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郑州越达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工业4.0机器人环保智能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受理公示
关于对郑州越达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工业4.0机器人环保智能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受理公示
(略) 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办公室《关 (略) 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环评文件告知承诺审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豫环办【2021】65号)有关要求,我局拟对郑州 (略) 工业4.0机器人环保智能化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2023年4月13日-2023年4月19日(5个工作日)。
电话:0371—*
传真:0371—*
通讯地址: (略) 嵩山大 (略) 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告知。
(略) 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办公室《关 (略) 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环评文件告知承诺审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豫环办【2021】65号)有关要求,我局拟对郑州 (略) 工业4.0机器人环保智能化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2023年4月13日-2023年4月19日(5个工作日)。
电话:0371—*
传真:0371—*
通讯地址: (略) 嵩山大 (略) 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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