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春城屠宰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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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市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春城屠宰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规定, (略) 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春城屠宰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阳春产业转移工业园站港片区(大岗脚)。项目总占地面积约46095.3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8434.50平方米。从事牲畜、家禽屠宰,设计年屠宰生猪100万头、屠宰牛2万头、屠宰羊8万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牛、羊屠宰车间、生猪屠宰车间、动检楼、车间四、车间五、办公楼、食堂及宿舍、污水处理站等。

二、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阳春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阳春产业转移工业园站港片区(大岗脚)

联系人、联系方式:严总,*

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 (略) 蓝 (略)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662-*

电子邮件:*@*q.com

联系地址: (略) 阳东区升平路91号

四、公众参与调查表网络链接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表可从以下链接下载:

链接:http://**_2YOQQc4En9Lpw提取码:wviq

五、提交公众意见调查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建设、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从本次公示网页链接下载公众参与调查表,并通过邮件、邮寄信函等方式将公众意见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六、公示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日期起10个工作日内。

公告发布单位:阳春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4月12日

, (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规定, (略) 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春城屠宰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阳春产业转移工业园站港片区(大岗脚)。项目总占地面积约46095.3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8434.50平方米。从事牲畜、家禽屠宰,设计年屠宰生猪100万头、屠宰牛2万头、屠宰羊8万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牛、羊屠宰车间、生猪屠宰车间、动检楼、车间四、车间五、办公楼、食堂及宿舍、污水处理站等。

二、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阳春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阳春产业转移工业园站港片区(大岗脚)

联系人、联系方式:严总,*

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 (略) 蓝 (略)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662-*

电子邮件:*@*q.com

联系地址: (略) 阳东区升平路91号

四、公众参与调查表网络链接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表可从以下链接下载:

链接:http://**_2YOQQc4En9Lpw提取码:wviq

五、提交公众意见调查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建设、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从本次公示网页链接下载公众参与调查表,并通过邮件、邮寄信函等方式将公众意见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六、公示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日期起10个工作日内。

公告发布单位:阳春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4月12日

,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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