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4月12日关于拟作出辽宁睿兴新能源有限公司沈北新区退役风电叶片回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4月12日关于拟作出辽宁睿兴新能源有限公司沈北新区退役风电叶片回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4月1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查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2日-2023年4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24-* *
联系地址: (略) (略) 府大路2 (略) 行政审批局D4-13综合受理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辽 (略) 沈北新区退役风电叶片回收项目 | 沈北新区 | 辽 (略) | 辽宁 (略) | (略) 沈北新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辽 (略) 沈北新区退役风电叶片回收项目》项目备案证明(沈北发改备字〔2023〕8号)对项目进行了备案 | 项 (略) (略) 沈北新区七星大街75-7号,沈北新区太平洋产业园内。项目东侧为沈阳 (略) ,南侧为空地,西侧为辽宁 (略) 和绿地,北侧为闲置库房。 项目为新建项目,租用产业园内闲置厂房,占地面积为600平方米。在现有厂房内设置1条生产线,项目以退役风电叶片及风电叶片边角料为主要原料,通过剪切破碎、筛分、清洗、脱水等工序,年产玻璃钢沙约4997吨。 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项目供电、供水、排水 (略) 政工程,供暖采用电采暖。 | 1.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剪切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废气。 项目剪切破碎、筛分工序均采用一体化密闭设备,物料经密闭输送带输送,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根据“报告表”,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项目各生产工序均在密闭厂房内,厂界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2.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清洗、脱水工序产生的废水和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标准要求后,循环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 (略) 政管网排入沈北新区道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根据“报告表”,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等满足《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标准。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剪切破碎一体化设备、清洗脱水机、风机等设备。项目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安装减振基础、将产噪设备布置于封闭厂房内等措施,再经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根据“报告表”,项目夜间不生产,厂界四周昼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收尘灰、废布袋、沉淀渣、废机油和废油桶、含油抹布、生活垃圾等。 废机油和废油桶、含油抹布等均属于危险废物,经相应容器收集后,分类分区暂存于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收尘灰、废布袋、沉淀渣等均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内,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5.地下水 项目将危险废物暂存间等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化粪池、生产车间等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并按照相关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4月1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查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2日-2023年4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24-* *
联系地址: (略) (略) 府大路2 (略) 行政审批局D4-13综合受理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辽 (略) 沈北新区退役风电叶片回收项目 | 沈北新区 | 辽 (略) | 辽宁 (略) | (略) 沈北新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辽 (略) 沈北新区退役风电叶片回收项目》项目备案证明(沈北发改备字〔2023〕8号)对项目进行了备案 | 项 (略) (略) 沈北新区七星大街75-7号,沈北新区太平洋产业园内。项目东侧为沈阳 (略) ,南侧为空地,西侧为辽宁 (略) 和绿地,北侧为闲置库房。 项目为新建项目,租用产业园内闲置厂房,占地面积为600平方米。在现有厂房内设置1条生产线,项目以退役风电叶片及风电叶片边角料为主要原料,通过剪切破碎、筛分、清洗、脱水等工序,年产玻璃钢沙约4997吨。 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项目供电、供水、排水 (略) 政工程,供暖采用电采暖。 | 1.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剪切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废气。 项目剪切破碎、筛分工序均采用一体化密闭设备,物料经密闭输送带输送,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根据“报告表”,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项目各生产工序均在密闭厂房内,厂界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2.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清洗、脱水工序产生的废水和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标准要求后,循环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 (略) 政管网排入沈北新区道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根据“报告表”,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等满足《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标准。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剪切破碎一体化设备、清洗脱水机、风机等设备。项目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安装减振基础、将产噪设备布置于封闭厂房内等措施,再经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根据“报告表”,项目夜间不生产,厂界四周昼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收尘灰、废布袋、沉淀渣、废机油和废油桶、含油抹布、生活垃圾等。 废机油和废油桶、含油抹布等均属于危险废物,经相应容器收集后,分类分区暂存于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收尘灰、废布袋、沉淀渣等均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内,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5.地下水 项目将危险废物暂存间等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化粪池、生产车间等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并按照相关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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