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盛道建材有限公司人工彩砂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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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盛道建材有限公司人工彩砂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人工彩砂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6日-2023年3月10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环评股)

通讯地址: (略) 上高县政务服务中心,邮编:*。

项目名称

(略) 人工彩砂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上高县芦洲乡工业小区

建设单位

(略)

环评机构

江西斐然 (略)

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属新建项目,拟建设地 (略) (略) 上高县芦洲乡工业小区(中心地理坐标为E114°50′57.410″,N28°12′28.702″),本项目建筑面积为5000m2。项目西侧为 (略) ,北侧、东侧为空置厂房,南侧为江西亿度房 (略)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建生产车间、成品仓等;办公区、湿砂仓依托现有;公用工程包括给水、排水、供电系统;废水处理措施依托现有;新建废气、固废和噪声处理措施等。

项目外购尾矿砂、色浆、固化剂等原辅料,经尾矿烘干、筛分、上料、调色、搅拌、烘干、包装等生产工序,项目建成达年产30万吨人工彩砂的生产规模。

项目总投资为13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万元,占总投资的0.3%。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水污染防治要求。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处理方案。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作标准,外运用作周边林地灌溉,不直接向水域外排放。

(二)废气污染防治要求。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烘干烟气、筛分、料仓101和102粉尘以及上料、料仓301产生的粉尘等。第一次烘干粉尘、天然气燃烧烟气经管道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TA001)+15m排气筒(DA001)排放,第二次烘干粉尘、天然气燃烧烟气经管道收集后经4套袋式除尘器(TA004~TA007)+4根15m排气(DA004~DA007)排放;筛分过程的粉尘经1个集气罩收集与料仓101/102粉尘一同经袋式除尘器(TA002)+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上料过程产生的粉尘经1个集气罩收集与5个料仓301产生的粉尘一同经袋式除尘(TA003)+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成品仓粉尘经袋式除尘器(TA008)+15m高排气筒(DA008)排放。厂内各类废气经防治措施处理后,颗粒物、烘干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三)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做好减震、消声、隔声、吸声等综合治理措施。运行期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要求。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和处置措。除尘灰统一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尾矿砂筛下物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堆场的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达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五)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表》确定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50m(以生产车间计算)。项目所在地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敏感点,卫生防护距离内今后不得建设集中居民住宅、文教、卫生、机关办公楼等环境敏感建筑。

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人工彩砂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6日-2023年3月10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环评股)

通讯地址: (略) 上高县政务服务中心,邮编:*。

项目名称

(略) 人工彩砂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上高县芦洲乡工业小区

建设单位

(略)

环评机构

江西斐然 (略)

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属新建项目,拟建设地 (略) (略) 上高县芦洲乡工业小区(中心地理坐标为E114°50′57.410″,N28°12′28.702″),本项目建筑面积为5000m2。项目西侧为 (略) ,北侧、东侧为空置厂房,南侧为江西亿度房 (略)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建生产车间、成品仓等;办公区、湿砂仓依托现有;公用工程包括给水、排水、供电系统;废水处理措施依托现有;新建废气、固废和噪声处理措施等。

项目外购尾矿砂、色浆、固化剂等原辅料,经尾矿烘干、筛分、上料、调色、搅拌、烘干、包装等生产工序,项目建成达年产30万吨人工彩砂的生产规模。

项目总投资为13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万元,占总投资的0.3%。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水污染防治要求。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处理方案。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作标准,外运用作周边林地灌溉,不直接向水域外排放。

(二)废气污染防治要求。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烘干烟气、筛分、料仓101和102粉尘以及上料、料仓301产生的粉尘等。第一次烘干粉尘、天然气燃烧烟气经管道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TA001)+15m排气筒(DA001)排放,第二次烘干粉尘、天然气燃烧烟气经管道收集后经4套袋式除尘器(TA004~TA007)+4根15m排气(DA004~DA007)排放;筛分过程的粉尘经1个集气罩收集与料仓101/102粉尘一同经袋式除尘器(TA002)+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上料过程产生的粉尘经1个集气罩收集与5个料仓301产生的粉尘一同经袋式除尘(TA003)+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成品仓粉尘经袋式除尘器(TA008)+15m高排气筒(DA008)排放。厂内各类废气经防治措施处理后,颗粒物、烘干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三)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做好减震、消声、隔声、吸声等综合治理措施。运行期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要求。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和处置措。除尘灰统一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尾矿砂筛下物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堆场的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达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五)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表》确定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50m(以生产车间计算)。项目所在地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敏感点,卫生防护距离内今后不得建设集中居民住宅、文教、卫生、机关办公楼等环境敏感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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