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阳和泽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洛阳和泽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负责审批的环保行政部门意见:
洛环涧表〔2023〕6号
关于洛阳和泽 (略)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根据《洛阳和泽 (略)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分析结论、专家技术评审意见,我分局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表》,同意该项目按相关规定报批建设。
一、项目建设内容
该项 (略) 涧西区西马沟三西路 18 号,利用现有生产车间进行建设。项目厂区大门东侧为1栋三层办公楼, (略) ,厂区南侧车间自东向西分别为 (略) 、赛诺亚(洛阳) (略) 、洛阳绿潮 (略) 、 (略) 仓库。距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厂区南侧西马沟村。
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建设中应认真按照《报告表》和本批复的要求,应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2、施工期,该项目不新增建(构)筑物。
3、营运期,该项目废气主要为新建喷砂房喷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喷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覆膜滤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同时应满足《 (略) 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颗粒物排放要求。
该项目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
该项目运营期间噪声经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标准均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噪声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该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经收集后放至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进行综合利用。
四、如果今 (略) 颁布新的标准,届时建设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
五、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六、本批复有效期五年。本项目自批复之日起五年后开工建设的,应报我局重新审核。本批复生效后,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分局审批。
2023年4月12日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 (略) 涧西区安徽路53号涧西区政府综合办公楼3楼,邮编:*
联系电话:0379-*
负责审批的环保行政部门意见:
洛环涧表〔2023〕6号
关于洛阳和泽 (略)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根据《洛阳和泽 (略)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分析结论、专家技术评审意见,我分局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表》,同意该项目按相关规定报批建设。
一、项目建设内容
该项 (略) 涧西区西马沟三西路 18 号,利用现有生产车间进行建设。项目厂区大门东侧为1栋三层办公楼, (略) ,厂区南侧车间自东向西分别为 (略) 、赛诺亚(洛阳) (略) 、洛阳绿潮 (略) 、 (略) 仓库。距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厂区南侧西马沟村。
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建设中应认真按照《报告表》和本批复的要求,应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2、施工期,该项目不新增建(构)筑物。
3、营运期,该项目废气主要为新建喷砂房喷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喷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覆膜滤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同时应满足《 (略) 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颗粒物排放要求。
该项目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
该项目运营期间噪声经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标准均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噪声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该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经收集后放至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进行综合利用。
四、如果今 (略) 颁布新的标准,届时建设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
五、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六、本批复有效期五年。本项目自批复之日起五年后开工建设的,应报我局重新审核。本批复生效后,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分局审批。
2023年4月12日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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