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县原二粮库北侧及金三角加油站东南侧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决定书
甘南县原二粮库北侧及金三角加油站东南侧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决定书
甘政征决字(2023)02号
因甘南县原二粮库北侧及金三角加油站东南侧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的需要, (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略) 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以及《甘南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该项目范围内的房屋予以征收。
一、征收范围:东至文明大街,西至明海路,南至原二粮库北侧,北至现状道路(具体位置以规划确定的动迁范围线为准)
二、上述范围内的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三、本项目设定的签约期限为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
被征收人对本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自本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 (略) (略) 提起行政诉讼。
甘南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3日
甘政征决字(2023)02号
因甘南县原二粮库北侧及金三角加油站东南侧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的需要, (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略) 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以及《甘南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该项目范围内的房屋予以征收。
一、征收范围:东至文明大街,西至明海路,南至原二粮库北侧,北至现状道路(具体位置以规划确定的动迁范围线为准)
二、上述范围内的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三、本项目设定的签约期限为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
被征收人对本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自本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 (略) (略) 提起行政诉讼。
甘南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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