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梅河口市河东热力热源厂扩建工程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梅河口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梅河口市河东热力热源厂扩建工程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略) 发展和改革局 (略) 河东热力热源厂扩建工程

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略) (略) :
你单位《关于申请 (略) 河东热力热源厂扩建工程节能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该项目(项目代码:2112-*-04-01-*)总投资6300万元,占地面积31082平方米,建筑面积25394平方米。新建锅炉房、石灰石储罐、干煤棚、水处理间、脱硫设备间等及附属配套设施。新建两台70MW锅炉。 (略) 工程 (略) 出具的《 (略) 河东热力热源厂扩建工程节能报告的评审报告》(白城咨询能评字〔2023〕11号),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该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4206.85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电力318.54万千瓦时,折391.49吨标准煤;煤37300吨,折21410.2吨标准煤;产出热力*.34GJ,折17594.84吨标准煤。 (略) 能源消费量。
三、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改进和加强节能工作:
(一)根据《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的规定及项目用能情况,结合同类项目实际能源消耗情况,参照同行业的先进耗能指标,制定项目能源消耗定额制度并严格执行,定期分析实际执行情况并总结推广节能经验。
(二)根据国家节能法规和国家能源管理标准,积极开展能源审计工作,进一步节约能源、降低能耗。
(三)修改完善后的《节能报告》应作为项目施工、验收和后期运营管理的重要依据。
四、请你单位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管理,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
五、我局将适时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六、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在审查意见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审查意见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查意见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查意见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23日

(略) 发展和改革局 (略) 河东热力热源厂扩建工程

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略) (略) :
你单位《关于申请 (略) 河东热力热源厂扩建工程节能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该项目(项目代码:2112-*-04-01-*)总投资6300万元,占地面积31082平方米,建筑面积25394平方米。新建锅炉房、石灰石储罐、干煤棚、水处理间、脱硫设备间等及附属配套设施。新建两台70MW锅炉。 (略) 工程 (略) 出具的《 (略) 河东热力热源厂扩建工程节能报告的评审报告》(白城咨询能评字〔2023〕11号),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该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4206.85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电力318.54万千瓦时,折391.49吨标准煤;煤37300吨,折21410.2吨标准煤;产出热力*.34GJ,折17594.84吨标准煤。 (略) 能源消费量。
三、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改进和加强节能工作:
(一)根据《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的规定及项目用能情况,结合同类项目实际能源消耗情况,参照同行业的先进耗能指标,制定项目能源消耗定额制度并严格执行,定期分析实际执行情况并总结推广节能经验。
(二)根据国家节能法规和国家能源管理标准,积极开展能源审计工作,进一步节约能源、降低能耗。
(三)修改完善后的《节能报告》应作为项目施工、验收和后期运营管理的重要依据。
四、请你单位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管理,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
五、我局将适时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六、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在审查意见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审查意见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查意见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查意见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23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