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开元木业有限公司年产3万立方浸渍纸贴面人造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滁州开元木业有限公司年产3万立方浸渍纸贴面人造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 (略) 年产3万立方浸渍纸贴面人造板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琅琊区蚌埠路1 (略) 富翔 (略) 1号厂房;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租赁琅琊区蚌埠路1 (略) 富翔 (略) 1号厂房,购置热压机等设备,建设年产3万立方浸渍胶纸贴面板生产线。
二、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水:厂区排水采取“雨污分流”。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来自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 (略) 富翔 (略) 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本期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热压废气及天然气燃烧废气。热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天然气采用低氮燃烧方式,废气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三)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的运行,主要为热压机、模温机及风机等设备,各类设备均安装在厂房内,通过合理布局,可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 3 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废边角料、废油桶、废液压油、废导热油、废活性炭等,其中员工生活垃圾、废边角料属于一般固废,废油桶、废液压油、废导热油、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一般固废中废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公司已规范设置 8m2危废暂存间,并与安徽上峰杰夏 (略) 签订了危险危废委托处置协议。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厂界非*烷总烃监测点浓度最大值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3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房外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热压废气排放口(DA001)*醛、非*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 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口(DA002),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 3 中特别排放限值;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满足《 (略) 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滁大气办【2020】9 号)中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验收监测期间,废水中 pH、COD、悬浮物、BOD5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 B 级标准。
(3)噪声:验收监测期间,本次验收监测项目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 60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
(4)总量: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四、验收结论
本项目环评手续完备,环保管理符合相关要求,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及措施已基本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建成,所测污染物均达标排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通过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相关要求,对项目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2023年4月13日~2023年5月12日)。
联系方式:方工
联系方式:*
邮箱:*@*q.com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 (略) 年产3万立方浸渍纸贴面人造板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琅琊区蚌埠路1 (略) 富翔 (略) 1号厂房;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租赁琅琊区蚌埠路1 (略) 富翔 (略) 1号厂房,购置热压机等设备,建设年产3万立方浸渍胶纸贴面板生产线。
二、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水:厂区排水采取“雨污分流”。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来自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 (略) 富翔 (略) 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本期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热压废气及天然气燃烧废气。热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天然气采用低氮燃烧方式,废气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三)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的运行,主要为热压机、模温机及风机等设备,各类设备均安装在厂房内,通过合理布局,可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 3 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废边角料、废油桶、废液压油、废导热油、废活性炭等,其中员工生活垃圾、废边角料属于一般固废,废油桶、废液压油、废导热油、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一般固废中废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公司已规范设置 8m2危废暂存间,并与安徽上峰杰夏 (略) 签订了危险危废委托处置协议。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厂界非*烷总烃监测点浓度最大值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3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房外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热压废气排放口(DA001)*醛、非*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 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口(DA002),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 3 中特别排放限值;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满足《 (略) 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滁大气办【2020】9 号)中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验收监测期间,废水中 pH、COD、悬浮物、BOD5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 B 级标准。
(3)噪声:验收监测期间,本次验收监测项目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 60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
(4)总量: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四、验收结论
本项目环评手续完备,环保管理符合相关要求,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及措施已基本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建成,所测污染物均达标排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通过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相关要求,对项目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2023年4月13日~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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