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邦新材料(肇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
全邦新材料(肇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
全邦新材料(肇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
受理时间 | 2023年4月7日 |
项目名称 | 全邦新材料(肇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全邦新材料(肇庆)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略) 高要区蚬岗镇蚬二村广昆高速蚬岗出口东侧180米(兴 (略) 厂房第九卡) 东经112 度 40分 17.189 秒,北纬23 度 3分56.826秒 |
评价类别 | 报告表 |
环评单位 | 广州 (略) |
建设规模(内容) | 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比例为1.11%。项目占地面积1789平方米,建筑面积1589平方米,主要从事新能源车用阻燃双面胶、车用低VOC双面胶、挂钩泡棉双面胶生产,年产双面胶190万平方米,其中新能源车用阻燃双面胶80万平方米、车用低VOC双面胶60万平方米、挂钩泡棉双面胶50万平方米。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 一、废水:项目水冷系统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蚬岗镇水质净化中心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 二、废气:项目配胶工序采用集气罩收集,涂布、烘干工序有机废气、臭气浓度采用密闭设备负压收集后引至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经15 m排气筒(DA001)排放;实验室废气产生量较少,收集后引至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经15 m排气筒(DA001)排放。 三、固体废物:一般包装废物、边角料收集 (略) ;实验室固废、化学品空桶、废活性炭收集后 (略) 清运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噪音: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和距离衰减等措施。 |
污染物排放标准 | 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位于蚬岗镇水质净化中心的纳污范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 (略) 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蚬岗镇水质净化中心进水标准的较严值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蚬岗镇水质净化中心。 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A001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总VOC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中的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总VOCs参 (略) 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中的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标准,≤20(无量纲)。厂区内总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噪声排放标准:本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昼间等效声级≤65dB(A)、夜间等效声级≤55dB(A)。 四、固体废物:固体废物管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1年版)、《 (略)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8)执行,一般固体废物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执行“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修改单。 |
经研究,为了体现公开、公平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4月2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 (略) 生态环境局高要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高要区南岸街道湖西一路20号 邮编*
联系电话:0758-*
传 真:0758-*
全邦新材料(肇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
受理时间 | 2023年4月7日 |
项目名称 | 全邦新材料(肇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全邦新材料(肇庆)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略) 高要区蚬岗镇蚬二村广昆高速蚬岗出口东侧180米(兴 (略) 厂房第九卡) 东经112 度 40分 17.189 秒,北纬23 度 3分56.826秒 |
评价类别 | 报告表 |
环评单位 | 广州 (略) |
建设规模(内容) | 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比例为1.11%。项目占地面积1789平方米,建筑面积1589平方米,主要从事新能源车用阻燃双面胶、车用低VOC双面胶、挂钩泡棉双面胶生产,年产双面胶190万平方米,其中新能源车用阻燃双面胶80万平方米、车用低VOC双面胶60万平方米、挂钩泡棉双面胶50万平方米。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 一、废水:项目水冷系统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蚬岗镇水质净化中心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 二、废气:项目配胶工序采用集气罩收集,涂布、烘干工序有机废气、臭气浓度采用密闭设备负压收集后引至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经15 m排气筒(DA001)排放;实验室废气产生量较少,收集后引至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经15 m排气筒(DA001)排放。 三、固体废物:一般包装废物、边角料收集 (略) ;实验室固废、化学品空桶、废活性炭收集后 (略) 清运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噪音: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和距离衰减等措施。 |
污染物排放标准 | 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位于蚬岗镇水质净化中心的纳污范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 (略) 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蚬岗镇水质净化中心进水标准的较严值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蚬岗镇水质净化中心。 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A001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总VOC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中的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总VOCs参 (略) 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中的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标准,≤20(无量纲)。厂区内总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噪声排放标准:本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昼间等效声级≤65dB(A)、夜间等效声级≤55dB(A)。 四、固体废物:固体废物管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1年版)、《 (略)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8)执行,一般固体废物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执行“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修改单。 |
经研究,为了体现公开、公平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4月2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 (略) 生态环境局高要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高要区南岸街道湖西一路20号 邮编*
联系电话: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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