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欧风智能家具有限公司家具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
肇庆市欧风智能家具有限公司家具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
肇庆市欧风智能家具有限公司家具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
受理时间 | 2023年4月7日 |
项目名称 | (略) (略) 家具生产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建设地点 | (略) 高要区南岸街道天资工业园 东经:112°25′3.819″,北纬:22°58′52.661 |
评价类别 | 报告表 |
环评单位 | (略) (略) |
建设规模(内容) | 项目总投资2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0万元,用地面积为19999.52m2,建筑面积为51038.73m2,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1栋5层宿舍楼、2栋4层生产厂房、2栋5层生产厂房、1栋6层生产厂房、门卫室及相应的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以板材、钢材、五金、海绵、皮料等为原材料制作成餐厅家居产品。项目建成后年产20万张餐椅和1万套餐台。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 一、废水: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新桥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木质家具开料、木工加工颗粒物:经中央抽风收集通过中央除尘器处理后23m高排气筒排放;金属家具木板材加工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拉丝、打砂、抛光、打磨颗粒物:经收集通过水帘柜+气旋塔处理后经23m高排气筒排放;封边、压胶、调漆、底漆喷涂、面漆喷涂、晾干VOCS、颗粒物:经收集后通过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3m高排气筒排放;防锈喷涂加工(含喷漆、烘干)、喷胶VOCS、颗粒物:经收集后,通过水帘柜+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23m高排气筒排放。 三、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废:包装固废、边角料及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 (略) 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废油漆桶、废胶水桶、水帘柜和喷淋废水、喷漆废渣及废活性炭,分类包装、分区存放,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 四、噪音:采取优化布局,高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隔音和减振等措施。 |
污染物排放标准 | 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 (略) 政管网排入新桥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最终排入新兴江,项目生活污 (略) 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新桥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较严值。 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开料、木工、打磨、油磨、拉丝、打砂、抛光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颗粒物)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封边、压胶、调漆、喷漆、晾干、防锈喷涂加工(含喷漆、烘干)、喷胶过程中排放的VOCS、*苯、二*苯 (略) 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中的Ⅱ时段排放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生产过程中排放的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和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厂区内VOC (略) 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 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食堂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小型餐饮的去除效率75%及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mg/m3。 三、噪声排放标准:本项目运营期各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四、固体废物:项目一般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项目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类别进行管理,危险废物污染控制标准于2023年6月31日前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相关要求,2023年7月1日后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执行。固体废物的处置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中的有关规定。 |
经研究,为了体现公开、公平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4月2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 (略) 生态环境局高要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高要区南岸街道湖西一路20号 邮编*
联系电话:0758-*
传 真:0758-*
肇庆市欧风智能家具有限公司家具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
受理时间 | 2023年4月7日 |
项目名称 | (略) (略) 家具生产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建设地点 | (略) 高要区南岸街道天资工业园 东经:112°25′3.819″,北纬:22°58′52.661 |
评价类别 | 报告表 |
环评单位 | (略) (略) |
建设规模(内容) | 项目总投资2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0万元,用地面积为19999.52m2,建筑面积为51038.73m2,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1栋5层宿舍楼、2栋4层生产厂房、2栋5层生产厂房、1栋6层生产厂房、门卫室及相应的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以板材、钢材、五金、海绵、皮料等为原材料制作成餐厅家居产品。项目建成后年产20万张餐椅和1万套餐台。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 一、废水: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新桥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木质家具开料、木工加工颗粒物:经中央抽风收集通过中央除尘器处理后23m高排气筒排放;金属家具木板材加工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拉丝、打砂、抛光、打磨颗粒物:经收集通过水帘柜+气旋塔处理后经23m高排气筒排放;封边、压胶、调漆、底漆喷涂、面漆喷涂、晾干VOCS、颗粒物:经收集后通过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3m高排气筒排放;防锈喷涂加工(含喷漆、烘干)、喷胶VOCS、颗粒物:经收集后,通过水帘柜+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23m高排气筒排放。 三、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废:包装固废、边角料及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 (略) 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废油漆桶、废胶水桶、水帘柜和喷淋废水、喷漆废渣及废活性炭,分类包装、分区存放,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 四、噪音:采取优化布局,高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隔音和减振等措施。 |
污染物排放标准 | 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 (略) 政管网排入新桥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最终排入新兴江,项目生活污 (略) 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新桥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较严值。 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开料、木工、打磨、油磨、拉丝、打砂、抛光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颗粒物)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封边、压胶、调漆、喷漆、晾干、防锈喷涂加工(含喷漆、烘干)、喷胶过程中排放的VOCS、*苯、二*苯 (略) 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中的Ⅱ时段排放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生产过程中排放的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和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厂区内VOC (略) 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 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食堂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小型餐饮的去除效率75%及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mg/m3。 三、噪声排放标准:本项目运营期各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四、固体废物:项目一般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项目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类别进行管理,危险废物污染控制标准于2023年6月31日前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相关要求,2023年7月1日后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执行。固体废物的处置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中的有关规定。 |
经研究,为了体现公开、公平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4月2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 (略) 生态环境局高要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高要区南岸街道湖西一路20号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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