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4.5万吨聚丙烯酰胺及配套16.7万吨丙烯酰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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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4.5万吨聚丙烯酰胺及配套16.7万吨丙烯酰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3-04-12 文章来源:海南 (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的相关要求》(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对年产4.5万吨聚*烯酰胺及配套16.7万吨*烯酰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4.5万吨聚*烯酰胺及配套16.7万吨*烯酰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东方临港产业园区

建设内容:项目建设16.7万吨/年30%*烯酰胺(AM)单体溶液生产线,一条0.5万吨/年阳离子聚*烯酰胺固体生产线,两条阴离子聚*烯酰胺固体生产线,一条1.5万吨/年聚*烯酰胺乳液生产线。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海南 (略)

联系人:刘永胜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编制单位:海南中特 (略)

联系人:王静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联系地址: (略) 龙华区龙昆南路延长线迎宾大道保明村

四、公众意见表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_*.html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建设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此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对于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如果反对,请说明反对理由;

3、对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的认识;

4、对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

5、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话联系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海南 (略)

2023-04-12

发布时间:2023-04-12 文章来源:海南 (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的相关要求》(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对年产4.5万吨聚*烯酰胺及配套16.7万吨*烯酰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4.5万吨聚*烯酰胺及配套16.7万吨*烯酰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东方临港产业园区

建设内容:项目建设16.7万吨/年30%*烯酰胺(AM)单体溶液生产线,一条0.5万吨/年阳离子聚*烯酰胺固体生产线,两条阴离子聚*烯酰胺固体生产线,一条1.5万吨/年聚*烯酰胺乳液生产线。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海南 (略)

联系人:刘永胜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编制单位:海南中特 (略)

联系人:王静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联系地址: (略) 龙华区龙昆南路延长线迎宾大道保明村

四、公众意见表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_*.html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建设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此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对于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如果反对,请说明反对理由;

3、对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的认识;

4、对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

5、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话联系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海南 (略)

2023-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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