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七台河市嘉林洗煤有限公司煤炭洗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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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七台河市嘉林洗煤有限公司煤炭洗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略) 煤炭洗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413日-2023419日(5个工作日)。

电话:0464-*

传真:0464-*

通讯地址: (略) 桃山区大同街10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去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

参与

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拟批复

意 见

1

(略) (略) 煤炭洗选项目

(略) 新兴区站前街西 500 米(原新 (略) 内)

(略) (略)

哈尔滨 (略)

该项目属新建项目,选址位于新兴区站前街西500米(原新 (略) 内),占地面积15156.4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是新建1条生产能力为30万吨的煤炭洗选生产线。厂区内设有洗选车间、办公室、库房、全封闭原煤仓、全封闭精煤仓、循环水池和初期雨水池等。该项目冬季不生产无需供暖,生产用水由自打井提供。

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洗煤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收集、沉淀后进入循环水池投入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内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厂区内设置事故池,用于浓缩等设备故障时收集事故废水,浓缩等设备故障时应停止洗选设备运行。

(二)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落实环评规定的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地下水和土壤污染。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建设全封闭原煤仓、全封闭精煤仓、全封闭中煤仓、全封闭煤泥仓和全封闭煤矸石仓。原煤、精煤、中煤、煤泥和煤矸石均为封闭式贮存,不会产生二次扬尘。同时物料的转运场及各转载点、胶带输送机落差等处,采取喷淋洒水措施;原煤和煤矸石卸车、产品装车及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降尘。在采取上述措施后,煤炭粉尘无组织排放浓度应符合《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限值要求。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并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和隔声罩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生活垃圾统一收 (略) 政环卫部门清运;煤矸石暂存在全封闭煤矸石仓内,定期清运,外售给建材企业生产建筑材料;煤泥暂存在全封闭煤泥仓内,定期清运,外售给电厂发电;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交由资质单位统一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防渗能力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相关要求。

(六)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七)落实生态保护防治措施。严格控制占地范围,不得对占地范围外的生态环境进行破坏,项目施工完成后种植适合当地自然条件生长的物种,增加植被覆盖面积。

(八)落实监测计划,制定监测方案,按照方案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进行监测并定期上报监测结果。

(九)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防止工程施工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应封闭使用;运输车辆在行经居民居住区时,减速慢行,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清运。

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地点、规模、内容及应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略) 煤炭洗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413日-2023419日(5个工作日)。

电话:0464-*

传真:0464-*

通讯地址: (略) 桃山区大同街10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去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

参与

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拟批复

意 见

1

(略) (略) 煤炭洗选项目

(略) 新兴区站前街西 500 米(原新 (略) 内)

(略) (略)

哈尔滨 (略)

该项目属新建项目,选址位于新兴区站前街西500米(原新 (略) 内),占地面积15156.4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是新建1条生产能力为30万吨的煤炭洗选生产线。厂区内设有洗选车间、办公室、库房、全封闭原煤仓、全封闭精煤仓、循环水池和初期雨水池等。该项目冬季不生产无需供暖,生产用水由自打井提供。

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洗煤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收集、沉淀后进入循环水池投入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内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厂区内设置事故池,用于浓缩等设备故障时收集事故废水,浓缩等设备故障时应停止洗选设备运行。

(二)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落实环评规定的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地下水和土壤污染。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建设全封闭原煤仓、全封闭精煤仓、全封闭中煤仓、全封闭煤泥仓和全封闭煤矸石仓。原煤、精煤、中煤、煤泥和煤矸石均为封闭式贮存,不会产生二次扬尘。同时物料的转运场及各转载点、胶带输送机落差等处,采取喷淋洒水措施;原煤和煤矸石卸车、产品装车及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降尘。在采取上述措施后,煤炭粉尘无组织排放浓度应符合《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限值要求。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并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和隔声罩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生活垃圾统一收 (略) 政环卫部门清运;煤矸石暂存在全封闭煤矸石仓内,定期清运,外售给建材企业生产建筑材料;煤泥暂存在全封闭煤泥仓内,定期清运,外售给电厂发电;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交由资质单位统一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防渗能力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相关要求。

(六)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七)落实生态保护防治措施。严格控制占地范围,不得对占地范围外的生态环境进行破坏,项目施工完成后种植适合当地自然条件生长的物种,增加植被覆盖面积。

(八)落实监测计划,制定监测方案,按照方案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进行监测并定期上报监测结果。

(九)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防止工程施工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应封闭使用;运输车辆在行经居民居住区时,减速慢行,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清运。

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地点、规模、内容及应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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