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余江区乡村医生“乡聘村用”竞聘公告
2023年余江区乡村医生“乡聘村用”竞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乡村医生队*建设,拓宽乡村医生选人用人渠道,规范乡村医生准入程序,保证广大城乡居民获得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促进我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建设实施方案》(赣府厅发〔2015〕83号)、《 (略) 余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余江区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余府办字〔2021〕9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同意,2023年余江区乡村医生竞聘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聘原则
(一)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原则。
(三)坚持个人意愿服从组织调整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乡村医生竞聘上岗工作在余江区乡村医生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区卫健委牵头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委、财政局、人社局作为监督管理部门,统一聘任乡村医生,为辖区内的城乡居民提供优质、高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并承担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的其他医疗卫生健康相关工作。
三、竞聘范围、岗位及条件
2023年将面向全区公开招聘乡村医生22名(具体岗位表及人数见附件1),本次竞聘对象为获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20 (略)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系统在册且注册地在本区范围内的乡村医生、在村卫生服务室从事基层医疗卫生健康工作,经卫健委聘任的具有助理执业资格及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热爱基层医疗卫生健康工作,爱岗敬业,有良好的医德医风,愿意为基层医疗卫生健康发展做贡献。
(二)身心健康,能承担相应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任务,基本理论扎实,对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并能长期驻村(社区)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积极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男性,1973年5月1日之后出生;女性,1978年5月1日之后出生。
(四)具备一定的电脑操作能力;能服从一体化管理、岗位安排、工作安排。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2.受吊销乡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解除处罚之日起至报名截止之日未满2年的。
3.执业活动超出规定执业范围的。
4.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未建产权公有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可以参加其他乡和村的岗位竞聘。
2.受聘乡村医生和在村委会担任两委成员的乡村医生,录取聘用后必须服从一体化管理和乡村医生绩效考核。
3.落聘乡村医生可以在本村依法开展执业,但不享受受聘乡村医生有关政策待遇。
4.超过二年没从事医疗的乡村医生必须 (略) ( (略) )培训一年合格后方可参与竞聘。
5.当前已纳入“乡聘村用”的乡村医生有意向参与其他岗位的竞聘,须在报名结束前与所 (略) 解除聘用关系(以解除聘用合同书的签订时间为准)。
6.参聘的乡村医生,经录用并签订了聘用合同的必须到岗到位,必须入驻村卫生室执业,同时不得在其他地方开展诊疗行为,否则将解除聘用关系。
四、竞聘程序及方法
(一)竞聘方法
采取“竞聘择优,逢进必考”形式,由区卫健委统一组织实施,对报名乡村医生进行公开竞聘。竞聘采取综合专业测试(100分),测试范围主要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知识、乡村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知识,以笔试的方式进行,由区卫健委负责聘请专家统一命题、统一评分。
参聘人员报考时填写2个岗位志愿,考生签名后,统一用信封密封保存在区卫健委人事股,待竞聘考试结束,在纪委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开启信封。此次竞聘以第30名考生的分数为合格线,考试分数低于合格线的当年不予安排上岗。分数达到合格线的参聘人员现场根据个人志愿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岗位。如同一岗位出现成绩相同参聘者,则录取第一志愿者。当年全区范围内出现空缺岗位的,则由达到合格线却未上岗的参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调剂上岗。
(二)竞聘程序
分为发布通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选岗、签订聘用合同六个程序。
1.发布通告
2023年4月13日至14日通过余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和余江融媒体向社会发布竞聘通告。
2.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7日至19日(报名截止到2023年4月19日下午5:30)。
(2)报名地点:区卫健委人事股(区经济大厦1116室)。
(3)报名所需材料
①相关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乡村医生执业证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乡村医生公开竞聘上岗报名表》(附件2)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⑤辖区派出所资格审查材料。
3.资格审査
区卫健委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2023年4月21日,发放地点:区卫健委人事股(区经济大厦1116室)。
4.笔试及相关规定
(1)考试内容:以乡村医生工作内容为主,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知识、基本医疗(乡村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及与工作相关的计算机操作基本知识。笔试成绩总分100分
(2)考试时间:2023年4月22日上午9:00-11:00,考试时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准考证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未进考场按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
(3)考试、选岗地点:另行通知
5.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确定全区各村拟聘用人员名单,2023年4月24日至30日在余江区人民政府网、余江融媒体和各乡镇人民政府、 (略) 、村委会进行公示。
6.聘用
公示结束后,经区卫健委党委研究同意,于2023年5月4日前完成 (略) 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2023年5月5日至2026年5月4日,按照一体化管理模式纳入 (略) 统一管理;以后原则上三年一聘,经考核合格后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或有违法等行为的解除聘用对于到龄退出或解聘后出现岗位空缺,由区卫健委在符合竞聘条件的乡村医生中参照本次考试分数择优录用。
五、相关事宜
本公告由余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01-*
附件:
1.2023年度余江区乡村医生“乡聘村用”竞聘岗位表
2.2023年度余江区乡村医生“乡聘村用”竞聘报名表
附件1
2023年度余江区乡村医生“乡聘村用”竞聘岗位表 | ||||
序号 | 乡镇 | 村卫生室名 | 岗位数 | 备注 |
1 | 洪湖乡 | 东阳村卫生室 | 1 | |
2 | 锦江镇 | 乐泉村卫生室 | 1 | |
3 | 锦江镇 | 范家村卫生室 | 1 | |
4 | 锦江镇 | 铁山村卫生室 | 1 | |
5 | 杨溪乡 | 江背村卫生室 | 1 | |
6 | 杨溪乡 | 夏梓村卫生室 | 1 | |
7 | 春涛镇 | 坞桥村卫生室 | 1 | |
8 | 春涛镇 | 东门村卫生室 | 1 | |
9 | 邓原场 | 余丰分场卫生室 | 1 | |
10 | 中童镇 | 程毛村卫生室 | 1 | |
11 | 中童镇 | 九都村卫生室 | 1 | |
12 | 中童镇 | 十都村卫生室 | 1 | |
13 | 马荃镇 | 岩前村卫生室 | 1 | |
14 | 马荃镇 | 塘潮源卫生室 | 1 | |
15 | 平定乡 | 井刘村卫生室 | 1 | |
16 | 平定乡 | 洪桥村卫生室 | 1 | |
17 | 潢溪镇 | 逄叶村卫生室 | 1 | |
18 | 潢溪镇 | 金墩村卫生室 | 1 | |
19 | 邓埠街道 | 建设社区卫生服务站 | 1 | 执业助理以上资质,无公有产权场地,需自行租房。 |
20 | 黄庄乡 | 藕塘村卫生室 | 1 | |
21 | 画桥镇 | 画桥村卫生室 | 1 | |
22 | 刘家站 | 一分场卫生室 | 1 | |
合计 | 22 |
附件2
2023年度余江区乡村医生“乡聘村用”竞聘报名表
姓 名 | 性别 | 籍贯 | (相片) | ||||||||
身份证号码 | |||||||||||
学 历 | 专业 | ||||||||||
毕业学校 | 毕业时间 | ||||||||||
家庭住址 | |||||||||||
现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
第一志愿岗位 | 第二志愿岗位 | ||||||||||
执业资格 | □执业医师 | 取得时间 | |||||||||
□执业助理医师 | |||||||||||
□乡村医生 | |||||||||||
工作简历 |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乡村医生队*建设,拓宽乡村医生选人用人渠道,规范乡村医生准入程序,保证广大城乡居民获得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促进我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建设实施方案》(赣府厅发〔2015〕83号)、《 (略) 余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余江区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余府办字〔2021〕9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同意,2023年余江区乡村医生竞聘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聘原则
(一)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原则。
(三)坚持个人意愿服从组织调整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乡村医生竞聘上岗工作在余江区乡村医生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区卫健委牵头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委、财政局、人社局作为监督管理部门,统一聘任乡村医生,为辖区内的城乡居民提供优质、高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并承担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的其他医疗卫生健康相关工作。
三、竞聘范围、岗位及条件
2023年将面向全区公开招聘乡村医生22名(具体岗位表及人数见附件1),本次竞聘对象为获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20 (略)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系统在册且注册地在本区范围内的乡村医生、在村卫生服务室从事基层医疗卫生健康工作,经卫健委聘任的具有助理执业资格及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热爱基层医疗卫生健康工作,爱岗敬业,有良好的医德医风,愿意为基层医疗卫生健康发展做贡献。
(二)身心健康,能承担相应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任务,基本理论扎实,对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并能长期驻村(社区)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积极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男性,1973年5月1日之后出生;女性,1978年5月1日之后出生。
(四)具备一定的电脑操作能力;能服从一体化管理、岗位安排、工作安排。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2.受吊销乡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解除处罚之日起至报名截止之日未满2年的。
3.执业活动超出规定执业范围的。
4.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未建产权公有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可以参加其他乡和村的岗位竞聘。
2.受聘乡村医生和在村委会担任两委成员的乡村医生,录取聘用后必须服从一体化管理和乡村医生绩效考核。
3.落聘乡村医生可以在本村依法开展执业,但不享受受聘乡村医生有关政策待遇。
4.超过二年没从事医疗的乡村医生必须 (略) ( (略) )培训一年合格后方可参与竞聘。
5.当前已纳入“乡聘村用”的乡村医生有意向参与其他岗位的竞聘,须在报名结束前与所 (略) 解除聘用关系(以解除聘用合同书的签订时间为准)。
6.参聘的乡村医生,经录用并签订了聘用合同的必须到岗到位,必须入驻村卫生室执业,同时不得在其他地方开展诊疗行为,否则将解除聘用关系。
四、竞聘程序及方法
(一)竞聘方法
采取“竞聘择优,逢进必考”形式,由区卫健委统一组织实施,对报名乡村医生进行公开竞聘。竞聘采取综合专业测试(100分),测试范围主要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知识、乡村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知识,以笔试的方式进行,由区卫健委负责聘请专家统一命题、统一评分。
参聘人员报考时填写2个岗位志愿,考生签名后,统一用信封密封保存在区卫健委人事股,待竞聘考试结束,在纪委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开启信封。此次竞聘以第30名考生的分数为合格线,考试分数低于合格线的当年不予安排上岗。分数达到合格线的参聘人员现场根据个人志愿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岗位。如同一岗位出现成绩相同参聘者,则录取第一志愿者。当年全区范围内出现空缺岗位的,则由达到合格线却未上岗的参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调剂上岗。
(二)竞聘程序
分为发布通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选岗、签订聘用合同六个程序。
1.发布通告
2023年4月13日至14日通过余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和余江融媒体向社会发布竞聘通告。
2.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7日至19日(报名截止到2023年4月19日下午5:30)。
(2)报名地点:区卫健委人事股(区经济大厦1116室)。
(3)报名所需材料
①相关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乡村医生执业证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乡村医生公开竞聘上岗报名表》(附件2)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⑤辖区派出所资格审查材料。
3.资格审査
区卫健委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2023年4月21日,发放地点:区卫健委人事股(区经济大厦1116室)。
4.笔试及相关规定
(1)考试内容:以乡村医生工作内容为主,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知识、基本医疗(乡村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及与工作相关的计算机操作基本知识。笔试成绩总分100分
(2)考试时间:2023年4月22日上午9:00-11:00,考试时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准考证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未进考场按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
(3)考试、选岗地点:另行通知
5.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确定全区各村拟聘用人员名单,2023年4月24日至30日在余江区人民政府网、余江融媒体和各乡镇人民政府、 (略) 、村委会进行公示。
6.聘用
公示结束后,经区卫健委党委研究同意,于2023年5月4日前完成 (略) 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2023年5月5日至2026年5月4日,按照一体化管理模式纳入 (略) 统一管理;以后原则上三年一聘,经考核合格后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或有违法等行为的解除聘用对于到龄退出或解聘后出现岗位空缺,由区卫健委在符合竞聘条件的乡村医生中参照本次考试分数择优录用。
五、相关事宜
本公告由余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01-*
附件:
1.2023年度余江区乡村医生“乡聘村用”竞聘岗位表
2.2023年度余江区乡村医生“乡聘村用”竞聘报名表
附件1
2023年度余江区乡村医生“乡聘村用”竞聘岗位表 | ||||
序号 | 乡镇 | 村卫生室名 | 岗位数 | 备注 |
1 | 洪湖乡 | 东阳村卫生室 | 1 | |
2 | 锦江镇 | 乐泉村卫生室 | 1 | |
3 | 锦江镇 | 范家村卫生室 | 1 | |
4 | 锦江镇 | 铁山村卫生室 | 1 | |
5 | 杨溪乡 | 江背村卫生室 | 1 | |
6 | 杨溪乡 | 夏梓村卫生室 | 1 | |
7 | 春涛镇 | 坞桥村卫生室 | 1 | |
8 | 春涛镇 | 东门村卫生室 | 1 | |
9 | 邓原场 | 余丰分场卫生室 | 1 | |
10 | 中童镇 | 程毛村卫生室 | 1 | |
11 | 中童镇 | 九都村卫生室 | 1 | |
12 | 中童镇 | 十都村卫生室 | 1 | |
13 | 马荃镇 | 岩前村卫生室 | 1 | |
14 | 马荃镇 | 塘潮源卫生室 | 1 | |
15 | 平定乡 | 井刘村卫生室 | 1 | |
16 | 平定乡 | 洪桥村卫生室 | 1 | |
17 | 潢溪镇 | 逄叶村卫生室 | 1 | |
18 | 潢溪镇 | 金墩村卫生室 | 1 | |
19 | 邓埠街道 | 建设社区卫生服务站 | 1 | 执业助理以上资质,无公有产权场地,需自行租房。 |
20 | 黄庄乡 | 藕塘村卫生室 | 1 | |
21 | 画桥镇 | 画桥村卫生室 | 1 | |
22 | 刘家站 | 一分场卫生室 | 1 | |
合计 | 22 |
附件2
2023年度余江区乡村医生“乡聘村用”竞聘报名表
姓 名 | 性别 | 籍贯 | (相片) | ||||||||
身份证号码 | |||||||||||
学 历 | 专业 | ||||||||||
毕业学校 | 毕业时间 | ||||||||||
家庭住址 | |||||||||||
现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
第一志愿岗位 | 第二志愿岗位 | ||||||||||
执业资格 | □执业医师 | 取得时间 | |||||||||
□执业助理医师 | |||||||||||
□乡村医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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