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1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江苏普非特石英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电子专用高纯石英砂项目)
2023年4月1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江苏普非特石英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电子专用高纯石英砂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4月13日至2023年4月19日(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大丰区飞达东路100号丰华国际大厦三楼A区
联系电话:0515-*
邮 箱:*@*63.com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编制单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2万吨电子专用高纯石英砂项目 | 大丰区阳山工业园 | 江苏普 (略) | 项目总投资27500万元,年产电子专用高纯石英砂2万吨 | 我局于2023年3月29日至4月4日在大丰政府网站进行报告表受理公示,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 昆山 (略) (孙华岩) | 1、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与设备,优化工程设计,合理布局,实施高效环境管理,提高资源合理配置和自动化水平,符合循环经济原则和清洁生产要求。 2、厂区排水实行清污分流。超纯水制备浓水作为清下水排放,清下水不得超标排放;浮选废水、酸洗废水(含实验室废水)、含氟废水、清洗废水、离心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和废气处理废水、初期雨水经厂区污水站处理,与职工生活污水达接管标准后一并排入 (略) 大丰石化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提高生产过程密闭化水平,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项目给料、破碎、制砂、筛分、磁选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一级水喷淋”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15米高1#排气筒达标排放;浮选废气、酸洗废气经密闭收集、“二级碱液喷淋+除雾器+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米高2#排气筒达标排放;氯化干燥废气、实验室废气经密闭收集、二级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米高3#排气筒达标排放;普通干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米高4#排气筒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在13#、14#、15#厂房周围设置300米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现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不得建设。 4、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确保厂界噪声达标不扰民。 5、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应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 298-2019)及相关危险废物鉴别技术标准进行危险特性鉴别,鉴别结果出具前以及鉴别结论为危险废物均需按危险废物管理要求进行暂存和处置。厂内危险废物、一般固废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等相关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4月13日至2023年4月19日(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大丰区飞达东路100号丰华国际大厦三楼A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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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编制单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2万吨电子专用高纯石英砂项目 | 大丰区阳山工业园 | 江苏普 (略) | 项目总投资27500万元,年产电子专用高纯石英砂2万吨 | 我局于2023年3月29日至4月4日在大丰政府网站进行报告表受理公示,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 昆山 (略) (孙华岩) | 1、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与设备,优化工程设计,合理布局,实施高效环境管理,提高资源合理配置和自动化水平,符合循环经济原则和清洁生产要求。 2、厂区排水实行清污分流。超纯水制备浓水作为清下水排放,清下水不得超标排放;浮选废水、酸洗废水(含实验室废水)、含氟废水、清洗废水、离心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和废气处理废水、初期雨水经厂区污水站处理,与职工生活污水达接管标准后一并排入 (略) 大丰石化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提高生产过程密闭化水平,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项目给料、破碎、制砂、筛分、磁选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一级水喷淋”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15米高1#排气筒达标排放;浮选废气、酸洗废气经密闭收集、“二级碱液喷淋+除雾器+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米高2#排气筒达标排放;氯化干燥废气、实验室废气经密闭收集、二级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米高3#排气筒达标排放;普通干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米高4#排气筒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在13#、14#、15#厂房周围设置300米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现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不得建设。 4、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确保厂界噪声达标不扰民。 5、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应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 298-2019)及相关危险废物鉴别技术标准进行危险特性鉴别,鉴别结果出具前以及鉴别结论为危险废物均需按危险废物管理要求进行暂存和处置。厂内危险废物、一般固废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等相关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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