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3-04-04
2023年4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3-04-0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4日-2023年4月11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7-*
传真:0917—*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凤翔分局监督管理科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1 | 凤翔沥青半合厂废弃沥青混合料、混合土回收利用项目 | 凤翔区田家庄镇大原村 | 陕西千维崇期 (略) | 宝鸡亿利 (略) | 项 (略) (略) 凤翔区田家庄镇大塬村,不新增用地,依托原有项目技改建设热再生沥青混凝土生产线1条,建成后年产再生沥青混凝土6万吨/年,沥青混凝土由12万吨/年减为6万吨/年。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9.5万元。 | (凤翔沥青技改项目)建设项目(公示版)(1).pdf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 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4日-2023年4月11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7-*
传真:0917—*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凤翔分局监督管理科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1 | 凤翔沥青半合厂废弃沥青混合料、混合土回收利用项目 | 凤翔区田家庄镇大原村 | 陕西千维崇期 (略) | 宝鸡亿利 (略) | 项 (略) (略) 凤翔区田家庄镇大塬村,不新增用地,依托原有项目技改建设热再生沥青混凝土生产线1条,建成后年产再生沥青混凝土6万吨/年,沥青混凝土由12万吨/年减为6万吨/年。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9.5万元。 | (凤翔沥青技改项目)建设项目(公示版)(1).pdf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 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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