集主管道,最终经现有干式过滤+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气净化效率90%,经45m高排气筒(现有DA002)排放。扩建项目UV固化光油年用量为211.2t/a,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按照最高限值3%计算,以最不利情况:有机组分全部挥发计算,则非*烷总烃产生量6.336t/a。③清洁废气,清洁采用半水基清洗剂,清洁废气直接经车间空调系统负压收集后进入现有干式过滤+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④无组织废气,扩建项目设备运行过程均为全封闭操作,清洗废气经车间空调系统负压收集后进入现有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综上,废气经现有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净化处理,措施可行。
2、噪声:主要为丝凸机、涂布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级为70~85dB(A)。为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通过选购低噪声设备,并加强设备维护与保养,及时淘汰落后设备;加装基础减振;设备置于新工房内隔声。新工房建筑面积39771平方米,地面8.5米,墙体厚度250mm,为降低工房内噪音影响,内墙面采用3mm厚冲孔铝板并在其后加装50mm厚岩棉吸音板,顶板采用30mm吸音蜂膏铝板,外墙增加50mm厚RTF自控相变诸能节能保温砂浆,干挂石材。新工房距离南围墙5.8米。南围墙为240mm厚砖墙,高度3.8米。经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可降低23~30dB(A)),噪声源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经叠加敏感点本底后,声环境各敏感点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因此,项目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3、固体废物:主要是废油墨、废纸板、废橡皮布、废擦机小布、废包装桶、废灯管、废油,均属于危险废物。企业已按照危废间建设要求建设了1座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约为256m2(128m2一间,64m2两间),高度为4.5m,危废有效堆积高度为3m,有效容积为:768m3,可暂存危废量约384t,现有工程产生危废量为158t/a,转运周期为18次/年,每次转运量约为8.8t,扩建项目完成后全厂危废产生量约为279.52 t/a,转运周期调整为30次/年,每次转运量约为9.3t,年转运量最小为320t/a,可确保危废暂存需要。现有工程危险废物贮存间的建设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公告2013年第36号)中相关规定的要求和环保验收要求。①危险废物贮存间密闭建设,门口内侧设立围堰,地面应做好硬化及“三防”措施(防盗、防雨、防渗)。其地面与裙角采用坚固、防渗材料的建造,危废间防渗层的渗透系数小于1×10-10cm/s,建筑材料与危险废物不相溶。②危险废物贮存间门口张贴了标准规范的危险废物标识和危废信息板,屋内张贴了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③不同种类危险废物应有明显的区域划分。④建立了台账并悬挂于危废间内,转入及转出(处置、自利用)需要填写危废种类、数量、时间及负责人员姓名。⑤危险废物贮存间内禁止存放除危险废物及应急工具以外的其他物品。综上所述,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的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总量控制结论
本项目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分别为:本项目实行总量控制的污染物为:COD:5.193t/a、氨氮:0.717t/a;废气:SO2:0.37t/a、NOX:0.512t/a。
三、本项目如发生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变动的,须重新报批。
四、项目的环境监察工作由裕华区生态环境局负责。
你单位所报《 (略) 新增涂布、丝凸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报批版)》已收悉。我局委托河北锦帆 (略) 对该报告表进行了技术评估并通过专家审查。经研究,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据河北 (略) 《 (略) 新增涂布、丝凸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报批版)》,经研究,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 (略) (略) 裕华区翟营南大街37号。
二、应认真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1、废气:主要是丝凸、涂布和清洁产生的有机废气。①丝凸废气,扩建项目丝凸过程UV固化油墨挥发一定量的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选用低挥发性有机物UV固化油墨,丝凸机设备整体密闭,负压运行,年运行3520h,固化采用UV固化,丝凸废气通过专用排风筒和引风机传输至废气收集主管道,最终经现有干式过滤+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气净化效率90%,经45m高排气筒(现有DA002)排放。扩建项目丝凸工序UV固化油墨年用量为52.8t/a,挥发性有机物含量0.35%,以最不利情况:有机组分全部挥发计算,则非*烷总烃产生量0.1848t/a。②涂布废气,扩建项目涂布过程UV固化光油挥发一定量的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选用低挥发性有机物UV固化光油,涂布机设备整体密闭,负压运行,年运行3520h,固化采用UV固化,涂布废气通过专用排风筒和引风机传输至废气收集主管道,最终经现有干式过滤+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气净化效率90%,经45m高排气筒(现有DA002)排放。扩建项目UV固化光油年用量为211.2t/a,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按照最高限值3%计算,以最不利情况:有机组分全部挥发计算,则非*烷总烃产生量6.336t/a。③清洁废气,清洁采用半水基清洗剂,清洁废气直接经车间空调系统负压收集后进入现有干式过滤+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④无组织废气,扩建项目设备运行过程均为全封闭操作,清洗废气经车间空调系统负压收集后进入现有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综上,废气经现有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净化处理,措施可行。
2、噪声:主要为丝凸机、涂布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级为70~85dB(A)。为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通过选购低噪声设备,并加强设备维护与保养,及时淘汰落后设备;加装基础减振;设备置于新工房内隔声。新工房建筑面积39771平方米,地面8.5米,墙体厚度250mm,为降低工房内噪音影响,内墙面采用3mm厚冲孔铝板并在其后加装50mm厚岩棉吸音板,顶板采用30mm吸音蜂膏铝板,外墙增加50mm厚RTF自控相变诸能节能保温砂浆,干挂石材。新工房距离南围墙5.8米。南围墙为240mm厚砖墙,高度3.8米。经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可降低23~30dB(A)),噪声源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经叠加敏感点本底后,声环境各敏感点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因此,项目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3、固体废物:主要是废油墨、废纸板、废橡皮布、废擦机小布、废包装桶、废灯管、废油,均属于危险废物。企业已按照危废间建设要求建设了1座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约为256m2(128m2一间,64m2两间),高度为4.5m,危废有效堆积高度为3m,有效容积为:768m3,可暂存危废量约384t,现有工程产生危废量为158t/a,转运周期为18次/年,每次转运量约为8.8t,扩建项目完成后全厂危废产生量约为279.52 t/a,转运周期调整为30次/年,每次转运量约为9.3t,年转运量最小为320t/a,可确保危废暂存需要。现有工程危险废物贮存间的建设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公告2013年第36号)中相关规定的要求和环保验收要求。①危险废物贮存间密闭建设,门口内侧设立围堰,地面应做好硬化及“三防”措施(防盗、防雨、防渗)。其地面与裙角采用坚固、防渗材料的建造,危废间防渗层的渗透系数小于1×10-10cm/s,建筑材料与危险废物不相溶。②危险废物贮存间门口张贴了标准规范的危险废物标识和危废信息板,屋内张贴了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③不同种类危险废物应有明显的区域划分。④建立了台账并悬挂于危废间内,转入及转出(处置、自利用)需要填写危废种类、数量、时间及负责人员姓名。⑤危险废物贮存间内禁止存放除危险废物及应急工具以外的其他物品。综上所述,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的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总量控制结论
本项目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分别为:本项目实行总量控制的污染物为:COD:5.193t/a、氨氮:0.717t/a;废气:SO2:0.37t/a、NOX:0.512t/a。
三、本项目如发生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变动的,须重新报批。
四、项目的环境监察工作由裕华区生态环境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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