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决定公告】关于谢桥矿西翼1煤采区底板灰岩水害地面区域探查治理工程(Ⅰ期-X5孔)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环评决定公告】关于谢桥矿西翼1煤采区底板灰岩水害地面区域探查治理工程(Ⅰ期-X5孔)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淮南矿业(集团) (略) 谢桥煤矿:
你单位报来《谢桥矿西翼1煤采区底板灰岩水害地面区域探查治理工程(Ⅰ期-X5孔)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报批稿)》”)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环保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专家审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审批意见如下:
一、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报批稿)》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能够得到有效缓解和控制,从环境影响角度, (略) 按照安徽 (略) 编制的《报告表(报批稿)》所列项目的性质、内容、规模、地点等进行建设。
二、项 (略) (略) 颍上县迪沟镇谢彭村前彭西侧(东经116°23′7.116″,北纬32°47′52.598″),为新建项目。该项目已经颍上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发改审批〔2022〕273号),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复临时使用。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临时占地面积为0.6105公顷,临时占用土地类型中水田面积511平方米,坑塘水面107平方米,农村宅基地面积5487平方米;该项目用地中表土堆放区占0.0051公顷、运输便道0.1455公顷、勘查作业用地0.4599公顷、临时注浆站占0.064公顷。本次施工的X5孔组治理面积约0.63Km2,设计1个主孔,23个分支孔,钻探总工程量17514m,预计注水泥6.678万吨,采用地面定向钻孔探查治理导通奥灰含水层导水构造。项目总投资8056.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9万元。
三、项目施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施工期生活污水经临时建设的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由谢桥矿用吸污车清运至谢桥矿生活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不得擅自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工地临时设置的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严禁直接外排;施工过程中泥浆水经固控系统处理后循环利用;钻探废水井场设废浆池(沉淀池),钻探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钻探用水,不得擅自外排。
2.项目施工过程应选用合格的施工车辆,禁止使用淘汰、报废车辆进行施工。施工现场对外围有影响的方向应设置围栏或围墙,缩小施工现场扬尘和尾气扩散范围。施工现场采取洒水抑尘、限制车速、保持施工场地路面清洁、设置运输车辆洗
车平台、避免大风天气作业等措施,以减少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项目水泥罐罐顶应配置仓顶脉冲袋式除尘器,粉尘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制浆生产车间应设置封闭式,搅拌机进行驱动投料,水泥由水泥罐通过密闭输送螺旋进入密闭搅拌机,输送带、进料口与搅拌机均密闭设置,同时
喷淋水嘴自动打开,将雾状水幕洒向制浆过程,防止水泥外泄
产生扬尘。探查施工期粉尘排 (略) 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低噪声设备并加强日常维护,减少摩擦噪声产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探查施工期厂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噪声限值标准。
4.施工土方后期应当回覆;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不得擅自倾倒、丢弃或者造成其他环境污染;钻孔产生的废泥浆干化后作为周边路基维护的建材使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固废暂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规定。废机油等危险废物需集中收集,暂存于勘查区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要求,规范建设危废暂存间,认真做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管理和处置工作,危险废物转移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
5.施工时应避免在暴雨季节进行,控制和减轻因施工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影响;车辆不得随意在农作物上行驶,其他作业控制在场地范围内进行,减少临时占地;工程完成后进行土地原状恢复,维持项目区域生态环境的现有功能。
四、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竣工环保验收。
五、如项目的性质、内容、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如项目建设和运行依法需要其他行政许可的,你单位应按规定办理其他审批手续后方能开工建设或运行。
(略) 颍上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3年3月17日
抄送:颍上县迪沟镇人民政府,颍上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淮南矿业(集团) (略) 谢桥煤矿:
你单位报来《谢桥矿西翼1煤采区底板灰岩水害地面区域探查治理工程(Ⅰ期-X5孔)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报批稿)》”)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环保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专家审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审批意见如下:
一、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报批稿)》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能够得到有效缓解和控制,从环境影响角度, (略) 按照安徽 (略) 编制的《报告表(报批稿)》所列项目的性质、内容、规模、地点等进行建设。
二、项 (略) (略) 颍上县迪沟镇谢彭村前彭西侧(东经116°23′7.116″,北纬32°47′52.598″),为新建项目。该项目已经颍上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发改审批〔2022〕273号),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复临时使用。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临时占地面积为0.6105公顷,临时占用土地类型中水田面积511平方米,坑塘水面107平方米,农村宅基地面积5487平方米;该项目用地中表土堆放区占0.0051公顷、运输便道0.1455公顷、勘查作业用地0.4599公顷、临时注浆站占0.064公顷。本次施工的X5孔组治理面积约0.63Km2,设计1个主孔,23个分支孔,钻探总工程量17514m,预计注水泥6.678万吨,采用地面定向钻孔探查治理导通奥灰含水层导水构造。项目总投资8056.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9万元。
三、项目施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施工期生活污水经临时建设的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由谢桥矿用吸污车清运至谢桥矿生活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不得擅自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工地临时设置的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严禁直接外排;施工过程中泥浆水经固控系统处理后循环利用;钻探废水井场设废浆池(沉淀池),钻探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钻探用水,不得擅自外排。
2.项目施工过程应选用合格的施工车辆,禁止使用淘汰、报废车辆进行施工。施工现场对外围有影响的方向应设置围栏或围墙,缩小施工现场扬尘和尾气扩散范围。施工现场采取洒水抑尘、限制车速、保持施工场地路面清洁、设置运输车辆洗
车平台、避免大风天气作业等措施,以减少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项目水泥罐罐顶应配置仓顶脉冲袋式除尘器,粉尘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制浆生产车间应设置封闭式,搅拌机进行驱动投料,水泥由水泥罐通过密闭输送螺旋进入密闭搅拌机,输送带、进料口与搅拌机均密闭设置,同时
喷淋水嘴自动打开,将雾状水幕洒向制浆过程,防止水泥外泄
产生扬尘。探查施工期粉尘排 (略) 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低噪声设备并加强日常维护,减少摩擦噪声产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探查施工期厂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噪声限值标准。
4.施工土方后期应当回覆;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不得擅自倾倒、丢弃或者造成其他环境污染;钻孔产生的废泥浆干化后作为周边路基维护的建材使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固废暂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规定。废机油等危险废物需集中收集,暂存于勘查区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要求,规范建设危废暂存间,认真做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管理和处置工作,危险废物转移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
5.施工时应避免在暴雨季节进行,控制和减轻因施工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影响;车辆不得随意在农作物上行驶,其他作业控制在场地范围内进行,减少临时占地;工程完成后进行土地原状恢复,维持项目区域生态环境的现有功能。
四、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竣工环保验收。
五、如项目的性质、内容、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如项目建设和运行依法需要其他行政许可的,你单位应按规定办理其他审批手续后方能开工建设或运行。
(略) 颍上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3年3月17日
抄送:颍上县迪沟镇人民政府,颍上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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