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周至县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4月1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西安市周至县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4月1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略) 周至县生态环境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4月10日—2023年4月16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29-*

传真:029-*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周至县农商西街17号周至县生态环境局(*)

序号

环评批复文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环评文件类别

批复时间

1

周环批复〔2023〕11号

西安哥 (略)

原浆啤酒生产建设项目

报告表

2023年4月3日

2

周环批复〔2023〕12号

陕西众立 (略)

年产720万套汽车灯零部件生产项目

报告表

2023年4月3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略) 周至县生态环境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4月10日—2023年4月16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29-*

传真:029-*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周至县农商西街17号周至县生态环境局(*)

序号

环评批复文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环评文件类别

批复时间

1

周环批复〔2023〕11号

西安哥 (略)

原浆啤酒生产建设项目

报告表

2023年4月3日

2

周环批复〔2023〕12号

陕西众立 (略)

年产720万套汽车灯零部件生产项目

报告表

2023年4月3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