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州市行政审批局2023年4月12日项目审批公示(环保类)
横州市行政审批局2023年4月12日项目审批公示(环保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4月12日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批文文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批复情况 |
南审横环建[2023]9号 | 南乡镇大塘村天堂麓抬填改良项目 | (略) 国泰 (略) | 批复见附件 |
联系电话:0771-*
联系地址: (略) 横州镇茉莉花大道165号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4月12日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批文文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批复情况 |
南审横环建[2023]9号 | 南乡镇大塘村天堂麓抬填改良项目 | (略) 国泰 (略) | 批复见附件 |
联系电话:0771-*
联系地址: (略) 横州镇茉莉花大道165号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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