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华新能源科技(东营)有限公司锅炉蒸汽供应优化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公开
胜华新能源科技(东营)有限公司锅炉蒸汽供应优化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公开
2021年4月山东石大胜华 (略) 委托青岛欧赛斯环境与 (略) 编制了《山东石大胜华 (略) 锅炉蒸汽供应优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21年6月8日 (略) 生态环境局垦利区分局出具的《关于山东石大胜华 (略) 锅炉蒸汽供应优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东环垦分审[2021]2号)。2021年9月, (略) 组织架构调整,将锅炉蒸汽供应优化项目划归至胜华新能源科技(东营)有限公司名下。
胜华新能源科技(东营)有限公司锅炉蒸汽供应优化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于2022年11月10日建成。胜华新能源科技(东营)有限公司锅炉蒸汽供应优化项目调试起止日期为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4月13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2017]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现将本项目环保设施调试日期向社会公开,我司将依法积极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地点: (略) 垦利区同兴路198号,胜华新能源现有厂区西部,现有主厂房及炉后设施东侧
联系人:王帅
电话:*
建设项目建设规模:
新建1台140t/h煤粉炉,与原有140t/h煤粉炉互为备用,配套建设相应的锅炉房等设施。扩建后总供热能力不变,不增加原辅材料、燃料消耗量。项目实际总投资81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45万元。
建设项目污染物产排情况、环保设施建设情况及执行标准:
废水:
本项目新建燃煤锅炉与原有锅炉互为备用,两台锅炉不同时运行,项目建设前后排水量未发生变化,不新增废水量。
本项目锅炉运行时产生的废水主要是锅炉循环排污水和脱硫废水,依托原有污水处理站,经“调节+曝气”处理达标后排入东营博川 (略) 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废气:
本项目主要废气为锅炉烟气及输煤系统废气。
(1)锅炉烟气
新建锅炉单独设置脱硝、除尘设施(低氮燃烧+SCR脱硝+布袋除尘器除尘),依托原有脱硫设施(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烟气通过原有的1根高120m、内径3.2m的排气筒排放,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汞及其化合物、烟气黑度达到《 (略)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9)表2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废气中氨达到《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2301-2017)表13中SCR脱硝技术逃逸氨浓度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要求。
(2)输煤系统废气
磨煤给煤粉系统处于负压状态;输煤阶段、磨煤阶段、灰库、粉仓等输煤系统废气均分别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合并通过新建的1根高28m、内径0.3m的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颗粒物达到《 (略)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的“重点控制区”限值。
(3)无组织废气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依托的煤厂全密闭,厂区定期喷淋降尘。颗粒物厂界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厂界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标准要求。
噪声:
采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控制噪声源和噪声传播途径,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炉灰、炉渣、脱硫石膏、废布袋、废机油、废SCR催化剂。
废机油、废SCR催化剂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内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
炉灰、炉渣、脱硫石膏、废布袋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炉灰、炉渣、脱硫石膏外售处理,废布袋由厂家回收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2020)。
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内危险废物暂存间,位于厂区南部,已与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合同见附件)。危险废物暂存间满足防雨、防晒、防渗要求,建立了台账及危废管理制度,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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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山东石大胜华 (略) 委托青岛欧赛斯环境与 (略) 编制了《山东石大胜华 (略) 锅炉蒸汽供应优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21年6月8日 (略) 生态环境局垦利区分局出具的《关于山东石大胜华 (略) 锅炉蒸汽供应优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东环垦分审[2021]2号)。2021年9月, (略) 组织架构调整,将锅炉蒸汽供应优化项目划归至胜华新能源科技(东营)有限公司名下。
胜华新能源科技(东营)有限公司锅炉蒸汽供应优化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于2022年11月10日建成。胜华新能源科技(东营)有限公司锅炉蒸汽供应优化项目调试起止日期为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4月13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2017]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现将本项目环保设施调试日期向社会公开,我司将依法积极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地点: (略) 垦利区同兴路198号,胜华新能源现有厂区西部,现有主厂房及炉后设施东侧
联系人:王帅
电话:*
建设项目建设规模:
新建1台140t/h煤粉炉,与原有140t/h煤粉炉互为备用,配套建设相应的锅炉房等设施。扩建后总供热能力不变,不增加原辅材料、燃料消耗量。项目实际总投资81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45万元。
建设项目污染物产排情况、环保设施建设情况及执行标准:
废水:
本项目新建燃煤锅炉与原有锅炉互为备用,两台锅炉不同时运行,项目建设前后排水量未发生变化,不新增废水量。
本项目锅炉运行时产生的废水主要是锅炉循环排污水和脱硫废水,依托原有污水处理站,经“调节+曝气”处理达标后排入东营博川 (略) 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废气:
本项目主要废气为锅炉烟气及输煤系统废气。
(1)锅炉烟气
新建锅炉单独设置脱硝、除尘设施(低氮燃烧+SCR脱硝+布袋除尘器除尘),依托原有脱硫设施(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烟气通过原有的1根高120m、内径3.2m的排气筒排放,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汞及其化合物、烟气黑度达到《 (略)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9)表2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废气中氨达到《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2301-2017)表13中SCR脱硝技术逃逸氨浓度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要求。
(2)输煤系统废气
磨煤给煤粉系统处于负压状态;输煤阶段、磨煤阶段、灰库、粉仓等输煤系统废气均分别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合并通过新建的1根高28m、内径0.3m的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颗粒物达到《 (略)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的“重点控制区”限值。
(3)无组织废气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依托的煤厂全密闭,厂区定期喷淋降尘。颗粒物厂界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厂界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标准要求。
噪声:
采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控制噪声源和噪声传播途径,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炉灰、炉渣、脱硫石膏、废布袋、废机油、废SCR催化剂。
废机油、废SCR催化剂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内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
炉灰、炉渣、脱硫石膏、废布袋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炉灰、炉渣、脱硫石膏外售处理,废布袋由厂家回收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2020)。
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内危险废物暂存间,位于厂区南部,已与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合同见附件)。危险废物暂存间满足防雨、防晒、防渗要求,建立了台账及危废管理制度,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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