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广州君盛塑胶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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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广州君盛塑胶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 (略) 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年04月 13日至 2023年04月19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南沙区华梦街6号中国铁建环球中心5号楼4楼402,邮编:*

  联系电话:02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南沙区

建设单位

(略)

项目概况

(略) 新建项目 (略) 南沙区东涌镇启新路29号B8厂房102房,主要从事塑料颗粒、塑料套管的生产,年产塑料颗粒120吨、塑料套管150吨。本项目总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项目占地面积800平方米,建筑面积800平方米,设置劳动定员8人,不设食宿,每天实行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280天。

环评机构

利智华(广州)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本项目不设洗手间,员工如厕依托附近公共卫生间(相对距离约46米),项目内无生活污水排放;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投料粉尘、碎料粉尘、挤出废气、生产异味。挤出废气、生产异味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投料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破碎粉尘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日常加强车间通排风。非*烷总烃有组织排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排放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较严值;氯化氢有组织排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颗粒物、非*烷总烃、氯化氢无组织排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NMHC排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和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新扩改建项目二级标准值。
3、优化车间布局,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采取必要的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减少各种设备产生的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废抹布手套、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临时堆置场贮存设施的设计和运行管理,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 (略) 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年04月 13日至 2023年04月19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南沙区华梦街6号中国铁建环球中心5号楼4楼402,邮编:*

  联系电话:02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南沙区

建设单位

(略)

项目概况

(略) 新建项目 (略) 南沙区东涌镇启新路29号B8厂房102房,主要从事塑料颗粒、塑料套管的生产,年产塑料颗粒120吨、塑料套管150吨。本项目总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项目占地面积800平方米,建筑面积800平方米,设置劳动定员8人,不设食宿,每天实行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280天。

环评机构

利智华(广州)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本项目不设洗手间,员工如厕依托附近公共卫生间(相对距离约46米),项目内无生活污水排放;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投料粉尘、碎料粉尘、挤出废气、生产异味。挤出废气、生产异味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投料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破碎粉尘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日常加强车间通排风。非*烷总烃有组织排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排放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较严值;氯化氢有组织排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颗粒物、非*烷总烃、氯化氢无组织排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NMHC排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和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新扩改建项目二级标准值。
3、优化车间布局,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采取必要的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减少各种设备产生的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废抹布手套、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临时堆置场贮存设施的设计和运行管理,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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