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发展改革委关于灌云县公安局伊山派出所业务楼重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县发展改革委关于灌云县公安局伊山派出所业务楼重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灌云县公安局:
报来《关于申请灌云县公安局伊山派出所业务楼重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充分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同意建设灌云县公安局伊山派出所业务楼重建项目,项目单位:灌云县公安局。
项目代码:2302-*-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灌云县伊 (略) 内,占地约2100平方米,不涉及新增用地。
三、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300平方米,主要对原110处警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中心进行拆除重建,重建后分为两层,一层为户政服务中心和110接处警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为1022平方米;二层为政法综治中心,建筑面积为1270平方米。
四、项目总投资1633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资金。根据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相关工作要求,项目资金筹措不得直接或变相新增隐性债务。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拨付。
五、项目建设期为12个月。
六、根据《 (略) 级政府投资非盈利性工程建设项目集中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连政规发〔2022〕3 号)文件要求,该项目属于应当实行集中建设项目,请项目单位及时与县住建局对接,做好项目后续报批和建设衔接工作。
七、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 (略) 2018年第16号令)等规定,本项目属于必须进行招标项目,请 (略) 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标工作。
八、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和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情况下开展建设。
九、项目单位应 (略)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
十、接批复后,请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12个月,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有效期内未办结下一步初步设计审批手续需要延长有效期的,请项目单位在批复有效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批复文件有效期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附件: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灌云县发展改革委
2023年2月23日
附件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单位:灌云县公安局
项目名称:灌云县公安局伊山派出所业务楼重建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 方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设计 | √ | √ | √ | ||||
监理 | √ | √ | √ | ||||
建筑安装 | √ | √ | √ | ||||
主要设备 | √ | √ | √ | ||||
主要材料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 灌云县发展改革委 2023年2月23日 |
灌云县公安局:
报来《关于申请灌云县公安局伊山派出所业务楼重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充分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同意建设灌云县公安局伊山派出所业务楼重建项目,项目单位:灌云县公安局。
项目代码:2302-*-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灌云县伊 (略) 内,占地约2100平方米,不涉及新增用地。
三、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300平方米,主要对原110处警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中心进行拆除重建,重建后分为两层,一层为户政服务中心和110接处警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为1022平方米;二层为政法综治中心,建筑面积为1270平方米。
四、项目总投资1633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资金。根据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相关工作要求,项目资金筹措不得直接或变相新增隐性债务。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拨付。
五、项目建设期为12个月。
六、根据《 (略) 级政府投资非盈利性工程建设项目集中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连政规发〔2022〕3 号)文件要求,该项目属于应当实行集中建设项目,请项目单位及时与县住建局对接,做好项目后续报批和建设衔接工作。
七、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 (略) 2018年第16号令)等规定,本项目属于必须进行招标项目,请 (略) 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标工作。
八、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和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情况下开展建设。
九、项目单位应 (略)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
十、接批复后,请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12个月,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有效期内未办结下一步初步设计审批手续需要延长有效期的,请项目单位在批复有效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批复文件有效期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附件: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灌云县发展改革委
2023年2月23日
附件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单位:灌云县公安局
项目名称:灌云县公安局伊山派出所业务楼重建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 方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设计 | √ | √ | √ | ||||
监理 | √ | √ | √ | ||||
建筑安装 | √ | √ | √ | ||||
主要设备 | √ | √ | √ | ||||
主要材料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 灌云县发展改革委 2023年2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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