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长水街道双溪路绿化带东、槜李路绿化带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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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长水街道双溪路绿化带东、槜李路绿化带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略) 长水街道双溪路绿化带东、槜李路绿化带南地 (略) 长水街道,东至空地再往东为庙浜、南至空地再往南为五环河港、西至双溪路绿化带、北至槜李路绿化带。占地面积约17669.14m2(以实测为准)。本地块原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本地块调整后地块用地性质规划为商业用地(0901),要求配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邻里中心、公交首末站各一处,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属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医疗卫生用地(0806),属于*类地块,需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嘉兴国际商 (略) (略) 嘉设岩 (略) ( (略) ) (略) 长水街道双溪路绿化带东、槜李路绿化带南地块进行场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本地块调查共采集并送检40个土壤样品(含对照点及4个现场平行样品);共采集并送检5个地下水样品(含对照点及1个现场平行样品)。根据检测结果显示,地块内土壤中的检测因子均未检出或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本调查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的检测因子浓度与对照点地下水样品中的检测因子浓度基本一致,除W1-W4中的锰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IV类标准值外,各检测因子均能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III类标准值及《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本地块及对照点中锰浓度较高,根据勘察科学技术1994年第1期中浙江大学地球科学系吴敦敖教授关于杭嘉湖平原南部浅层地下水中铁锰的成因研究表明该区域地下水中铁、锰含量偏高除与含水层的溶滤,还原性的介质环境有关外,还与有机质的生化作用,地下水中铁、锰碳酸盐尚未饱和,铁、锰无机络合物,以及胶体形态的铁、锰等的影响有关。同时,也与本区特有的自然地理、地质环境及水文地质条件有关。

本地块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使用,锰也不属于本地块特征污染物,且浓度均能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IV类标准值,根据《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2019 年9 月)不需要启动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因此,地块内地下水风险程度在可接受范围内,各监测因子均不作为地下水关注污染物,不属于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关注的污染物,无需启动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

因此,本调查报告认为, (略) 长水街道双溪路绿化带东、槜李路绿化带南地块无关注污染物,不属于污染地块,第二阶段地块环境调查工作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下一步地块详细调查工作, (略) 长水街道双溪路绿化带东、槜李路绿化带南地块可作为商业服务业用地配套办公及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后续的开发。

(略) 长水街道双溪路绿化带东、槜李路绿化带南地 (略) 长水街道,东至空地再往东为庙浜、南至空地再往南为五环河港、西至双溪路绿化带、北至槜李路绿化带。占地面积约17669.14m2(以实测为准)。本地块原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本地块调整后地块用地性质规划为商业用地(0901),要求配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邻里中心、公交首末站各一处,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属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医疗卫生用地(0806),属于*类地块,需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嘉兴国际商 (略) (略) 嘉设岩 (略) ( (略) ) (略) 长水街道双溪路绿化带东、槜李路绿化带南地块进行场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本地块调查共采集并送检40个土壤样品(含对照点及4个现场平行样品);共采集并送检5个地下水样品(含对照点及1个现场平行样品)。根据检测结果显示,地块内土壤中的检测因子均未检出或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本调查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的检测因子浓度与对照点地下水样品中的检测因子浓度基本一致,除W1-W4中的锰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IV类标准值外,各检测因子均能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III类标准值及《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本地块及对照点中锰浓度较高,根据勘察科学技术1994年第1期中浙江大学地球科学系吴敦敖教授关于杭嘉湖平原南部浅层地下水中铁锰的成因研究表明该区域地下水中铁、锰含量偏高除与含水层的溶滤,还原性的介质环境有关外,还与有机质的生化作用,地下水中铁、锰碳酸盐尚未饱和,铁、锰无机络合物,以及胶体形态的铁、锰等的影响有关。同时,也与本区特有的自然地理、地质环境及水文地质条件有关。

本地块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使用,锰也不属于本地块特征污染物,且浓度均能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IV类标准值,根据《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2019 年9 月)不需要启动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因此,地块内地下水风险程度在可接受范围内,各监测因子均不作为地下水关注污染物,不属于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关注的污染物,无需启动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

因此,本调查报告认为, (略) 长水街道双溪路绿化带东、槜李路绿化带南地块无关注污染物,不属于污染地块,第二阶段地块环境调查工作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下一步地块详细调查工作, (略) 长水街道双溪路绿化带东、槜李路绿化带南地块可作为商业服务业用地配套办公及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后续的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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