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兴城分局关于2022年10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兴城分局关于2022年10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0月19日我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9日~2022年10月21日(3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429-*
传真:0429-*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辽宁徐大堡核电厂危险废物贮存库项目 | (略) | (略) 徐大堡镇方安村 | (略) 环保集团 (略) | 该项 (略) 徐大堡镇方安村。总建筑面积为695.2m2。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库1座,1 层,共设置8 个功能分区,包括废树脂库、废铅酸电池库、碱库、酸库、氧化剂库、废包装库、废矿物油库、废可燃液体库。配套建设废水收集池1座,事故池1座,废液收集池1座,。废气处理设施等,均为地下建筑。本项目建成后仅为自用(不包括放射性废物)。项目总投资45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万元,占总投资的9.05%。 | (一)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在废铅酸蓄电池下摆放托盘防止铅酸电池硫酸外泄(正常情况不会发生外泄,若发生外泄,托板及收集的含铅废酸将一并作为危废处置),废铅酸电池产生后将及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可能产生的硫酸雾和铅尘量情况很少,本环评仅做定性分析,危险废物暂存库设置排风扇,加强通风。本项目严格按照规范进行转运、收贮,含汞荧光灯管采用密封箱进行包装,正常情况下不破损,因此不产生汞及其化合物,危险废物暂存库设置排风扇,加强通风。废矿物油库、废可燃液体库采用负压收集有机废气,废气经收集后由一套2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要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特别排放标准,达标排放。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废水经管线收集进入生产废水收集池,收集的废水作为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眼器冲洗废水仅在发生事故时产生废水,产生量不固定,产生的废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 (三)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管理危险废物。项目运营中产生的各类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相关规定妥善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强化危险废物运输的环境保护措施,有效避免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生活垃圾、废包装袋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污泥经脱水后,外运填埋处理;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五)切实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区域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科学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测系统,加强监控,严防地下水和土壤污染。 (六)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环境噪声排放限值相关标准要求。施工期扬尘执行《施工及堆料场扬尘排放标准》 (DB21/2642-2016)中的扬尘排放浓度限值。 (七)严格落实施工期和运营期的各项污染源和生态环境监测计划。建立包括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的环境监测体系,并覆盖特征污染物。按照有关标准、规定和要求,完善环境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台账制度,定期开展环境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定期向公众公布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 (八)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加强运行维护管理。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与相关管理部门和所在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妥善衔接,报生态环境应急管理部门备案。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演练及区域应急联动,切实提高事故状态下污染控制和风险防范能力,强化提高安全生产防范意识。确保将各项环境风险影响降至最低。 (九)如项目建设和运行依法需要其他行政许可的,你单位应按规定办理其他审批手续后方能开工建设或运行。 (十)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该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方可申领排污许可证。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0月19日我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9日~2022年10月21日(3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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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辽宁徐大堡核电厂危险废物贮存库项目 | (略) | (略) 徐大堡镇方安村 | (略) 环保集团 (略) | 该项 (略) 徐大堡镇方安村。总建筑面积为695.2m2。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库1座,1 层,共设置8 个功能分区,包括废树脂库、废铅酸电池库、碱库、酸库、氧化剂库、废包装库、废矿物油库、废可燃液体库。配套建设废水收集池1座,事故池1座,废液收集池1座,。废气处理设施等,均为地下建筑。本项目建成后仅为自用(不包括放射性废物)。项目总投资45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万元,占总投资的9.05%。 | (一)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在废铅酸蓄电池下摆放托盘防止铅酸电池硫酸外泄(正常情况不会发生外泄,若发生外泄,托板及收集的含铅废酸将一并作为危废处置),废铅酸电池产生后将及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可能产生的硫酸雾和铅尘量情况很少,本环评仅做定性分析,危险废物暂存库设置排风扇,加强通风。本项目严格按照规范进行转运、收贮,含汞荧光灯管采用密封箱进行包装,正常情况下不破损,因此不产生汞及其化合物,危险废物暂存库设置排风扇,加强通风。废矿物油库、废可燃液体库采用负压收集有机废气,废气经收集后由一套2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要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特别排放标准,达标排放。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废水经管线收集进入生产废水收集池,收集的废水作为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眼器冲洗废水仅在发生事故时产生废水,产生量不固定,产生的废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 (三)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管理危险废物。项目运营中产生的各类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相关规定妥善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强化危险废物运输的环境保护措施,有效避免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生活垃圾、废包装袋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污泥经脱水后,外运填埋处理;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五)切实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区域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科学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测系统,加强监控,严防地下水和土壤污染。 (六)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环境噪声排放限值相关标准要求。施工期扬尘执行《施工及堆料场扬尘排放标准》 (DB21/2642-2016)中的扬尘排放浓度限值。 (七)严格落实施工期和运营期的各项污染源和生态环境监测计划。建立包括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的环境监测体系,并覆盖特征污染物。按照有关标准、规定和要求,完善环境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台账制度,定期开展环境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定期向公众公布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 (八)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加强运行维护管理。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与相关管理部门和所在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妥善衔接,报生态环境应急管理部门备案。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演练及区域应急联动,切实提高事故状态下污染控制和风险防范能力,强化提高安全生产防范意识。确保将各项环境风险影响降至最低。 (九)如项目建设和运行依法需要其他行政许可的,你单位应按规定办理其他审批手续后方能开工建设或运行。 (十)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该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方可申领排污许可证。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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