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泉港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信息公开表(祥云北路至肖厝作业区疏港通道一期工程项目)
泉州市泉港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信息公开表(祥云北路至肖厝作业区疏港通道一期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 | 祥云北路至肖厝作业区疏港通道一期工程 |
审批文号 | 泉泉港环评[2023]表7号 |
审批时间 | 2023年4月6日 |
环保部门批复内容 | (略) 泉港石化工 (略) : 你公司报 (略) 佳盛 (略) 编制的《祥云北路至肖厝作业区疏港通道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起点位于祥云北路与兴福路交叉口,路线由西南向东北延伸,终点止于沿海大通道,与沿海大通道平交,路线全长约0.795公里,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涵洞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及道路附属设施等工程,具体建设内容以报告表核定为准。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原则同意该工程项目建设。 二、在工程建设和投入运行中,你公司应认真对照并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生态保护措施。采取设置施工围挡、挂牌保护的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落实减少植被破坏、防止水土流失等防护措施;主体工程、弃渣场和临时用地施工前做好表土剥离存放,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复垦或复植等生态修复工作。 2、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期噪声控制,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使噪声控制在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规定限值内,防止噪声扰民。 3、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并加强施工车辆管理,降低车辆尾气影响。施工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4、水污染防治。项目施工生活污水纳入当地的污水处理系统,不单独外排,施工生产废水采用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抑尘洒水,不外排。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及时清运、妥善处理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做好施工弃土弃渣和施工垃圾处理处置。禁止在施工场地内进行机械维修,避免产生废油等危险废物。 6、运营期应加强道路排水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措施,加强交通疏导与道路管理;做好道路两侧绿化管理,以降低噪声和吸附扬尘;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交通噪声对道路沿线敏感点的影响。 7、环境风险防范。加强建设施工过程的环境管理和监督工作,完善危险品运输管理制度,强化风险防范意识,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制定有针对性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杜绝突发性污染事故发生。 三、你单位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 (略)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项目开展竣工环保验收。验收过程不得弄虚作假,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四、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复后,若工程建设的性质、规模、地点等发生重大变化,应依法重新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五、我 (略) 泉港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按全链条环境监管要求,开展该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抽查工作。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地址: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 (略) 泉港生态环境局审批股 电话:0595-* |
项目名称 | 祥云北路至肖厝作业区疏港通道一期工程 |
审批文号 | 泉泉港环评[2023]表7号 |
审批时间 | 2023年4月6日 |
环保部门批复内容 | (略) 泉港石化工 (略) : 你公司报 (略) 佳盛 (略) 编制的《祥云北路至肖厝作业区疏港通道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起点位于祥云北路与兴福路交叉口,路线由西南向东北延伸,终点止于沿海大通道,与沿海大通道平交,路线全长约0.795公里,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涵洞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及道路附属设施等工程,具体建设内容以报告表核定为准。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原则同意该工程项目建设。 二、在工程建设和投入运行中,你公司应认真对照并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生态保护措施。采取设置施工围挡、挂牌保护的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落实减少植被破坏、防止水土流失等防护措施;主体工程、弃渣场和临时用地施工前做好表土剥离存放,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复垦或复植等生态修复工作。 2、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期噪声控制,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使噪声控制在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规定限值内,防止噪声扰民。 3、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并加强施工车辆管理,降低车辆尾气影响。施工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4、水污染防治。项目施工生活污水纳入当地的污水处理系统,不单独外排,施工生产废水采用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抑尘洒水,不外排。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及时清运、妥善处理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做好施工弃土弃渣和施工垃圾处理处置。禁止在施工场地内进行机械维修,避免产生废油等危险废物。 6、运营期应加强道路排水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措施,加强交通疏导与道路管理;做好道路两侧绿化管理,以降低噪声和吸附扬尘;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交通噪声对道路沿线敏感点的影响。 7、环境风险防范。加强建设施工过程的环境管理和监督工作,完善危险品运输管理制度,强化风险防范意识,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制定有针对性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杜绝突发性污染事故发生。 三、你单位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 (略)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项目开展竣工环保验收。验收过程不得弄虚作假,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四、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复后,若工程建设的性质、规模、地点等发生重大变化,应依法重新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五、我 (略) 泉港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按全链条环境监管要求,开展该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抽查工作。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地址: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 (略) 泉港生态环境局审批股 电话:05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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