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1号海上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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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1号海上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信息公示

根据《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和《 (略) 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解读函》(浙环发[2018]10号),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瑞安1号海上风电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工程规模:工程拟安装24台12.5MW风力发电机组,装机300MW。

瑞安1号海上风电项目位于位 (略) 南麂列岛与北麂列岛之间的海域,工程场区呈不规则多边形,场区中心离岸距离约为45km,平均水深17m~22m,东西向最长约12.0km,南北向最宽约4.0km,规划面积 26.3km2

工程组成:包括24台单机容量为12.5MW的风力发电机组,海底电缆长度共计88.2km,其中66kV海缆41.5km,220kV海缆46.7 km(单回路)和1座220kV海上升压站。海缆登*穿越海塘至*域计量站,*域计量站及送出线路等工程另行开展环评,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工程总工期约为20个月。

二、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工程周边的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表2。

表1工程周边环境保护目标

类型

名称

与工程位置关系(按风场区或电缆最近距离)

敏感对象/敏感区概况

保护要素

生态保护红线

浙江南麂列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

风场区南侧4.6km

总面积约158.3km2,珍稀濒危物种分布区

水质、生态、渔业资源、环境风险

南麂列岛外侧重要渔业海域生态保护红线

风场区东南侧1.4km

总面积约390km2,重要渔业资源产卵场

水质、生态、渔业资源、环境风险

北麂列岛外侧重要渔业海域生态保护红线

风场区东侧 0.6km

总面积约119.97km2,重要渔业资源产卵场

水质、生态、渔业资源、环境风险

浙江洞头国家海洋公园

风场区北侧12km

总面积311.04 km2,其中海域面积295.2 km2,珍稀濒危物种分布区

水质、生态、渔业资源、环境风险

温台渔场产卵场保护区

风场区西北17km

保护区面积1214 km2,主要保护种类为小黄鱼、大黄鱼、曼氏无针乌贼、鳓鱼。

水质、生态、渔业资源、环境风险

飞云江河口重要渔业海域

220kv电缆南侧约7.5km

总面积99.392 km2,重要渔业资源产卵场

水质、生态、渔业资源、环境风险

浙江 (略) 级海洋公园

220kv电缆南侧约1.59km

总面积22.441 km2,重要渔业资源产卵场

水质、生态、渔业资源、环境风险

飞云江河口生态保护红线

220kv电缆南侧约5.4km

总面积27.1 km2,重要河口

水质、生态、渔业资源、环境风险

龙 (略) 级重要湿地

220kv电缆北侧约13.9km

总面积22.441 km2,省级湿地

生态、环境风险

海洋公园

浙江洞头国家级海洋公园

北侧 12km

同生态保护红线

水质、生态、渔业资源、环境风险

浙江 (略) 级海洋公园

220kv电缆南侧约1.59km

同生态保护红线

水质、生态、渔业资源、环境风险

产卵场保护区

温台渔场产卵场保护区

风场区西北17km

保护区面积1214 km2,主要保护种类为小黄鱼、大黄鱼、曼氏无针乌贼、鳓鱼。

水质、生态、渔业资源、环境风险

三场一通道

大黄鱼、小黄鱼、曼氏无针乌贼、鳓

不在大黄鱼“三场一通道”;工程附近有小黄鱼产卵场;工程位于曼氏无针乌贼产卵场、索饵场;工程位于鳓鱼产卵场

/

渔业资源


表2工程周边其他保护目标

类型

名称

与工程位置关系(按风场区或电缆最近距离)

敏感对象/敏感区概况

保护要素

养殖区

南麂岛周边养殖区

风场区南侧4.2km

以养殖大黄鱼为主

水质、生态、环境风险;工程建设不影响养殖品种和养殖功能。

北麂岛周边养殖区

风场区西北侧6km

以养殖大黄鱼为主

洞头大瞿岛养殖区

220kv电缆东北侧12.6km

网箱养殖

航道

东航路

风场区东侧7.5km

主要公共航路

水动力、冲淤环境,工程建设不影响航道功能。

西航路

与220kv电缆交越

主要公共航路

瑞安—北麂岛航路

与220kv电缆交越

C级航路

飞云江口外1000吨级台至霓屿终端126.25km的海底油气混输管道。

水动力、冲淤环境,工程建设不影响海底管线功能。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

(1)水动力、冲淤影响:根据数模预测结果,工程实施后桩基附近涨潮和落潮平均流速有所减小,普遍在0.02m/s至0.1m/s之间,流速减小区主要出现在桩基的迎流面和背流面。对于涨潮流速变化来说,由于桩基群的阻水作用,风电区的西北侧为涨潮流的流影区,流速略有减小,减小幅度约为0.02 m/s。冲淤平衡后,工程区内桩基沿潮流涨落方向呈现带状的淤积态势,最大淤积幅度约为1m,总体而言,工程建设前后床面冲淤强度大值主要集中在桩基的迎水面、背水面及相邻风机之间区域,其他地方的冲淤强度较小。

(2)废水:施工期船舶生活污水 (略) 进行统一收集和处置,登*段施工人员*上生活污水利用计量站地埋式化粪池污水处理后纳管排放,对周边海域基本无影响。风电场海缆建设产生的悬浮泥沙部分进入北麂列岛外侧重要渔业海域,最大影响程度约20mg/L;对周边其他生态红线区基本无影响。营运期维护船舶每次维护产生的生活污水量约2m3,船舶生活污水收集后运至*上计量站污水处理设施后排放,不会对海水水质产生影响。

(3)废气:施工期船舶、机械施工等产生的燃油废气,主要位于海上施工场区,只要施工期间施工船舶、机械进行定期保养,保保持良性运作,可达标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很小。

(4)固废:营运期定期进行风机维护,维护船舶每次维护产生的生活垃圾约为20kg,船舶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上计量站,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营运期产生的废油、含油棉纱等均属危险废物,运回*域统一堆放在计量站的危废库房中,由具备资质的专业处理单位接收处理。

(5)水上噪声:叠加影响后在单排风机外370m处,风机噪声可衰减至55.0dB(A)。由于背景值海上风声和海浪声较大,风电场运行噪声对海上声环境影响仅限于风机附近,风电场营运期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根据预测及类比分析,工程220kV海上升压站营运期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6)电磁辐射:根据类比分析,工程海上升压站和海底电缆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限值要求,对底栖贝类、鱼类、虾蟹类和海洋哺乳动物影响较小。

(7)海洋生态环境:海缆敷设期间直接损失所引起的潮间带生物量损失量为325.61kg,确权范围内其它扰动面积所引起的潮间带生物量损失量为759.75kg。海缆敷设期间对海域造成直接损失所引起的底栖生物量损失量为855.974kg,确权范围内其它扰动面积所引起的底栖生物量损失量为1997.261kg。

鱼卵、仔鱼一次性损害量分别约为*个、*尾;鱼类、虾类、蟹类、头足类幼体的一次性损害分别为2524.57kg、1321.51kg、1493.9kg、3277.27kg。

四、建设项目主要污染治理措施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工程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见下表3。

表3 环境保护设施与对策措施一览表

污染/影响因素

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达到目标

施工期

废水

1)施工期间,现场施工人员主要在各类施工船、补给船只,每天产生一定量的生活污水,现场施工人员每天产生一定量的生活污水,由相关资质单位进行统一收集和处置。*上生活污水利用计量站地埋式化粪池污水处理后纳管排放。

2)严格执行国家《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和73/78国际防止船舶污染海洋公约的相关规定,严禁所有施工船只的含油废水等在施工海域排放,施工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将船舶含油废水委托有资质单位对船舶含油污水进行接收处理。

污水得到有效处置

废气

加强施工船只管理,避免施工区域船舶拥堵,加剧废气等污染物产生。加强对施工机械、船舶的维修保养,禁止不符合国家废气排放标准的机械、船舶进入施工区,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烟度和颗粒物排放。

减少施工期大气污染

固废

对于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主要在各施工船舶上,每只船舶配置分类垃圾收集桶, (略) 进行统一收集和处置。施工中禁止任意向海洋抛弃各类固体废物,同时应尽量避免各类物料散落海中。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应由施工单位负责及时清理处置。

保护海域环境

噪声

施工船舶应有效控制主辅机噪声。加强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发生故障应及时维修;改进施工机械,整体设备应安放稳固,并与船体或地面保持良好接触,有条件的应使用减振机座。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杜绝施工机械在运行过程中因维护不当而产生的其它噪声。需加强车辆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转,以便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强。

噪声达到相应标准,不扰民

海洋生态

严格限制工程施工区域在其用海范围内。尽量选用先进低噪的施工设备和船舶,并注意日常设备维护。优化施工方案,加强科学管理,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海底开挖面积、开挖量,缩短水下作业时间,避免施工悬浮物剧烈扩散。降低施工噪音,减轻对鱼类的影响。电缆铺设后及时填埋,恢复原地貌,加快生态修复。

减轻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

鸟类保护措施

应尽量避免在施工工区全面铺开作业,建议分区域分时段施工,宜以电缆回路为单元进行分区,避免施工区域多点零散施工,并尽可能缩短日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以减少对鸟类栖息、觅食等的影响。合理规划施工作业时间。强调合理有序施工,优化施工组织。

减少对鸟类的影响

营运期

海洋生态

加强风电场运营管理,保证各项工程设施完好和确保安全生产是海洋生态保护最基本的措施,杜绝海洋环境污染事故。根据海域环境特征,在风电场附近内设立跟踪的监测站点,对海域的各种水生生物资源(包括叶绿素a、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底栖生物、渔业资源)等进行定期监测。

海域跟踪监测

鸟类保护措施

风电场区域的照明设备建议选用白色灯,并且尽可能少安装灯,灯的亮度和闪烁次数也要尽可能小和低。鸟类通常以视觉判断飞行路线中的障碍物,为减少鸟类与风机叶片碰撞的风险,风机的叶片翼尖区域建议选用红白相间的颜色,不同于天空和海洋背景的颜色,以起到警示色的作用。

减少对鸟类的影响

废水

维护船舶每次维护产生的生活污水量约为2m3,船舶生活污水收集后运至岸上,纳入计量站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不排海

噪声

为减小机械部件的振动噪声,可在接近力源的地方切断振动传递的途径,如以弹性连接代替刚性连接或采取高阻尼材料吸收机械部件的振动能。

减少噪声影响

固废

船舶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上计量站,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对于主变压器在突发事故或机组检修时所产生的诸如油渣(HW08)、油垢(HW08)、废油(HW08)等污染物质,属于危险废物,已设置有事故油罐(90m3),定期委托相关资质单位收集处置。

合理处置

电磁

选用带有金属罩壳的电气设备:各电压等级的配电装置GIS设备采用封闭式母线,对裸露电气设备采取设置安全遮拦或金属栅网等屏蔽措施。

减少电磁辐射影响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瑞安1号海上风电项目建设符合我国可持续发展能源战略、增加电力供应并改善地区电源结构,推动温州沿海风能资源的开发,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明显。工程建设和运行带来的海洋生物损失可通过适当的生态补偿等进行修复,其它不利环境影响大多可以通过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减小或避免。只要在工程的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加强管理,确保实施报告书中提出的环保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看,不存在制约本项目建设的环境因素,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范围及主要对象

征求意见的范围:工程附近区域。

征求意见的对象:以上征求意见范围内的居民及企事业单位。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可通过网络方式直接下载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版,网络链接:http://**。

八、公众反馈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在公示期间,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环境影响相关的意见或建议。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公众意见反馈至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单位,公众提交意见或建议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便于反馈情况。

(1)建设单位:瑞安 (略) ,联系人:路工,联系电话:*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杭州 (略) ,地址: (略) 莫干山路212号中交财富大厦2幢 1201室,联系人:陈工,电话:0571-*,电子邮箱:*@*q.com

(3)审批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 联系方式:0577-*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3年4月13日起至4月26日。

公告发布单位:瑞安 (略)

公告发布时间:2023-4-13




根据《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和《 (略) 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解读函》(浙环发[2018]10号),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瑞安1号海上风电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工程规模:工程拟安装24台12.5MW风力发电机组,装机300MW。

瑞安1号海上风电项目位于位 (略) 南麂列岛与北麂列岛之间的海域,工程场区呈不规则多边形,场区中心离岸距离约为45km,平均水深17m~22m,东西向最长约12.0km,南北向最宽约4.0km,规划面积 26.3km2

工程组成:包括24台单机容量为12.5MW的风力发电机组,海底电缆长度共计88.2km,其中66kV海缆41.5km,220kV海缆46.7 km(单回路)和1座220kV海上升压站。海缆登*穿越海塘至*域计量站,*域计量站及送出线路等工程另行开展环评,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工程总工期约为20个月。

二、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工程周边的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表2。

表1工程周边环境保护目标

类型

名称

与工程位置关系(按风场区或电缆最近距离)

敏感对象/敏感区概况

保护要素

生态保护红线

浙江南麂列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

风场区南侧4.6km

总面积约158.3km2,珍稀濒危物种分布区

水质、生态、渔业资源、环境风险

南麂列岛外侧重要渔业海域生态保护红线

风场区东南侧1.4km

总面积约390km2,重要渔业资源产卵场

水质、生态、渔业资源、环境风险

北麂列岛外侧重要渔业海域生态保护红线

风场区东侧 0.6km

总面积约119.97km2,重要渔业资源产卵场

水质、生态、渔业资源、环境风险

浙江洞头国家海洋公园

风场区北侧12km

总面积311.04 km2,其中海域面积295.2 km2,珍稀濒危物种分布区

水质、生态、渔业资源、环境风险

温台渔场产卵场保护区

风场区西北17km

保护区面积1214 km2,主要保护种类为小黄鱼、大黄鱼、曼氏无针乌贼、鳓鱼。

水质、生态、渔业资源、环境风险

飞云江河口重要渔业海域

220kv电缆南侧约7.5km

总面积99.392 km2,重要渔业资源产卵场

水质、生态、渔业资源、环境风险

浙江 (略) 级海洋公园

220kv电缆南侧约1.59km

总面积22.441 km2,重要渔业资源产卵场

水质、生态、渔业资源、环境风险

飞云江河口生态保护红线

220kv电缆南侧约5.4km

总面积27.1 km2,重要河口

水质、生态、渔业资源、环境风险

龙 (略) 级重要湿地

220kv电缆北侧约13.9km

总面积22.441 km2,省级湿地

生态、环境风险

海洋公园

浙江洞头国家级海洋公园

北侧 12km

同生态保护红线

水质、生态、渔业资源、环境风险

浙江 (略) 级海洋公园

220kv电缆南侧约1.59km

同生态保护红线

水质、生态、渔业资源、环境风险

产卵场保护区

温台渔场产卵场保护区

风场区西北17km

保护区面积1214 km2,主要保护种类为小黄鱼、大黄鱼、曼氏无针乌贼、鳓鱼。

水质、生态、渔业资源、环境风险

三场一通道

大黄鱼、小黄鱼、曼氏无针乌贼、鳓

不在大黄鱼“三场一通道”;工程附近有小黄鱼产卵场;工程位于曼氏无针乌贼产卵场、索饵场;工程位于鳓鱼产卵场

/

渔业资源


表2工程周边其他保护目标

类型

名称

与工程位置关系(按风场区或电缆最近距离)

敏感对象/敏感区概况

保护要素

养殖区

南麂岛周边养殖区

风场区南侧4.2km

以养殖大黄鱼为主

水质、生态、环境风险;工程建设不影响养殖品种和养殖功能。

北麂岛周边养殖区

风场区西北侧6km

以养殖大黄鱼为主

洞头大瞿岛养殖区

220kv电缆东北侧12.6km

网箱养殖

航道

东航路

风场区东侧7.5km

主要公共航路

水动力、冲淤环境,工程建设不影响航道功能。

西航路

与220kv电缆交越

主要公共航路

瑞安—北麂岛航路

与220kv电缆交越

C级航路

飞云江口外1000吨级台至霓屿终端126.25km的海底油气混输管道。

水动力、冲淤环境,工程建设不影响海底管线功能。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

(1)水动力、冲淤影响:根据数模预测结果,工程实施后桩基附近涨潮和落潮平均流速有所减小,普遍在0.02m/s至0.1m/s之间,流速减小区主要出现在桩基的迎流面和背流面。对于涨潮流速变化来说,由于桩基群的阻水作用,风电区的西北侧为涨潮流的流影区,流速略有减小,减小幅度约为0.02 m/s。冲淤平衡后,工程区内桩基沿潮流涨落方向呈现带状的淤积态势,最大淤积幅度约为1m,总体而言,工程建设前后床面冲淤强度大值主要集中在桩基的迎水面、背水面及相邻风机之间区域,其他地方的冲淤强度较小。

(2)废水:施工期船舶生活污水 (略) 进行统一收集和处置,登*段施工人员*上生活污水利用计量站地埋式化粪池污水处理后纳管排放,对周边海域基本无影响。风电场海缆建设产生的悬浮泥沙部分进入北麂列岛外侧重要渔业海域,最大影响程度约20mg/L;对周边其他生态红线区基本无影响。营运期维护船舶每次维护产生的生活污水量约2m3,船舶生活污水收集后运至*上计量站污水处理设施后排放,不会对海水水质产生影响。

(3)废气:施工期船舶、机械施工等产生的燃油废气,主要位于海上施工场区,只要施工期间施工船舶、机械进行定期保养,保保持良性运作,可达标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很小。

(4)固废:营运期定期进行风机维护,维护船舶每次维护产生的生活垃圾约为20kg,船舶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上计量站,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营运期产生的废油、含油棉纱等均属危险废物,运回*域统一堆放在计量站的危废库房中,由具备资质的专业处理单位接收处理。

(5)水上噪声:叠加影响后在单排风机外370m处,风机噪声可衰减至55.0dB(A)。由于背景值海上风声和海浪声较大,风电场运行噪声对海上声环境影响仅限于风机附近,风电场营运期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根据预测及类比分析,工程220kV海上升压站营运期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6)电磁辐射:根据类比分析,工程海上升压站和海底电缆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限值要求,对底栖贝类、鱼类、虾蟹类和海洋哺乳动物影响较小。

(7)海洋生态环境:海缆敷设期间直接损失所引起的潮间带生物量损失量为325.61kg,确权范围内其它扰动面积所引起的潮间带生物量损失量为759.75kg。海缆敷设期间对海域造成直接损失所引起的底栖生物量损失量为855.974kg,确权范围内其它扰动面积所引起的底栖生物量损失量为1997.261kg。

鱼卵、仔鱼一次性损害量分别约为*个、*尾;鱼类、虾类、蟹类、头足类幼体的一次性损害分别为2524.57kg、1321.51kg、1493.9kg、3277.27kg。

四、建设项目主要污染治理措施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工程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见下表3。

表3 环境保护设施与对策措施一览表

污染/影响因素

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达到目标

施工期

废水

1)施工期间,现场施工人员主要在各类施工船、补给船只,每天产生一定量的生活污水,现场施工人员每天产生一定量的生活污水,由相关资质单位进行统一收集和处置。*上生活污水利用计量站地埋式化粪池污水处理后纳管排放。

2)严格执行国家《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和73/78国际防止船舶污染海洋公约的相关规定,严禁所有施工船只的含油废水等在施工海域排放,施工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将船舶含油废水委托有资质单位对船舶含油污水进行接收处理。

污水得到有效处置

废气

加强施工船只管理,避免施工区域船舶拥堵,加剧废气等污染物产生。加强对施工机械、船舶的维修保养,禁止不符合国家废气排放标准的机械、船舶进入施工区,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烟度和颗粒物排放。

减少施工期大气污染

固废

对于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主要在各施工船舶上,每只船舶配置分类垃圾收集桶, (略) 进行统一收集和处置。施工中禁止任意向海洋抛弃各类固体废物,同时应尽量避免各类物料散落海中。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应由施工单位负责及时清理处置。

保护海域环境

噪声

施工船舶应有效控制主辅机噪声。加强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发生故障应及时维修;改进施工机械,整体设备应安放稳固,并与船体或地面保持良好接触,有条件的应使用减振机座。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杜绝施工机械在运行过程中因维护不当而产生的其它噪声。需加强车辆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转,以便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强。

噪声达到相应标准,不扰民

海洋生态

严格限制工程施工区域在其用海范围内。尽量选用先进低噪的施工设备和船舶,并注意日常设备维护。优化施工方案,加强科学管理,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海底开挖面积、开挖量,缩短水下作业时间,避免施工悬浮物剧烈扩散。降低施工噪音,减轻对鱼类的影响。电缆铺设后及时填埋,恢复原地貌,加快生态修复。

减轻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

鸟类保护措施

应尽量避免在施工工区全面铺开作业,建议分区域分时段施工,宜以电缆回路为单元进行分区,避免施工区域多点零散施工,并尽可能缩短日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以减少对鸟类栖息、觅食等的影响。合理规划施工作业时间。强调合理有序施工,优化施工组织。

减少对鸟类的影响

营运期

海洋生态

加强风电场运营管理,保证各项工程设施完好和确保安全生产是海洋生态保护最基本的措施,杜绝海洋环境污染事故。根据海域环境特征,在风电场附近内设立跟踪的监测站点,对海域的各种水生生物资源(包括叶绿素a、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底栖生物、渔业资源)等进行定期监测。

海域跟踪监测

鸟类保护措施

风电场区域的照明设备建议选用白色灯,并且尽可能少安装灯,灯的亮度和闪烁次数也要尽可能小和低。鸟类通常以视觉判断飞行路线中的障碍物,为减少鸟类与风机叶片碰撞的风险,风机的叶片翼尖区域建议选用红白相间的颜色,不同于天空和海洋背景的颜色,以起到警示色的作用。

减少对鸟类的影响

废水

维护船舶每次维护产生的生活污水量约为2m3,船舶生活污水收集后运至岸上,纳入计量站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不排海

噪声

为减小机械部件的振动噪声,可在接近力源的地方切断振动传递的途径,如以弹性连接代替刚性连接或采取高阻尼材料吸收机械部件的振动能。

减少噪声影响

固废

船舶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上计量站,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对于主变压器在突发事故或机组检修时所产生的诸如油渣(HW08)、油垢(HW08)、废油(HW08)等污染物质,属于危险废物,已设置有事故油罐(90m3),定期委托相关资质单位收集处置。

合理处置

电磁

选用带有金属罩壳的电气设备:各电压等级的配电装置GIS设备采用封闭式母线,对裸露电气设备采取设置安全遮拦或金属栅网等屏蔽措施。

减少电磁辐射影响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瑞安1号海上风电项目建设符合我国可持续发展能源战略、增加电力供应并改善地区电源结构,推动温州沿海风能资源的开发,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明显。工程建设和运行带来的海洋生物损失可通过适当的生态补偿等进行修复,其它不利环境影响大多可以通过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减小或避免。只要在工程的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加强管理,确保实施报告书中提出的环保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看,不存在制约本项目建设的环境因素,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范围及主要对象

征求意见的范围:工程附近区域。

征求意见的对象:以上征求意见范围内的居民及企事业单位。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可通过网络方式直接下载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版,网络链接:http://**。

八、公众反馈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在公示期间,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环境影响相关的意见或建议。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公众意见反馈至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单位,公众提交意见或建议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便于反馈情况。

(1)建设单位:瑞安 (略) ,联系人:路工,联系电话:*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杭州 (略) ,地址: (略) 莫干山路212号中交财富大厦2幢 1201室,联系人:陈工,电话:0571-*,电子邮箱:*@*q.com

(3)审批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 联系方式:0577-*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3年4月13日起至4月26日。

公告发布单位:瑞安 (略)

公告发布时间:2023-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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