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拟对清远创鑫塑胶科技有限公司新增吸(压)工序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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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拟对清远创鑫塑胶科技有限公司新增吸(压)工序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清远 (略) 新增吸(压)工序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4月12日至2023年04月1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清城区广清大道113号清城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3号窗,邮编:*

  联系电话:0763-*

  传 真:076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清远 (略) 新增吸(压)工序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清城区银盏村委会银龙工业区内( (略) 厂房)

建设单位

清远 (略)

项目概况

清远 (略) (略) 清城区银盏村委会银龙工业区内( (略) 厂房),中心地理坐标113°06′46.742″E,23°34′27.181″N,占地面积2880㎡,建筑面积2880㎡。现有项目主要从事PVC片材的生产,年产PVC片材360吨。
本项目为扩建,不新增用地,在现有项目内进行建设,在PVC片材生产线基础上增加吸(压)塑工序,产能保持不变,拆除现有项目废气处理设施。项目所需员工从现有项目中进行内部调整,工作制度不变。

环评机构

(略)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项目挤出、压延和吸(压)塑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微负压密闭收集,挤出、压延废气采用“静电除油器+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吸(压)塑工序废气采用“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混料、破碎工序粉尘经包围式集气罩收集,采用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2)废水
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产生的废水为冷却水和喷淋废水。其中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淋塔废水收集后贮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3)噪声
项目应优化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墙体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收 (略) 回收利用,不合格品、边角料收集后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处理,冷 (略) 清理运走。废活性炭、喷淋塔废水、废机油、喷淋塔沉渣、油渣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贮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清远 (略) 新增吸(压)工序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4月12日至2023年04月1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清城区广清大道113号清城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3号窗,邮编:*

  联系电话:0763-*

  传 真:076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清远 (略) 新增吸(压)工序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清城区银盏村委会银龙工业区内( (略) 厂房)

建设单位

清远 (略)

项目概况

清远 (略) (略) 清城区银盏村委会银龙工业区内( (略) 厂房),中心地理坐标113°06′46.742″E,23°34′27.181″N,占地面积2880㎡,建筑面积2880㎡。现有项目主要从事PVC片材的生产,年产PVC片材360吨。
本项目为扩建,不新增用地,在现有项目内进行建设,在PVC片材生产线基础上增加吸(压)塑工序,产能保持不变,拆除现有项目废气处理设施。项目所需员工从现有项目中进行内部调整,工作制度不变。

环评机构

(略)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项目挤出、压延和吸(压)塑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微负压密闭收集,挤出、压延废气采用“静电除油器+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吸(压)塑工序废气采用“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混料、破碎工序粉尘经包围式集气罩收集,采用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2)废水
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产生的废水为冷却水和喷淋废水。其中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淋塔废水收集后贮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3)噪声
项目应优化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墙体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收 (略) 回收利用,不合格品、边角料收集后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处理,冷 (略) 清理运走。废活性炭、喷淋塔废水、废机油、喷淋塔沉渣、油渣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贮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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