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执业兽医在线备案和查询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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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谯区执业兽医在线备案和查询指南

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加强执业兽医备案管理,辖区内取得执业兽医资格证书,从事动物诊疗等经营活动的人员,应当向区农业农村局申请备案。具体操作如下:

一、在线备案

(一)备案材料

在线申请执业兽医备案时,应当填写备案信息,并提交如下材料:

1.执业兽医备案表;

2.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3.健康证明;

4.身份证明;

5.执业机构聘用证明。申请人是动物诊疗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提供动物诊疗许可证。

(二)备案程序

1.申请人登录“中国兽医网—执业兽医专栏—执业兽医备案”,按程序注册登录,在线提交申请备案材料。

2.区农业农村局收到备案申请后,于15个工作日内登录“全国兽医队*信息管理系统”,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核,备案材料真实有效即可予以备案。对提交材料不全或真实性存疑的,退回备案申请,并说明情况,要求补充或更正备案材料。

3.审核通过后,申请备案人员可到区农业农村局打印《执业兽医备案表》,并签字确认。区农业农村部门在《执业兽医备案表》办理意见一栏签署“已备案”并加盖公章。

二、在线查询

1.公众可登录“中国兽医网—执业兽医专栏—执业兽医查询”,输入有关信息后在线查询执业兽医备案情况。

2.对2021年12月31日前已注册但尚未备案的从业人员,在线查询时仅显示注册信息,有关人员应及时办理备案。

三、其他事项

1.开通在线备案后,原线下备案渠道仍保留,按原方式办理。

2.申请人在线申请备案时,应在备案平台下载打印《执业兽医备案表》,签字确认后再提交。健康证明等材料,是指医疗机构出具的六个月内的未患有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等人畜共患传染病检测证明,或健康证明、体检报告等材料。

联系人:高豆*

地址:南谯政务新区3号楼221室

(略) 南谯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15日

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加强执业兽医备案管理,辖区内取得执业兽医资格证书,从事动物诊疗等经营活动的人员,应当向区农业农村局申请备案。具体操作如下:

一、在线备案

(一)备案材料

在线申请执业兽医备案时,应当填写备案信息,并提交如下材料:

1.执业兽医备案表;

2.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3.健康证明;

4.身份证明;

5.执业机构聘用证明。申请人是动物诊疗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提供动物诊疗许可证。

(二)备案程序

1.申请人登录“中国兽医网—执业兽医专栏—执业兽医备案”,按程序注册登录,在线提交申请备案材料。

2.区农业农村局收到备案申请后,于15个工作日内登录“全国兽医队*信息管理系统”,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核,备案材料真实有效即可予以备案。对提交材料不全或真实性存疑的,退回备案申请,并说明情况,要求补充或更正备案材料。

3.审核通过后,申请备案人员可到区农业农村局打印《执业兽医备案表》,并签字确认。区农业农村部门在《执业兽医备案表》办理意见一栏签署“已备案”并加盖公章。

二、在线查询

1.公众可登录“中国兽医网—执业兽医专栏—执业兽医查询”,输入有关信息后在线查询执业兽医备案情况。

2.对2021年12月31日前已注册但尚未备案的从业人员,在线查询时仅显示注册信息,有关人员应及时办理备案。

三、其他事项

1.开通在线备案后,原线下备案渠道仍保留,按原方式办理。

2.申请人在线申请备案时,应在备案平台下载打印《执业兽医备案表》,签字确认后再提交。健康证明等材料,是指医疗机构出具的六个月内的未患有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等人畜共患传染病检测证明,或健康证明、体检报告等材料。

联系人:高豆*

地址:南谯政务新区3号楼221室

(略) 南谯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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