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审批公示:海东市互助县生态环境局关于互助县报废汽车拆解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拟审批公示:海东市互助县生态环境局关于互助县报废汽车拆解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互助县报废汽车拆解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7日-2023年3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互助县政务服务中心12层
联系电话:0972-*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1 | 报废汽车拆解加工建设项目 | 互助县塘川镇水湾村 | 青海杰和 (略) | 青海力 (略) | 项目占地面积为28亩,新建拆解车间、报废机动车停放区、成品贮存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区、危险废物贮存区,办公区租用青海明润德综合物流商服中心商业综合楼办公室,并配套建设储运、环保等辅助工程。项目总投资4055.6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3万元。 | 1、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废油液回收废气、制冷剂回收废气、安全气囊引爆废气、剪切切割粉尘和车辆尾气,挥发性有机废气和剪切切割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确保废气污染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有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危险废物贮存区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设计、建设、运行和管理。做好分区管理,分类存放各类废油液、制冷剂及吸附介质;废蓄电池用专用防腐蚀塑料托盘放置后转移至废蓄电池贮存区;废液化气罐、废安全气囊、废滤清器、含有毒物质部件等危险废物存放于其他危险废物综合贮存区内; 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进行转移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建立转运台账。 3、废动力蓄电池收集至专用容器中,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区,定期外售处理;废电器部件及烟尘净化器收集的粉尘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区, (略) 综合利用;废安全气囊、无法分离回收利用的碎塑料、碎玻璃、废织物以及其他不可利用垃圾等分类收集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区,定期 (略) 处置。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定期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4、废油液收集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用专用设备回收制冷剂,减少挥发的有机废气;金属切割废气和工业粉尘采用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安全气囊引爆过程产生的粉尘经专用密闭式引爆器收集。无组织废气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5、本项目不进行零部件清洗,不产生生产废水;报废车临时存储场地的含油初期废水通过初期雨水池+隔油沉淀池+油水分离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排放限值要求;职工生活污水依托青海明润德综合物流商服中心建设项目建设的防渗化粪池预处理后,由青海明 (略) 负责定期抽运至互助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置。 6、运营过程中各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采用封闭、减振等降噪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 报告表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互助县报废汽车拆解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7日-2023年3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互助县政务服务中心12层
联系电话:0972-*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1 | 报废汽车拆解加工建设项目 | 互助县塘川镇水湾村 | 青海杰和 (略) | 青海力 (略) | 项目占地面积为28亩,新建拆解车间、报废机动车停放区、成品贮存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区、危险废物贮存区,办公区租用青海明润德综合物流商服中心商业综合楼办公室,并配套建设储运、环保等辅助工程。项目总投资4055.6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3万元。 | 1、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废油液回收废气、制冷剂回收废气、安全气囊引爆废气、剪切切割粉尘和车辆尾气,挥发性有机废气和剪切切割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确保废气污染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有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危险废物贮存区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设计、建设、运行和管理。做好分区管理,分类存放各类废油液、制冷剂及吸附介质;废蓄电池用专用防腐蚀塑料托盘放置后转移至废蓄电池贮存区;废液化气罐、废安全气囊、废滤清器、含有毒物质部件等危险废物存放于其他危险废物综合贮存区内; 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进行转移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建立转运台账。 3、废动力蓄电池收集至专用容器中,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区,定期外售处理;废电器部件及烟尘净化器收集的粉尘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区, (略) 综合利用;废安全气囊、无法分离回收利用的碎塑料、碎玻璃、废织物以及其他不可利用垃圾等分类收集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区,定期 (略) 处置。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定期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4、废油液收集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用专用设备回收制冷剂,减少挥发的有机废气;金属切割废气和工业粉尘采用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安全气囊引爆过程产生的粉尘经专用密闭式引爆器收集。无组织废气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5、本项目不进行零部件清洗,不产生生产废水;报废车临时存储场地的含油初期废水通过初期雨水池+隔油沉淀池+油水分离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排放限值要求;职工生活污水依托青海明润德综合物流商服中心建设项目建设的防渗化粪池预处理后,由青海明 (略) 负责定期抽运至互助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置。 6、运营过程中各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采用封闭、减振等降噪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 报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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