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宁江区农村饮水安全老旧管网改造工程建设项目
松原市宁江区农村饮水安全老旧管网改造工程建设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松原市宁江区农村饮水安全老旧管网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8-*(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松原新区新园街与乐园街交汇宁江区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略) 宁江区农村饮水安全老旧管网改造工程 | 善友镇、伯都乡、大洼镇、毛都站镇、新城乡 | (略) 宁江区水利局 | (略) (略) | 新建3眼水源井,新建管线13544.66总投资1396.25万元,环保投资为31.00万元。m。 | 1、施工过程中破坏的植被在工程竣工后应尽快进行平整、绿化恢复,严格控制临时占地区域,做好水土流失防护措施。 2、施工废水集中收集沉淀后回用。管线试压废水用于附近农田灌溉。生活污水就近排入村屯原有旱厕,定期清掏。 运营期无固定人员看守,无生活污水排放,反冲洗水排入沉水井经水质净化设备处理后回用。 3、禁止在大风天气进行产生扬尘的施工,各种堆料应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并对施工作业面进行洒水降尘,减轻扬尘污染。施工现场应设置围挡,渣土运输车辆要全部采取密闭措施,严查渣土车沿途洒落,在建筑工地集中区域设置运输指定通道,规定时间、路线进行运输作业。运营期无固定人员看守;无废气污染物排放。 4、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减振、降噪措施,确保施工期和运行期场(厂)界噪声分别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排放标准要求。 5、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应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内,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设置临时防渗泥浆池对钻探泥浆进行沉淀,上清液回用于钻井(钻井结束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沉淀泥浆用于通往水源井的道路平整;废弃管材收集后卖与废品回收部门综合利用;土石方用于村中通往水源井、泵房的道路平整;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严禁随意抛洒丢弃,在临时堆放场苫盖暂存后全部运送至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运营期无固定人员看守,故无生活垃圾产生;石英砂及活性炭等吸附介质、废滤芯收集后由相关单位回收处理。 6、项目计划在建成后,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进行水源保护区划分,设定一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采取相应管理措施。 7、按照报告表中相关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完善环境风险应急措施,加强管道巡检,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严格落实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定期进行监测,保障居民饮用水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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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松原市宁江区农村饮水安全老旧管网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8-*(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松原新区新园街与乐园街交汇宁江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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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略) 宁江区农村饮水安全老旧管网改造工程 | 善友镇、伯都乡、大洼镇、毛都站镇、新城乡 | (略) 宁江区水利局 | (略) (略) | 新建3眼水源井,新建管线13544.66总投资1396.25万元,环保投资为31.00万元。m。 | 1、施工过程中破坏的植被在工程竣工后应尽快进行平整、绿化恢复,严格控制临时占地区域,做好水土流失防护措施。 2、施工废水集中收集沉淀后回用。管线试压废水用于附近农田灌溉。生活污水就近排入村屯原有旱厕,定期清掏。 运营期无固定人员看守,无生活污水排放,反冲洗水排入沉水井经水质净化设备处理后回用。 3、禁止在大风天气进行产生扬尘的施工,各种堆料应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并对施工作业面进行洒水降尘,减轻扬尘污染。施工现场应设置围挡,渣土运输车辆要全部采取密闭措施,严查渣土车沿途洒落,在建筑工地集中区域设置运输指定通道,规定时间、路线进行运输作业。运营期无固定人员看守;无废气污染物排放。 4、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减振、降噪措施,确保施工期和运行期场(厂)界噪声分别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排放标准要求。 5、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应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内,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设置临时防渗泥浆池对钻探泥浆进行沉淀,上清液回用于钻井(钻井结束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沉淀泥浆用于通往水源井的道路平整;废弃管材收集后卖与废品回收部门综合利用;土石方用于村中通往水源井、泵房的道路平整;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严禁随意抛洒丢弃,在临时堆放场苫盖暂存后全部运送至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运营期无固定人员看守,故无生活垃圾产生;石英砂及活性炭等吸附介质、废滤芯收集后由相关单位回收处理。 6、项目计划在建成后,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进行水源保护区划分,设定一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采取相应管理措施。 7、按照报告表中相关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完善环境风险应急措施,加强管道巡检,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严格落实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定期进行监测,保障居民饮用水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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