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4月12日关于拟作出沈阳采油厂前进-静安堡风力发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4月12日关于拟作出沈阳采油厂前进-静安堡风力发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4月1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查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2日-2023年4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24-* *
联系地址: (略) (略) 府大路2 (略) 行政审批局D4-13综合受理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沈阳采油厂前进-静安堡风力发电工程 | 新民 市 | 中国石 (略) (略) 沈阳采油厂 | 中煤科工集团沈 (略) |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关于沈阳采油厂前进-静安堡风力发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项(沈发改核字〔2023〕5号)对项目进行了核准。 | 项 (略) (略) 境内。总占地面积为*.8平方米,其中,永久占地面积为91850.8平方米。 项目为新建项目,拟新建5台单机容量为6.25兆瓦的分散式风机发电机组。其中F1、F2、F3号风机各配套建设1台35千伏箱式变压器,F4、F5号风机各配套建设1台6千伏箱式变压器;新建1座66千伏升压站(升压站安装1台25MVA主变压器)和2座汇集站。项目年发电量为0.8亿千瓦时,全部由沈阳采油厂自行消纳。 项目总投资17861.8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5万元。 | 1.废气 工程施工期采取施工现场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挡,开挖作业时,施工现场及时洒水抑尘;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时,车辆保证采取苫布密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行驶路线,尽量避开居民集中区,控制车辆行驶速度;施工机械应满足《关于进 (略)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 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的通知》中相关要求,降低施工扬尘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气。 2.废水 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利用村屯既有旱厕,定期清掏。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 运营期无值守人员,无生活污水。 3.噪声、光影 项目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22点至次日6点)不施工、合理布置施工场地、运输车辆适当减速等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风机,根据“报告表”,距离风机400米处噪声昼夜间贡献值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距风机最近的声环境敏感点为西北侧709米处的小太平庄村噪声昼夜间预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升压站厂界四周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根据“报告表”,项目风机光影影响范围内无居民等敏感点。 4.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建 (略) 政指定地点,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风机、升压站维护维修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及废变压器油、废防渗布、废变压器。 废铅蓄电池、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及废变压器油、废防渗布均属于危险废物,其中废铅蓄电池产生时由有危险废物回收处置资质的单位定期入场回收处理;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及废变压器油经卸油口导出,桶装收集后与废防渗布一起委托有危险废物回收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废变压器均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厂家统一回收。 5.生态 项目选址均位于沈阳采油厂废弃井场内,项目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不随意压占、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施工时进行表土剥离,并按顺序回填。临时堆土用装土编织袋拦挡、苫布覆盖,防止水土流失,待施工结束后,进行平整场地,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建设。 工程选址不涉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施工时合理安排工期,当施工遇强风及沙尘暴天气时,及时停止施工;施工过程中对临时开挖土方采用防尘网进行苫盖;线路经过林地时采取高跨的方式进行架设,不随意砍伐树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通过播撒草籽、种植灌木等措施,减少对土地沙化的影响。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4月1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查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2日-2023年4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24-* *
联系地址: (略) (略) 府大路2 (略) 行政审批局D4-13综合受理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沈阳采油厂前进-静安堡风力发电工程 | 新民 市 | 中国石 (略) (略) 沈阳采油厂 | 中煤科工集团沈 (略) |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关于沈阳采油厂前进-静安堡风力发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项(沈发改核字〔2023〕5号)对项目进行了核准。 | 项 (略) (略) 境内。总占地面积为*.8平方米,其中,永久占地面积为91850.8平方米。 项目为新建项目,拟新建5台单机容量为6.25兆瓦的分散式风机发电机组。其中F1、F2、F3号风机各配套建设1台35千伏箱式变压器,F4、F5号风机各配套建设1台6千伏箱式变压器;新建1座66千伏升压站(升压站安装1台25MVA主变压器)和2座汇集站。项目年发电量为0.8亿千瓦时,全部由沈阳采油厂自行消纳。 项目总投资17861.8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5万元。 | 1.废气 工程施工期采取施工现场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挡,开挖作业时,施工现场及时洒水抑尘;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时,车辆保证采取苫布密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行驶路线,尽量避开居民集中区,控制车辆行驶速度;施工机械应满足《关于进 (略)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 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的通知》中相关要求,降低施工扬尘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气。 2.废水 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利用村屯既有旱厕,定期清掏。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 运营期无值守人员,无生活污水。 3.噪声、光影 项目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22点至次日6点)不施工、合理布置施工场地、运输车辆适当减速等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风机,根据“报告表”,距离风机400米处噪声昼夜间贡献值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距风机最近的声环境敏感点为西北侧709米处的小太平庄村噪声昼夜间预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升压站厂界四周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根据“报告表”,项目风机光影影响范围内无居民等敏感点。 4.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建 (略) 政指定地点,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风机、升压站维护维修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及废变压器油、废防渗布、废变压器。 废铅蓄电池、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及废变压器油、废防渗布均属于危险废物,其中废铅蓄电池产生时由有危险废物回收处置资质的单位定期入场回收处理;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及废变压器油经卸油口导出,桶装收集后与废防渗布一起委托有危险废物回收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废变压器均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厂家统一回收。 5.生态 项目选址均位于沈阳采油厂废弃井场内,项目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不随意压占、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施工时进行表土剥离,并按顺序回填。临时堆土用装土编织袋拦挡、苫布覆盖,防止水土流失,待施工结束后,进行平整场地,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建设。 工程选址不涉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施工时合理安排工期,当施工遇强风及沙尘暴天气时,及时停止施工;施工过程中对临时开挖土方采用防尘网进行苫盖;线路经过林地时采取高跨的方式进行架设,不随意砍伐树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通过播撒草籽、种植灌木等措施,减少对土地沙化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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