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于项目所需的石灰、水泥搬运及器械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和车辆尾气。 工程施工主要影响是扬尘影响。扬尘是建设期的主要大气污染源,主要有风力扬尘和动力扬尘。其中风力扬尘主要来自施工场地土石料堆存等在有风条件下产生的二次扬尘,动力扬尘主要来源于建筑材料装卸等过程中由于外力而产生的尘粒再悬浮而造成。 在没有采取洒水、覆盖、及时回填的情况下,会影响施工场地及周围的环境空气,这些作业如遇一些特殊气候条件,如干旱无雨、大风等,其带来的影响将更为严重。 (1)露天堆场和裸露场地的风力扬尘 施工点建材露天堆放、运输等施工作业会产生扬尘,起尘量可以按照扬尘的经验公式计算: Q=2.1(V50-V0)3e-1.023W 其中:Q——起尘量,kg/t.年;V50——距离地面50米的风速,m/s; V0——起尘的风速,m/s;W——尘粒的含水量,%。 V0与粒径和含水率有关,因此减少露天堆放、保证一定的含水率及检索裸露地面是减少风力起尘的有效手段。尘粒在空气中的传播扩散情况与风速等气象条件有关,也与尘粒本身的沉降速度有关。不同粒径尘粒的沉降速度见表4.1-1。 4.1-1不同粒径尘粒的沉降速度 粒径(微米) | 10 | 20 | 30 | 40 | 50 | 60 | 70 | 沉降速度(m/s) | 0.012 | 0.027 | 0.03 | 0.048 | 0.075 | 0.108 | 0.147 | 粒径(微米) | 80 | 90 | 100 | 150 | 200 | 250 | 350 | 沉降速度(m/s) | 0.158 | 0.170 | 0.182 | 0.239 | 0.804 | 1.005 | 1.829 | 粒径(微米) | 450 | 550 | 650 | 750 | 850 | 950 | 1050 | 沉降速度(m/s) | 2.211 | 2.614 | 3.016 | 3.418 | 3.820 | 4.222 | 4.624 |
由上表可知,尘粒的沉降速度随粒径的增大而迅速增大。当粒径为250微米时,主要影响范围在扬尘点下风向近距离范围内,而真正对外环境产生的影响是一些微小尘粒。根据现场的气候不同,其影响范围也有所不同。施工期间,若不采取相应措施,扬尘将势必对该区域环境产生一定影响。尤其是在雨水偏少的时期,扬尘现象较为严重。因此,施工期应特别注意防尘问题,制定必要的防尘措施,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环评要求建设方在施工过程中作业场地采取围挡、维护以减少扬尘护散;在施工场地上设置专人负责弃土、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处置、清运和堆放,堆放场地加盖篷布或洒水,防止二次扬尘。 (2)车辆行驶的动力扬尘 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占总扬尘60%以上,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在完全干燥的情况下,可按下列经验公式计算: Q=0.123(V/5)·(W/6.8)·0.85·(P/0.5)·0.75 式中:Q——汽车行驶时的扬尘,kg/km.辆;V——汽车速度,km/h; W——汽车载重量,吨;P——道路表面粉尘量,kg/m2。 表4.1-2中为10吨卡车通过一段长度为1km的路面时,不同路面洁度,不同行驶情况下的扬尘量。 表4.1-2?在不同车速和地面洁度下的汽车扬尘 ???单位:kg/km.辆 车速 P | 0.1 | 0.2 | 0.3 | 0.4 | 0.5 | 1.0 | 5(km/h) | 0.051 | 0.086 | 0.116 | 0.144 | 0.171 | 0.287 | 10(km/h) | 0.102 | 0.171 | 0.232 | 0.289 | 0.341 | 0.574 | 15(km/h) | 0.153 | 0.257 | 0.349 | 0.433 | 0.512 | 0.861 | 20(km/h) | 0.255 | 0.429 | 0.582 | 0.722 | 0.853 | 1.435 |
由此可见,同样路面洁度条件下,车速越快,扬尘越大;而在同样车速情况下,路面越脏,则扬尘越大。因此限制行驶速度及保持路面清洁时减少扬尘的有效办法。一般情况下,施工工地在自然风作用下产生的扬尘所影响的范围是100米以内。如果在施工期间对车辆行驶的路面实施洒水抑尘,每天洒水4~5次,可使扬尘减少70%左右。表4.1-3为施工场地洒水抑尘试验结果。可见每天洒水4~5次进行抑尘,可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可将TSP的污染距离缩小到20~50米。 表4.1-3?施工场地洒水抑尘试验结果 距离(m) | 5 | 20 | 50 | 100 | TSP小时平均浓度(mg/m3) | 不洒水 | 10.14 | 2.89 | 1.15 | 0.86 | 洒水 | 2.01 | 1.40 | 0.67 | 0.60 |
采取有效的施工扬尘控制措施,对减轻施工扬尘对周边居民点和企业单位的影响是十分必要的,要求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扬尘污染。 为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应加强建设期的环保管理,实施标准化施工。首先,要加强施工管理,工地配置滞尘防护网,地面硬化处理;其次应对粉尘发生量较大的部位采用喷淋降尘,对运输交通道路及时清扫、洒水。为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环评要求项目施工时及时洒水,减少扬尘。此外,在运输、装卸建筑材料时,尤其是碎石运输车辆,须采用封闭车辆。 对建筑场地施工需做到六个百分百:①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②物料堆放100%覆盖;③出入车辆100%冲洗;④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⑤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⑥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 (3)运输车辆尾气 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在运行中将产生废气,主要含有CO、NOx等污染物。废气排放局限于施工场内和运输沿线,为非连续性的污染源,且施工场地、运输路线地势开阔,易于扩散,对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2、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污水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建筑材料运输车辆清洗废水,构筑物施工阶段来自建材、模板的清洗,混凝土的养护水。 (1)施工生活污水 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中主要含有COD、BOD5、SS、氨氮等污染物,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肥灌溉。 (2)其它施工污水 施工机械设备冲洗、施工车辆冲洗废水和地面开挖、水泥铺设等施工过程产生含大量悬浮物的泥浆水,这些废水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环评要求在施工场地设置截水沟,集中收集施工废水,将全部施工废水引入厂区沉淀池,不直接对外排放,经过沉淀处理后然后回用于运输道路洒水抑尘,因此,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及建议: 为防止施工期间的水环境污染,建议采取以下主要措施: (1)在施工场地地势低洼处设置沉淀池,收集施工现场排放的混凝土养护水、渗漏水等建筑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的洒水抑尘。 (2)施工应尽量避开雨季,禁止雨天施工。 (3)施工期临时沉淀池内淤泥必须定期清理,及时运往垃圾场填埋处置。 (4)施工现场的所有临时废水收集设施、处理设施均需采取防漏隔渗措施。 (5)水泥、黄沙、石灰类的建筑材料需集中堆放,并采取一定的防雨淋措施,及时清扫施工运输工程中抛洒的上述建筑材料,以免这些物质随雨水冲刷污染附近水体。 (6)建设单位严禁任何废水未经处理随意排放,施工泥浆水须经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施工废水不外排。 (7)建筑材料运输及堆放过程必须严格按照交通部有关规范规定,在施工中应根据不同建筑材料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加强保护管理措施,禁止废物和有毒物质进入水体。 (8)土方随挖随填,随铺随压,以减少水土流失; (9)项目方应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避免施工机械燃油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定时清洁建筑施工机械表面不必要的润滑油及其它油污,尽量减小建筑施工机械设备与水体的直接接触。有关施工现场水环境污染防治的其它措施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基本标准”执行。 (10)有关施工现场水环境污染防治的其它措施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基本标准”执行。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废水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施工结束后,影响随即消失。 3、施工期噪声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噪声以及各种卡车、自卸车运输车辆噪声,噪声源强值约在80-90dB(A)之间。施工机械噪声往往具有噪声强、阶段性、临时性、突发性和不固定性的的特点,如不采取措施加以控制,往往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的影响。但是施工期影响是短暂的,一旦施工作业结束,施工噪声和振动也就随之结束。 为了进一步减少施工现场噪声污染的影响,施工过程中可采取以下噪声防治措施: ①施工应安排在昼间6:00~12:00、14:00~22:00期间进行,中午及夜间休息时间禁止施工;若由于工程需要,确实要进行夜间连续施工的,必须取得相应主管部门的批准,并应通过媒体或者现场公告等方式告知施工区域附近的居民,同时搞好施工组织,将大噪声施工活动放在昼间进行、避免在夜间进行大噪声施工,施工应确保上述边界夜间声级不超出《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的限值要求,即夜间≤55dB(A)。 ②全封闭式施工,建设管理部门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施工企业也应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 ③制订合理的施工计划,尽可能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高噪声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昼间进行,除抢险等特殊情况外,严禁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 ④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空压机、电锯、备用发电机等可移动的高噪声设备放置在远离环境敏感点一侧,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免局部声级过高。 ⑤施工单位应尽量选用低噪声或带有隔音、消音的机械设备,如以液压机械代替燃气机械,并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 ⑥降低人为噪声,按规定操作机械设备,模板、支架拆卸吊装过程中,遵守作业规定,减少碰撞噪音。尽量少用哨子等指挥作业,而代以现代化设备,如用无线对讲机等。 ⑦对位置相对固定的高噪声机械设备,尽量在工棚内操作,不能进入棚内的,可采取围档之类的单面隔声板。对各施工环节中噪声较为突出且又难以对声源进行降噪的设备装置,应采取临时围障措施,围障最好敷以吸声材料,以此达到降噪效果。 ⑧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按规定组织车辆运输,合理规定运输通道。施工场地内道路应尽量保持平坦,减少由于道路不平而引起的车辆颠簸噪声。 4、施工期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项目工程施工将产生建筑垃圾量,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要分类收集后回收利用,不能回用的,由施工单位或承建单 (略) 联系,外运至建筑垃圾填埋点进行安全填埋或运送至需要填方的施工场地。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通过加强施工过程的管理,可控制建筑垃圾的产生量及其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环境影响随施工期结束而消失,施工期对外环境影响不大。 5、 项目封场环境影响分析 因本项目为城龙高速公路第二合同段临时配套工程,所以项目建设存在建设的必要性,且具有服务年限要求,暂定服务年限至2025年10月,若城龙高速公里第二合同段因故延期完工,则本项目作为配套工程,服务期限将随之推延,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备。 本项目用地为临时用地性质,根据城步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城步至龙胜(湘桂界)高速公路建设项目(k19+265-k39+250段)第三批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的批复》(邵自资垦函〔2023〕2号)及《城步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临时用地批复单》等要求,项目在到达服务期限后,应按要求进行复垦。 项目服务期满后,随着生产设备和人员的撤离,最终消除对环境的影响。废弃的生产区及运输道路等若未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对生态环境及当地景观将造成明显的影响,如不采取有效恢复措施,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是长期的。 项目服务期满后,对生产区、生活区的设备、建筑物拆除,进行场地平整后覆土,将整个项目用地进行土地恢复和植被恢复等措施。项目封场后进行土地复垦,服务期满后应采取草籽播撒和管护相结合的生态恢复技术,恢复草本及小灌木等植被。使项目占地得到绿化与基本恢复,总体上达到整个项目生态环境的基本恢复。并达到城步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验收要求。 采取以上措施服务期满后环境影响相对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