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将军山片区排水防涝设施等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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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将军山片区排水防涝设施等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阿勒泰 (略) 将军山片区排水防涝设施等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3日-4月19日(5个工作日)。

政务中心:0906—*

通讯地址: (略) 南区阿勒泰路33号地区生态环境局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阿勒泰 (略) 将军山片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 (略) 将军山片区。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深圳 (略)

主体工程为新建地下长500米宽5.7米,高3.2米,地下埋深3米的雨洪行泄通道,改造维修雨洪行泄通道1500米,道路恢复及配套附属设施,设3个涵段防洪渠箱涵段长度480m,箱涵断面尺寸为4.0m×3m,设计过洪能力13.7m3/s,起点:E88°8′11.832″,N47°48′27.675″,终点:E88°8′21.913″,N47°48′32.387″,将军山沟主支沟箱涵段长度500m,箱涵断面尺寸为5.7m×3.2m,箱涵设计过洪能力40.80m3/s,起点:E88°9′42.453″,N47°50′28.828″终点:E88°10′5.801″,N47°50′31.725″,为新建项目。

本项目总投资 总投资2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 50.5万元,占总投资的 2.5%。

(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优化临时占地布置,限定施工范围;项目占用地,施工前建设单位须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施工时对表土收集及防护,临时堆存的清表土做好遮盖防尘、临时拦护,导排水沟等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场地,进行平整覆土,采取堤防绿化、堤脚外护、堤地种植防护林带等措施,减少生物量的损失,提高植被覆盖率。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场地设置围挡,施工现场出入口及场内主要道路进行路面硬化,及时洒水降尘;堆放土方、易起尘材料及施工车辆采取挡板、蓬布封闭或遮盖等措施;在大风天气或空气干燥易产生扬尘的天气条件下,停止施工。

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工作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期生活废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由吸污车清 (略) 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设置临时防渗沉淀池,施工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人员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维护保养机械设备,确保正常运行。合理安排车辆运输时间,控制车辆鸣笛,设立限速、禁鸣警示标志等措施;厂界噪声值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临时弃渣场均铺设人工防渗层并覆盖苫布,暂存施工清表弃土及疏浚的淤泥。施工结束后将工程产生的弃渣全部填至护岸外侧的堤防上,用于堤防加固,弃渣填筑结束后,对该区进行场地平整。施工区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哈巴河县 (略) 整体搬迁建设项目

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哈巴河县桦城大道以北、新华路以东、幸福路以西,项目的东侧为规划道路,北侧为空地,西侧和南侧为哈巴 (略) ,中心地理坐标为E 86°25′28.423″,N 48°4′29.021″。

哈巴河县 (略)

深圳 (略)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新建1栋地上6层地下1层医疗综合楼及配套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为9970m2,应急发电房1座,其中柴油发电机柴油存储量为1m3。购置康复设备及影像系统(pacs),检验系统(lis)超融合服务器等其他附属配套设施。,总投资8600万元,环保投资36.5万元,占总投资的 0.42%。

(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优化临时占地布置,限定施工范围,临时堆存的清表土做好遮盖防尘、临时拦护等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场地,进行平整覆土,采取绿化, (略) 区植被覆盖率。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场地周边设置1.8m以上的硬质围墙或围挡,施工工地周边百分百围挡。施工现场出入口及场内主要道路进行路面硬化,及时洒水降尘;堆放土方、易起尘材料及施工车辆采取挡板、蓬布封闭或遮盖等措施;在大风天气或空气干燥易产生扬尘的天气条件下,停止施工。运营期主要废气污染源为煎药室废气:煎药机密闭性较好,煎药房设置换气扇,加强煎药房的通风换气频次;草药破碎加工粉尘:草药破碎设备配套设有袋式除尘器收集和处置草药加工粉尘,其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99%)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厂界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工作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期生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由哈巴河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置。工程施工设置临时防渗沉淀池,施工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集中排入哈巴 (略) 新区污水处理站,经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由哈巴河县污水处理厂做进一步处置。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人员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维护保养机械设备,确保正常运行。合理安排车辆运输时间,控制车辆鸣笛,设立限速、禁鸣警示标志等措施。运营期选用低噪声的设施设备,加强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在设施设备连接处加装减震材料等,项目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2348-2008)2类标准。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结束后将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对无法再利用的固体废物按照要求运至规范填埋场进行处理,进行场地平整。施工区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药渣用于袋装密闭收集与生活垃 (略) 政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危险废物从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各环节严格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要求,依托哈巴 (略) 危废储存间暂存。

青河县塔克什肯口岸加油站撬装加气安装建设项目

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青河县塔克什肯口岸青河口岸加油站内,北侧为空地,西侧为空地,东侧为油罐存储区,南侧为空地,中心地理坐标为:经度:90度49分2.492秒,纬度:46度11分46.470秒,该项目不新增占地,建设性质为扩建。

(略) (略) 青河经营部

乌鲁木齐恒源 (略)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300㎡,在加油站西侧空地上,本次扩建主要包括 LNG 储罐区、LNG 卸车区、LNG 加气区等相关建构筑物,其中新增60立方米LNG加气撬等设备,新设1台LNG潜液泵撬,站区东侧设置1台V=60m3的地上卧式LNG储罐,LNG储罐泄露监测报警系统和消防设施,加气机、LNG储罐等的仪器检漏设施。

本项目总投资为350万元,环保投资共为10.2万元,占总投资的2.91%。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优化施工组织,缩短施工时间,严禁在大风天气下施工;运输车辆应加盖篷布,临时土方覆盖,防尘布(或网),逸散性材料运输采用苫布遮盖,在装卸过程中进行洒水降尘处理,粉状材料及临时土方等在施工场地堆放应采取覆盖防尘布(或网),逸散性材料运输采用苫布遮盖;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计,属于间断性排放,地域空旷、扩散条件良好。厂区内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排放限值(监控点处 1h 平均浓度值10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30mg/m3);厂界浓度监控时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表3中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4.0mg/m3。。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处理后排入收集池循环使用以及用于厂区内洒水降尘,不外排。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加油站已建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定期由吸污车清掏运至青河县塔克什肯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用低噪声的设备,施工设备要经常检查维修,对噪声较大的设备采取基础减震措施;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加油加气车辆,加强管理,合理疏导进入车辆,禁止车辆随意高声鸣笛;昼、夜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建筑垃圾定期送至当地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采用封闭式垃圾桶分类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

(五)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新建固废暂存间,建设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满足选址、防渗、入场、运行等技术要求,地面做好防渗、防腐工作,LNG撬装基础底面防渗(一般防渗区),防渗系数K≤1×10-7cm/s,采用防渗标准要求的防渗材料。受污染的土壤应交由具备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降低对土壤环境质量的影响程度。

富蕴县可可托海镇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位于可可托海镇西南,位于主城区下风向(当地主导风向为东北风),在现状污水厂以西空地建设,为污水处理厂预留用地,中心地理坐标为47°12′24.05″,89°47′12.19″。

富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略) (略)

新建细格栅、生化池、深度处理车间、接触消毒池、巴氏计量槽、污泥脱水机房、污泥储池、鼓风机房及配电室、除臭间、业务用房等构筑物。同时配套完善扩建厂区附属的道路、给排水、电气、自动化控制、监控、围墙、除臭设施,扩建设计规模近期3000m3/d,远期6000m3/d,设计进水水质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出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项目总投资8400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00%。

(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全面及时落实施工期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临时用地范围,在许可范围内施工,施工结束后首先恢复施工迹地,施工期取弃土场的点位不得随意变动,施工期做到取弃土场的日常恢复和施工期完毕后的集中整治,减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工程结束后要对施工迹地进行全面恢复和清理,临时用地应恢复原状。确保施工期扬尘、噪声等达标排放,妥善处理施工废水、生活废水,不得随意排放污染环境。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场地周边硬质围墙或围挡,施工工地周边百分百围挡。施工现场出入口及场内主要道路进行路面硬化,及时洒水降尘;堆放土方、易起尘材料及施工车辆采取挡板、蓬布封闭或遮盖等措施;在大风天气或空气干燥易产生扬尘的天气条件下,停止施工。运营期主要废气污染源为煎药室废气:煎药机密闭性较好,煎药房设置换气扇,加强煎药房的通风换气频次;草药破碎加工粉尘:草药破碎设备配套设有袋式除尘器收集和处置草药加工粉尘,其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99%)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厂界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工作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期生 (略) 政污水管网,由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置。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采用预处理:格栅→沉淀(沉砂、初沉)→调节→生化处理(缺氧好氧、厌氧缺氧好氧、序批式活性污泥、接触氧化)→氧化沟→移动生物床反应器→膜生物反应器→深度处理→混凝沉淀→过滤(曝气生物滤池、微滤、超滤)→消毒(次氯酸钠、臭氧、紫外、二氧化氯),满足GB18918中一级标准的A标准或更严格标准,处理达标后用做绿化灌溉。中水依托前期2个中水蓄水池,总容积40万m3,其中1号中水池坐标:E89.*,N47.*,容积10万m3;2号中水池坐标:E89.*,N47.*,容积30万m3。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人员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维护保养机械设备,确保正常运行,在设施设备连接处加装减震材料等,项目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2348-2008)2类标准。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结束后将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对无法再利用的固体废物按照要求运至规范填埋场进行处理,进行场地平整。格栅渣、沉砂池沉砂及干化脱水后的污泥经污泥间集中收集暂存后定期送往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严禁在运输过程中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污泥;在污泥运输中必须设置专用封闭车,运输时段安排在非高峰期,使污泥运输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废液(危废代码900-047-49)和废机油(危废代码 900-249-08),分类暂存于厂内50m2危废暂存间。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阿勒泰 (略) 将军山片区排水防涝设施等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3日-4月19日(5个工作日)。

政务中心:0906—*

通讯地址: (略) 南区阿勒泰路33号地区生态环境局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阿勒泰 (略) 将军山片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 (略) 将军山片区。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深圳 (略)

主体工程为新建地下长500米宽5.7米,高3.2米,地下埋深3米的雨洪行泄通道,改造维修雨洪行泄通道1500米,道路恢复及配套附属设施,设3个涵段防洪渠箱涵段长度480m,箱涵断面尺寸为4.0m×3m,设计过洪能力13.7m3/s,起点:E88°8′11.832″,N47°48′27.675″,终点:E88°8′21.913″,N47°48′32.387″,将军山沟主支沟箱涵段长度500m,箱涵断面尺寸为5.7m×3.2m,箱涵设计过洪能力40.80m3/s,起点:E88°9′42.453″,N47°50′28.828″终点:E88°10′5.801″,N47°50′31.725″,为新建项目。

本项目总投资 总投资2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 50.5万元,占总投资的 2.5%。

(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优化临时占地布置,限定施工范围;项目占用地,施工前建设单位须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施工时对表土收集及防护,临时堆存的清表土做好遮盖防尘、临时拦护,导排水沟等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场地,进行平整覆土,采取堤防绿化、堤脚外护、堤地种植防护林带等措施,减少生物量的损失,提高植被覆盖率。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场地设置围挡,施工现场出入口及场内主要道路进行路面硬化,及时洒水降尘;堆放土方、易起尘材料及施工车辆采取挡板、蓬布封闭或遮盖等措施;在大风天气或空气干燥易产生扬尘的天气条件下,停止施工。

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工作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期生活废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由吸污车清 (略) 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设置临时防渗沉淀池,施工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人员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维护保养机械设备,确保正常运行。合理安排车辆运输时间,控制车辆鸣笛,设立限速、禁鸣警示标志等措施;厂界噪声值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临时弃渣场均铺设人工防渗层并覆盖苫布,暂存施工清表弃土及疏浚的淤泥。施工结束后将工程产生的弃渣全部填至护岸外侧的堤防上,用于堤防加固,弃渣填筑结束后,对该区进行场地平整。施工区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哈巴河县 (略) 整体搬迁建设项目

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哈巴河县桦城大道以北、新华路以东、幸福路以西,项目的东侧为规划道路,北侧为空地,西侧和南侧为哈巴 (略) ,中心地理坐标为E 86°25′28.423″,N 48°4′29.021″。

哈巴河县 (略)

深圳 (略)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新建1栋地上6层地下1层医疗综合楼及配套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为9970m2,应急发电房1座,其中柴油发电机柴油存储量为1m3。购置康复设备及影像系统(pacs),检验系统(lis)超融合服务器等其他附属配套设施。,总投资8600万元,环保投资36.5万元,占总投资的 0.42%。

(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优化临时占地布置,限定施工范围,临时堆存的清表土做好遮盖防尘、临时拦护等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场地,进行平整覆土,采取绿化, (略) 区植被覆盖率。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场地周边设置1.8m以上的硬质围墙或围挡,施工工地周边百分百围挡。施工现场出入口及场内主要道路进行路面硬化,及时洒水降尘;堆放土方、易起尘材料及施工车辆采取挡板、蓬布封闭或遮盖等措施;在大风天气或空气干燥易产生扬尘的天气条件下,停止施工。运营期主要废气污染源为煎药室废气:煎药机密闭性较好,煎药房设置换气扇,加强煎药房的通风换气频次;草药破碎加工粉尘:草药破碎设备配套设有袋式除尘器收集和处置草药加工粉尘,其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99%)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厂界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工作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期生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由哈巴河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置。工程施工设置临时防渗沉淀池,施工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集中排入哈巴 (略) 新区污水处理站,经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由哈巴河县污水处理厂做进一步处置。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人员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维护保养机械设备,确保正常运行。合理安排车辆运输时间,控制车辆鸣笛,设立限速、禁鸣警示标志等措施。运营期选用低噪声的设施设备,加强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在设施设备连接处加装减震材料等,项目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2348-2008)2类标准。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结束后将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对无法再利用的固体废物按照要求运至规范填埋场进行处理,进行场地平整。施工区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药渣用于袋装密闭收集与生活垃 (略) 政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危险废物从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各环节严格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要求,依托哈巴 (略) 危废储存间暂存。

青河县塔克什肯口岸加油站撬装加气安装建设项目

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青河县塔克什肯口岸青河口岸加油站内,北侧为空地,西侧为空地,东侧为油罐存储区,南侧为空地,中心地理坐标为:经度:90度49分2.492秒,纬度:46度11分46.470秒,该项目不新增占地,建设性质为扩建。

(略) (略) 青河经营部

乌鲁木齐恒源 (略)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300㎡,在加油站西侧空地上,本次扩建主要包括 LNG 储罐区、LNG 卸车区、LNG 加气区等相关建构筑物,其中新增60立方米LNG加气撬等设备,新设1台LNG潜液泵撬,站区东侧设置1台V=60m3的地上卧式LNG储罐,LNG储罐泄露监测报警系统和消防设施,加气机、LNG储罐等的仪器检漏设施。

本项目总投资为350万元,环保投资共为10.2万元,占总投资的2.91%。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优化施工组织,缩短施工时间,严禁在大风天气下施工;运输车辆应加盖篷布,临时土方覆盖,防尘布(或网),逸散性材料运输采用苫布遮盖,在装卸过程中进行洒水降尘处理,粉状材料及临时土方等在施工场地堆放应采取覆盖防尘布(或网),逸散性材料运输采用苫布遮盖;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计,属于间断性排放,地域空旷、扩散条件良好。厂区内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排放限值(监控点处 1h 平均浓度值10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30mg/m3);厂界浓度监控时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表3中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4.0mg/m3。。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处理后排入收集池循环使用以及用于厂区内洒水降尘,不外排。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加油站已建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定期由吸污车清掏运至青河县塔克什肯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用低噪声的设备,施工设备要经常检查维修,对噪声较大的设备采取基础减震措施;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加油加气车辆,加强管理,合理疏导进入车辆,禁止车辆随意高声鸣笛;昼、夜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建筑垃圾定期送至当地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采用封闭式垃圾桶分类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

(五)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新建固废暂存间,建设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满足选址、防渗、入场、运行等技术要求,地面做好防渗、防腐工作,LNG撬装基础底面防渗(一般防渗区),防渗系数K≤1×10-7cm/s,采用防渗标准要求的防渗材料。受污染的土壤应交由具备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降低对土壤环境质量的影响程度。

富蕴县可可托海镇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位于可可托海镇西南,位于主城区下风向(当地主导风向为东北风),在现状污水厂以西空地建设,为污水处理厂预留用地,中心地理坐标为47°12′24.05″,89°47′12.19″。

富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略) (略)

新建细格栅、生化池、深度处理车间、接触消毒池、巴氏计量槽、污泥脱水机房、污泥储池、鼓风机房及配电室、除臭间、业务用房等构筑物。同时配套完善扩建厂区附属的道路、给排水、电气、自动化控制、监控、围墙、除臭设施,扩建设计规模近期3000m3/d,远期6000m3/d,设计进水水质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出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项目总投资8400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00%。

(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全面及时落实施工期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临时用地范围,在许可范围内施工,施工结束后首先恢复施工迹地,施工期取弃土场的点位不得随意变动,施工期做到取弃土场的日常恢复和施工期完毕后的集中整治,减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工程结束后要对施工迹地进行全面恢复和清理,临时用地应恢复原状。确保施工期扬尘、噪声等达标排放,妥善处理施工废水、生活废水,不得随意排放污染环境。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场地周边硬质围墙或围挡,施工工地周边百分百围挡。施工现场出入口及场内主要道路进行路面硬化,及时洒水降尘;堆放土方、易起尘材料及施工车辆采取挡板、蓬布封闭或遮盖等措施;在大风天气或空气干燥易产生扬尘的天气条件下,停止施工。运营期主要废气污染源为煎药室废气:煎药机密闭性较好,煎药房设置换气扇,加强煎药房的通风换气频次;草药破碎加工粉尘:草药破碎设备配套设有袋式除尘器收集和处置草药加工粉尘,其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99%)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厂界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工作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期生 (略) 政污水管网,由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置。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采用预处理:格栅→沉淀(沉砂、初沉)→调节→生化处理(缺氧好氧、厌氧缺氧好氧、序批式活性污泥、接触氧化)→氧化沟→移动生物床反应器→膜生物反应器→深度处理→混凝沉淀→过滤(曝气生物滤池、微滤、超滤)→消毒(次氯酸钠、臭氧、紫外、二氧化氯),满足GB18918中一级标准的A标准或更严格标准,处理达标后用做绿化灌溉。中水依托前期2个中水蓄水池,总容积40万m3,其中1号中水池坐标:E89.*,N47.*,容积10万m3;2号中水池坐标:E89.*,N47.*,容积30万m3。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人员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维护保养机械设备,确保正常运行,在设施设备连接处加装减震材料等,项目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2348-2008)2类标准。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结束后将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对无法再利用的固体废物按照要求运至规范填埋场进行处理,进行场地平整。格栅渣、沉砂池沉砂及干化脱水后的污泥经污泥间集中收集暂存后定期送往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严禁在运输过程中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污泥;在污泥运输中必须设置专用封闭车,运输时段安排在非高峰期,使污泥运输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废液(危废代码900-047-49)和废机油(危废代码 900-249-08),分类暂存于厂内50m2危废暂存间。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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