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孜县香普干渠取水口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江孜县香普干渠取水口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对江孜县香普干渠取水口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事宜现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江孜县香普干渠取水口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江孜县县城;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内容:新建进水闸一座;新建泄冲闸一座;新建鱼道一座;新建溢流坝一座;取水口处跨路箱涵1座。项目总投资597.7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447.22万元。
建设工期:2个月。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的网络链接如下:
链接: http://**;
提取码:1dxu。
(2)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请前往重庆圣希怡生态 (略) 拉萨办事处查阅。联系人:雷工;联系电话:*;邮箱:*@*q.com。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公众主要包括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包括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为:
链接: http://**
提取码:6mbv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意见表,填写后通过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和反馈。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孜县水利队
联系 人:次仁贡布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江孜县国防路10号
电子邮箱:*@*26.com
七、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重庆圣希怡生态 (略) ;
联 系 人:雷工;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西藏 (略) 堆龙德庆区柳悟新区天知世界陇玺2栋2-2(拉萨办事处地址)。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2023年4月11日至2022年4月24日,共10个工作日。
江孜县水利队
2023年4月1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对江孜县香普干渠取水口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事宜现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江孜县香普干渠取水口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江孜县县城;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内容:新建进水闸一座;新建泄冲闸一座;新建鱼道一座;新建溢流坝一座;取水口处跨路箱涵1座。项目总投资597.7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447.22万元。
建设工期:2个月。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的网络链接如下:
链接: http://**;
提取码:1dxu。
(2)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请前往重庆圣希怡生态 (略) 拉萨办事处查阅。联系人:雷工;联系电话:*;邮箱:*@*q.com。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公众主要包括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包括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为:
链接: http://**
提取码:6mbv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意见表,填写后通过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和反馈。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孜县水利队
联系 人:次仁贡布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江孜县国防路10号
电子邮箱:*@*26.com
七、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重庆圣希怡生态 (略) ;
联 系 人:雷工;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西藏 (略) 堆龙德庆区柳悟新区天知世界陇玺2栋2-2(拉萨办事处地址)。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2023年4月11日至2022年4月24日,共10个工作日。
江孜县水利队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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