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锦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型复合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安徽锦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型复合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锦 (略) 新型复合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灵璧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联系电话:0557-*
地址:灵璧县虞姬大道与汴河路交汇处( (略) 公园南侧)
邮编:*
项目名称:新型复合材料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灵璧县下楼镇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安徽锦 (略)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 (略)
建设项目概况:建设地 (略) (略) 灵璧县下楼镇工业园区,总投资23000 万元,环保设施投资约116 万元。租用 (略) 的合法工业用地厂房 2000m2,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产品仓库、办公室等,购置新型绝缘板材生产线 1 条,配套建设给排水、环保、消防、环卫等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30000m2绝缘板的生产能力。
?1、废水: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采用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净化,尾气通过 15m 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等措施。
?3、噪声:选用安装减振基座、厂房隔声等措施。
?4、固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外售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按一般固废进行管理;危险废物(不能重复利用的废包装桶、废导热油、废活性炭)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后在灵璧县生态环境分局网站上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锦 (略) 新型复合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灵璧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联系电话:0557-*
地址:灵璧县虞姬大道与汴河路交汇处( (略) 公园南侧)
邮编:*
项目名称:新型复合材料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灵璧县下楼镇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安徽锦 (略)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 (略)
建设项目概况:建设地 (略) (略) 灵璧县下楼镇工业园区,总投资23000 万元,环保设施投资约116 万元。租用 (略) 的合法工业用地厂房 2000m2,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产品仓库、办公室等,购置新型绝缘板材生产线 1 条,配套建设给排水、环保、消防、环卫等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30000m2绝缘板的生产能力。
?1、废水: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采用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净化,尾气通过 15m 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等措施。
?3、噪声:选用安装减振基座、厂房隔声等措施。
?4、固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外售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按一般固废进行管理;危险废物(不能重复利用的废包装桶、废导热油、废活性炭)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后在灵璧县生态环境分局网站上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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