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4月13日拟对四川砼顺建材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四川砼顺建材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关于2023年4月13日拟对四川砼顺建材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四川砼顺建材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1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3日-2023年4月19日(5个工作日)。
电 话:0832-*
地 址: (略) 威远县行政审批局二楼70号生态环境窗口(严陵镇小河路12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 威远县镇西镇黄石村十四社 | (略) | 四川 (略) | 项目投资2500万元租用威 (略) 已有的场地和厂房约32327.2平方米(实际用地为18000平方米),拟建设“ (略) 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2条HZS180E中联重工环保型生产线及配套综合设施,年产能42万立方米,其中1条为砂浆生产线。项目生产设施设备均为新购。 | 一、施工期: (1)废气:项目施工期采取湿法作业的措施控制扬尘;车辆及机械运行排放的尾气通过大气的自净作用得到净化。 (2)废水: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交周边农户作为有机肥消纳。 (3)噪声:项目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进行施工时间、施工噪声的控制,施工机械尽可能选取运行良好的低噪声设备。 (4)固废:项目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送指定的建筑固废堆场堆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二、营运期: (1)废气: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粉尘,来源有运输车辆动力起尘、原料输送、计量及投放产生粉尘、水泥储料及粉煤灰储料仓放空粉尘、搅拌机搅拌粉尘、堆场粉尘。 搅拌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在厂房内排放;水泥储料及粉煤灰储料仓放空粉尘经仓顶自带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堆场粉尘采用喷淋降尘装置;运输车辆动力起尘采用封闭式投料及运输;原料输送、计量及投放产生粉尘采用地面硬化、洒水降尘。 (2)废水:本项目建成后雨污分流,生产废水排入厂区湿混凝土回收系统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屋面雨水作为清洁雨水直接外排周边沟渠,地面雨水顺地势进入收集池,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交由周边农户作为有机肥消纳。 (3)噪声:项目采取的降噪措施包括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加强维护保养、合理布局、风机加装消声器、厂房隔声等。 (4)固废:本项目固废物主要来源于生产固废(不合格石料、剩余混凝土、清洗废水沉渣)、除尘器收尘灰、废机油、废润滑油及含油废手套及少量职工生活垃圾等。其不合格石料、剩余混凝土可作为道路建设的路面铺垫料,或地面平整的填料综合利用,不排放;沉渣回用于生产线,不外排;收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不外排;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三、其他部门意见: 项目于2023年2月21日在威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302-*-04-01-*】FGQB-0063号进行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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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1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3日-2023年4月19日(5个工作日)。
电 话:0832-*
地 址: (略) 威远县行政审批局二楼70号生态环境窗口(严陵镇小河路12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 威远县镇西镇黄石村十四社 | (略) | 四川 (略) | 项目投资2500万元租用威 (略) 已有的场地和厂房约32327.2平方米(实际用地为18000平方米),拟建设“ (略) 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2条HZS180E中联重工环保型生产线及配套综合设施,年产能42万立方米,其中1条为砂浆生产线。项目生产设施设备均为新购。 | 一、施工期: (1)废气:项目施工期采取湿法作业的措施控制扬尘;车辆及机械运行排放的尾气通过大气的自净作用得到净化。 (2)废水: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交周边农户作为有机肥消纳。 (3)噪声:项目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进行施工时间、施工噪声的控制,施工机械尽可能选取运行良好的低噪声设备。 (4)固废:项目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送指定的建筑固废堆场堆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二、营运期: (1)废气: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粉尘,来源有运输车辆动力起尘、原料输送、计量及投放产生粉尘、水泥储料及粉煤灰储料仓放空粉尘、搅拌机搅拌粉尘、堆场粉尘。 搅拌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在厂房内排放;水泥储料及粉煤灰储料仓放空粉尘经仓顶自带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堆场粉尘采用喷淋降尘装置;运输车辆动力起尘采用封闭式投料及运输;原料输送、计量及投放产生粉尘采用地面硬化、洒水降尘。 (2)废水:本项目建成后雨污分流,生产废水排入厂区湿混凝土回收系统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屋面雨水作为清洁雨水直接外排周边沟渠,地面雨水顺地势进入收集池,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交由周边农户作为有机肥消纳。 (3)噪声:项目采取的降噪措施包括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加强维护保养、合理布局、风机加装消声器、厂房隔声等。 (4)固废:本项目固废物主要来源于生产固废(不合格石料、剩余混凝土、清洗废水沉渣)、除尘器收尘灰、废机油、废润滑油及含油废手套及少量职工生活垃圾等。其不合格石料、剩余混凝土可作为道路建设的路面铺垫料,或地面平整的填料综合利用,不排放;沉渣回用于生产线,不外排;收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不外排;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三、其他部门意见: 项目于2023年2月21日在威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302-*-04-01-*】FGQB-0063号进行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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