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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2年度社工站项目结项评价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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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2年度社工站项目结项评价结果公示


红寺堡区2021—2022年度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考核评价结果公布
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宁民发〔2021〕22号)要求,现将红寺堡区2021—2022年度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考核评价结果公布如下。
项目类型项目名称项目地点项目承接方项目周期项目服务内容项目合同金额考核评价结果资金来源
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第三方评估督导和绩效考核各社工站银川寸草心社会组织服务中心2021年11月至
2022年10月
对社工站项目进行评估督导和绩效考核4.49万元
2022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配套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项目新民街道办 (略) 卓越社会工作发展服务中心困境儿童社会工作服务项目14.5万元82.8分(良好)
红寺堡镇红寺堡区罗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为老为小”关爱社会工作服务项目14.86万元92.5分(优秀)
柳泉乡红寺堡区至善社会工作发展服务中心困境儿童关爱保护社会工作服务项目14.9万元93.2分(优秀)
新庄集乡 (略) 红寺堡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困难老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14.9699万元80.2分(良好)
太阳山镇 (略) 兴庆区方舟减防灾社工服务中心困难群体社会工作服务项目14.98万元86.5分(良好)
大河乡中宁银海 (略) 困难老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22.85万元87.1分(良好)
2021年三区计划大河乡石炭沟村2021年三区计划
困难老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民政厅实施2021年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宁民办〔2021〕17号)
合计:101.5499万元


红寺堡区2021—2022年度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考核评价结果公布
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宁民发〔2021〕22号)要求,现将红寺堡区2021—2022年度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考核评价结果公布如下。
项目类型项目名称项目地点项目承接方项目周期项目服务内容项目合同金额考核评价结果资金来源
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第三方评估督导和绩效考核各社工站银川寸草心社会组织服务中心2021年11月至
2022年10月
对社工站项目进行评估督导和绩效考核4.49万元
2022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配套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项目新民街道办 (略) 卓越社会工作发展服务中心困境儿童社会工作服务项目14.5万元82.8分(良好)
红寺堡镇红寺堡区罗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为老为小”关爱社会工作服务项目14.86万元92.5分(优秀)
柳泉乡红寺堡区至善社会工作发展服务中心困境儿童关爱保护社会工作服务项目14.9万元93.2分(优秀)
新庄集乡 (略) 红寺堡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困难老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14.9699万元80.2分(良好)
太阳山镇 (略) 兴庆区方舟减防灾社工服务中心困难群体社会工作服务项目14.98万元86.5分(良好)
大河乡中宁银海 (略) 困难老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22.85万元87.1分(良好)
2021年三区计划大河乡石炭沟村2021年三区计划
困难老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民政厅实施2021年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宁民办〔2021〕17号)
合计:101.549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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