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拟对诸暨越隆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万台绣花机核心部件的高效智能生产线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3-04-1411:20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拟对诸暨越隆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万台绣花机核心部件的高效智能生产线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3-04-1411:20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项目 概况 | 公众参 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评文件链接 |
1 | 年产1万台绣花机核心部件的高效智能生产线项目 | 浣东街道绍大公路北侧,诸永高速公路东侧 | 诸暨越隆 (略) | 总投资234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0万元,形成年产1万台高效智能绣花机核心部件的的生产能力 | 已按要求落实 | 建设单位承诺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行中,将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意见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单位承诺,项目未经环评批复不开工建设。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建设单位将及时办理环保手续。 | 1、项目除漆雾喷淋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经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与冲厕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与其他生活废水一起纳管排放, (略) 浣东再生水厂集中达标处理后排放。2、项目焊接烟尘经移动式集气罩收集、切割烟尘经设备直连收集后经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引至15m高排气筒排放,木工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20m高排气筒排放,胶合废气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废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抛丸、抛光粉尘采用设备直连的方式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排放,打磨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引至15m高排气筒排放,喷漆房废气(含调漆喷涂废气、批灰废气、喷枪清洗废气)经车间负压收集后经水喷淋+过滤+沸石转轮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烘干废气经车间负压收集后经催化燃烧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喷塑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20m高排气筒排放,固化废气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20m高排气筒排放,浸漆晾干废气经车间整体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有组织能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的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其余因子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6中相关值;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于屋顶排放。3、在设备采购阶段,要注意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以降低噪声源强;采取隔声措施切断噪声传播途径,如对风机等高噪声设备加装隔声罩,风机进出口加消声器、隔声罩及减振器;项目厂房采用隔声门或隔声窗,室内墙壁采用吸声材料,以降低噪声的影响;合理布局设备位置,将室内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于远离车间墙体,室外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于远离各厂界;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避免因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噪声增大,发现设备有异常声音时应及时检修;对进出厂区的大型车辆要加强管理,厂区内及出入口附近禁止鸣笛,并限制车速;加强厂区绿化,采用乔灌结合的立体绿化系统。4、金属角料及屑、废焊丝焊条、焊渣、废木板边角料及屑、废砂纸、废钢丸、废砂轮片、废钼丝、废包装材料、烟粉尘收尘等一般固废经分类收集后,贮存在室内, (略) 回收利用;废切削液、废活性炭、漆渣、废过滤袋、废抹布及劳保用品、废包装桶、废油桶、废机油、浮油、废液压油、废催化剂、污泥、喷枪清洗废水等属于危险废物,分类经密封桶收集后, 贮存在室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含切削液金属角料及屑收集后委托金属冶炼单位处置;产生的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由环卫部门集中 收集后统一处理,企业应做好妥善的收集工作,定期联系环卫部门进行清运。 | 详见环评附件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4月21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略) 暨阳街道暨东路 (略) 公共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附:环评全文诸暨越隆 (略) .pdf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项目 概况 | 公众参 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评文件链接 |
1 | 年产1万台绣花机核心部件的高效智能生产线项目 | 浣东街道绍大公路北侧,诸永高速公路东侧 | 诸暨越隆 (略) | 总投资234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0万元,形成年产1万台高效智能绣花机核心部件的的生产能力 | 已按要求落实 | 建设单位承诺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行中,将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意见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单位承诺,项目未经环评批复不开工建设。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建设单位将及时办理环保手续。 | 1、项目除漆雾喷淋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经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与冲厕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与其他生活废水一起纳管排放, (略) 浣东再生水厂集中达标处理后排放。2、项目焊接烟尘经移动式集气罩收集、切割烟尘经设备直连收集后经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引至15m高排气筒排放,木工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20m高排气筒排放,胶合废气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废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抛丸、抛光粉尘采用设备直连的方式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排放,打磨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引至15m高排气筒排放,喷漆房废气(含调漆喷涂废气、批灰废气、喷枪清洗废气)经车间负压收集后经水喷淋+过滤+沸石转轮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烘干废气经车间负压收集后经催化燃烧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喷塑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20m高排气筒排放,固化废气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20m高排气筒排放,浸漆晾干废气经车间整体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有组织能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的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其余因子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6中相关值;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于屋顶排放。3、在设备采购阶段,要注意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以降低噪声源强;采取隔声措施切断噪声传播途径,如对风机等高噪声设备加装隔声罩,风机进出口加消声器、隔声罩及减振器;项目厂房采用隔声门或隔声窗,室内墙壁采用吸声材料,以降低噪声的影响;合理布局设备位置,将室内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于远离车间墙体,室外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于远离各厂界;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避免因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噪声增大,发现设备有异常声音时应及时检修;对进出厂区的大型车辆要加强管理,厂区内及出入口附近禁止鸣笛,并限制车速;加强厂区绿化,采用乔灌结合的立体绿化系统。4、金属角料及屑、废焊丝焊条、焊渣、废木板边角料及屑、废砂纸、废钢丸、废砂轮片、废钼丝、废包装材料、烟粉尘收尘等一般固废经分类收集后,贮存在室内, (略) 回收利用;废切削液、废活性炭、漆渣、废过滤袋、废抹布及劳保用品、废包装桶、废油桶、废机油、浮油、废液压油、废催化剂、污泥、喷枪清洗废水等属于危险废物,分类经密封桶收集后, 贮存在室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含切削液金属角料及屑收集后委托金属冶炼单位处置;产生的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由环卫部门集中 收集后统一处理,企业应做好妥善的收集工作,定期联系环卫部门进行清运。 | 详见环评附件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4月21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略) 暨阳街道暨东路 (略) 公共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附:环评全文诸暨越隆 (略)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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