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曲锦泽苑商住楼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河曲锦泽苑商住楼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一、项目概况
报告名称:河曲锦泽苑商住楼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项目位置:河曲锦泽苑商住楼建设项目地 (略) (略) 河曲县黄河东大街南,东至乡村道路;南至沙畔小区;西至畅和园小区;北至黄河东大街,占地面积9449.93m2。
用地规划:河曲县检察小区服务用房建设工程项目地块,原为河畔村集体农用地,2002年后租赁给山西 (略) 作为建设时期施工人员临时宿舍(施工 (略) 、 (略) )、餐厅、锅炉房,2014年后改为村集体停车场。租赁及作为停车场期间土地性质未发生改变,仍为河畔村集体农用地,2021年河曲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土地回收作为国有建设用地,现拟变更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地块现状:首次踏勘时,本次调查地块尚未开工建设,地块内停放有车辆,停车区域地面未硬化;二次踏勘时,本次调查地块南侧绿化带进行了清理。
二、初步调查方案和结论
(1)布点方案:
1、J-S1、S3点位位于原山西 (略) 宿舍区及停车场停车区域,为判断车辆停放对地块造成的影响,故在此随机布设2个监测点位;
2、J-S2点位位于地下蓄水池下游位置,虽经人员访谈及现场勘查,蓄水池内为清净水,但本着保守的原则,在此处布设土壤监测点;
3、J-S4为历史锅炉房堆煤、堆渣区,原煤炉渣露天堆放可能会对土壤造成影响,故在此布设土壤监测点位;
4、J-S5点位位于历史锅炉房,锅炉房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对调查地块产生影响,故在此处布设土壤监测点;
5、J-S6点位位于绿化带区域,2013年地块东侧道路修建时曾在此堆土,且后续该区域有拆除作业,为判断堆土及拆除作业对调查地块的影响,故在此布设土壤监测点;
6、DZ-S1位于调查地块上风向土壤未扰动区域。
(2)调查结论:
本地块初步调查阶段共布设7个采样点位(包含1个对照点),采集土壤样品共14组,另外采集了2组现场平行样,监测项目64项,检出污染物9种,分别为PH、氟化物、砷、镉、铜、铅、汞、镍、石油烃(C10-C40),所有检出土壤样品的浓度值均未超过本次地块环境调查土壤所选用的筛选值;测定的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六六六、滴滴涕全部未检出。
根据《锦泽苑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详勘,2022年12月),该地块最大揭露深度25m,勘察范围内未见地下水,根据距离本地块50m的 (略) 《 (略) 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报告》,其厂区地下水水位埋深一般为26.0-30.0m。调查地块主要受农药、化肥、锅炉房、原煤炉渣堆放、施工临时堆土及停车场的影响,上述因素穿过26.0m深的土层对地下水造成影响的可能性极小。可能会对调查地块产生影响的周边企业主要为 (略) 。 (略) 主要经营热电生产,根据其生产平面布置图,其产污的主要生产区域污水处理区、油库、脱硫区、煤场、液氨区等均位于厂区地下水流向(自东向西)下游400m外,根据报告中2020年自行监测相关内容,各重点区域监测点位均未超标且距离筛选值较远,且厂区地下水埋深较深,为26.0-30.0m,污染物通过土壤迁移至地下水从而对调查地块产生影响的可能性较小。综上所述,地块及周边若存在污染主要以表层浅层为主,受大气沉降影响较大,通过地下水迁移至地块可能性不大,故本次土壤调查不进行地下水采样。
基于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本地块可以达到城镇住宅用地标准,可用来建设相应工程实施。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环保部HJ 25.1-2019),地块调查工作到该阶段(技术路线第二阶段)结束,无需启动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
联系人:王小娟电话:*
一、项目概况
报告名称:河曲锦泽苑商住楼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项目位置:河曲锦泽苑商住楼建设项目地 (略) (略) 河曲县黄河东大街南,东至乡村道路;南至沙畔小区;西至畅和园小区;北至黄河东大街,占地面积9449.93m2。
用地规划:河曲县检察小区服务用房建设工程项目地块,原为河畔村集体农用地,2002年后租赁给山西 (略) 作为建设时期施工人员临时宿舍(施工 (略) 、 (略) )、餐厅、锅炉房,2014年后改为村集体停车场。租赁及作为停车场期间土地性质未发生改变,仍为河畔村集体农用地,2021年河曲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土地回收作为国有建设用地,现拟变更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地块现状:首次踏勘时,本次调查地块尚未开工建设,地块内停放有车辆,停车区域地面未硬化;二次踏勘时,本次调查地块南侧绿化带进行了清理。
二、初步调查方案和结论
(1)布点方案:
1、J-S1、S3点位位于原山西 (略) 宿舍区及停车场停车区域,为判断车辆停放对地块造成的影响,故在此随机布设2个监测点位;
2、J-S2点位位于地下蓄水池下游位置,虽经人员访谈及现场勘查,蓄水池内为清净水,但本着保守的原则,在此处布设土壤监测点;
3、J-S4为历史锅炉房堆煤、堆渣区,原煤炉渣露天堆放可能会对土壤造成影响,故在此布设土壤监测点位;
4、J-S5点位位于历史锅炉房,锅炉房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对调查地块产生影响,故在此处布设土壤监测点;
5、J-S6点位位于绿化带区域,2013年地块东侧道路修建时曾在此堆土,且后续该区域有拆除作业,为判断堆土及拆除作业对调查地块的影响,故在此布设土壤监测点;
6、DZ-S1位于调查地块上风向土壤未扰动区域。
(2)调查结论:
本地块初步调查阶段共布设7个采样点位(包含1个对照点),采集土壤样品共14组,另外采集了2组现场平行样,监测项目64项,检出污染物9种,分别为PH、氟化物、砷、镉、铜、铅、汞、镍、石油烃(C10-C40),所有检出土壤样品的浓度值均未超过本次地块环境调查土壤所选用的筛选值;测定的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六六六、滴滴涕全部未检出。
根据《锦泽苑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详勘,2022年12月),该地块最大揭露深度25m,勘察范围内未见地下水,根据距离本地块50m的 (略) 《 (略) 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报告》,其厂区地下水水位埋深一般为26.0-30.0m。调查地块主要受农药、化肥、锅炉房、原煤炉渣堆放、施工临时堆土及停车场的影响,上述因素穿过26.0m深的土层对地下水造成影响的可能性极小。可能会对调查地块产生影响的周边企业主要为 (略) 。 (略) 主要经营热电生产,根据其生产平面布置图,其产污的主要生产区域污水处理区、油库、脱硫区、煤场、液氨区等均位于厂区地下水流向(自东向西)下游400m外,根据报告中2020年自行监测相关内容,各重点区域监测点位均未超标且距离筛选值较远,且厂区地下水埋深较深,为26.0-30.0m,污染物通过土壤迁移至地下水从而对调查地块产生影响的可能性较小。综上所述,地块及周边若存在污染主要以表层浅层为主,受大气沉降影响较大,通过地下水迁移至地块可能性不大,故本次土壤调查不进行地下水采样。
基于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本地块可以达到城镇住宅用地标准,可用来建设相应工程实施。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环保部HJ 25.1-2019),地块调查工作到该阶段(技术路线第二阶段)结束,无需启动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
联系人:王小娟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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