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拟审批《年产5万吨高碱玻璃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拟审批《年产5万吨高碱玻璃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年产5万吨高碱玻璃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5万吨高碱玻璃棉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草铺街道安宁工业园区,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2°22′32.796″,北纬:24°57′58.608″。
建设性质:新建(迁建)
建设单位:中焜工贸(云南)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云南 (略)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60000m2,总建筑面积39560m2,本项目分为两期建设,一期建设1#、2#、3#生产车间、锅炉房、发电机房、生产辅助用房,二期建设4#、5#、6#、7#生产车间;项目一期1#车间作为仓库使用,2#车间设置1套进料设备、1台全氧炉窑、1台离心机,3#车间设置200台玻璃熔化炉、200台吹棉机、200台收棉机;项目二期在一期建成的2#车间增设2套进料设备、2台全氧炉窑、2台离心机,4#车间设置150台玻璃熔化炉、150台吹棉机、150台收棉机,5#车间设置150台玻璃熔化炉、150台吹棉机、150台收棉机,6#车间、7#车间作为仓库使用。
项目一期建成后设置1套进料设备、1台全氧炉窑、1台离心机、200台玻璃熔化炉、200台吹棉机、201台收棉机,一期产能为年产2万吨高碱玻璃棉(),二期增设2套进料设备、2台全氧炉窑、2台离心机、300台玻璃熔化炉、300台吹棉机、302台收棉机,二期产能为年产3万吨高碱玻璃棉,项目共设置3台全氧炉窑,共设置500条“单台玻璃熔化炉+单台吹棉机+单台收棉机”喷吹玻璃棉生产线,共设置3条“单台离心机+单台收棉机”离心玻璃棉生产线。项目一期、二期建设完成后年产5万吨高碱玻璃棉(其中4.88万吨喷吹玻璃棉,0.12万吨离心玻璃棉),项目生产出的高碱玻璃棉主要用于铅酸蓄电池玻璃纤维隔板、玻纤滤纸、保温绝热纸等的生产原材料。
项目一期设置一台10t/h余热锅炉、一台1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年发电量720万kwh,项目二期增设一台20t/h余热锅炉、一台2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年发电量1440万kwh,项目建成后年发电量2160万kwh,余热锅炉采用全氧炉窑余热进行加热。项目发电为厂区自用电,不对外供电,项目玻璃熔化炉功率为8kw,单台玻璃熔化炉耗电量为192kwh/d,项目一期玻璃熔化炉耗电量为1152万kwh/a,项目二期玻璃熔化炉耗电量为1728万kwh/a,项目建成后玻璃熔化炉耗电量为2880万kwh/a,不足的720万kwh及办公生活用电 (略) 政电网引入。
项目一期规划于2023年4月开工建设,于2024年4月建设完工,二期规划于2025年12月开工建设,于2026年6月完工,项目建设完成后年产玻璃棉5万吨。本项目建设分为两期建设,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分两期进行。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建筑施工扬尘、运输车辆扬尘、运输车辆尾气及装修废气等,为控制施工期扬尘等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工程施工期应采取的治理措施如下:
①项目建设工地运输车辆的车厢应当确保牢固、严密,严禁在装运过程中沿途抛、洒、滴、漏。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运输的车辆必须车身整洁,装载车厢完好,装载货物堆码整齐,不得污染道路;
②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控制。严禁从建筑物高处向下倾倒建筑垃圾。
③在施工过程中,作业场地应采取围挡、围护以减少粉尘扩散。根据有关资料,围挡、围护对减少粉尘对环境的污染有明显作用,当风速为3m/s时可使影响距离缩短40%。建设工地周围必须设置不低于2.5m的遮挡围墙。围墙应用标准板材或砖砌筑,砖砌筑应当粉刷涂白,封闭严密,保持整体完整。
④在施工场地安排1~2辆专用洒水车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粉尘量,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非雨天每日洒水次数不少于2次;若遇到大风或干燥天气应增加洒水次数;
⑤粉状物料大风天气时应进行必要的遮盖,粉状物料装卸时禁止凌空抛洒;不得在工地内熔融沥青,禁止在工地内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他产生有害、有毒气体和烟尘的物品。
⑥工地出入口5m内必须进行混凝土硬化,并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后出场。对运输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加盖蓬布减少洒落。
⑦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室外施工作业。根据同类项目工程经验,4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宜实施土方施工;
⑧对建筑垃圾及弃土应及时处理、清运、以减少占地,防止粉尘污染,改善施工场地的环境。建设工地应当按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要求设置各项临时设施。
⑨在装修材料选取上,选用环保型环境友好型装修材料。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可以使施工期扬尘得到有效控制,项目位于安宁工业园区,项目周边无学校、医院、村庄等敏感点,项目施工期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二)废水:
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区食宿,施工中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工程废水及雨季暴雨初期地表径流。
施工期应采取如下措施:
①项目区设置15m3临时沉淀池和临时排水渠,将施工废水收集、初步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用水、施工场地洒水;降雨时,应用帆布遮盖施工物料堆场等设施,从而减少暴雨径流的泥沙含量,及时清扫场地减少地面浮土量;规范砂石堆放,加盖篷布;
②施工期生活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降尘,不外排。场地初期降雨冲刷水的主要污染物为SS。通过施工场内及场界周围均设置临时截水沟,对施工场地地表径流废水进行导流,收集进入临时沉砂池,沉淀处理后尽量回用于施工过程和非雨天场地洒水抑尘。
综上所述,因此本项目在采取了防治措施后,施工期废水不会对地表水体产生长期不利影响。
(三)噪声:
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噪声主要是机械设备施工噪声,针对项目特点,项目施工期应采取如下防治措施:
①从声源上控制: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振动较强的施工设备应安装减震垫和消声设施。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项目后期施工采用预拌砂浆可减少项目场地内现场搅拌产生的机械噪声;
②在进行建筑垃圾运输时,应合理安排运输时间,避免在夜间及交通拥挤时段进行;同时合理安排工期,减短施工的时间;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
③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的相关规定:
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十五日向工程所在地的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因混凝土浇灌、桩基冲孔、钻孔桩成型等连续作业必须进行夜间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 (略)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到所在地的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并在施工地点以书面形式向附近居民公告。
④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⑤将高噪设备布置于施工场地中部,并进行一定的隔声及减振处理;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尽量避免高噪设备同时施工;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入棚操作;
⑥在施工的结构阶段和装修阶段,对建筑物的外部应采用围挡,以减轻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⑦在进行物料运输时,应合理安排运输时间,禁止在夜间及交通拥挤时段进行,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⑧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合理安排工期,减短施工的施工时间;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
⑨应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步骤,采取诸如分段浇筑等方式,尽量减短噪声持续排放的时间;
⑩项目施工期间应与施工方签订环境管理责任书,具体落实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减轻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并防止扰民纠纷。
综上,施工期间噪声多产生于昼间,为短期、无规律性的行为,施工期结束后,相应的噪声污染即随之消失,因此在采取本环评提出的上述措施之后,施工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长期不良影响。
(四)固体废弃物: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垃圾。
对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堆存、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不得随意倾倒、处置。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经采取相应措施后,施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理、处置,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
1、食堂油烟:本项目油烟设置油烟净化装置进行处理,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效率按90%计,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2.0mg/m3的排放限值要求后达标排放。
2、全氧炉窑废气:项目一期设置1台全氧炉窑,二期设置2台全氧炉窑,项目一期在余热锅炉末端建设一套布袋除尘器+石灰-石膏湿法脱硫设备对全氧炉窑废气进行治理,项目全氧炉窑废气进入余热锅炉供热后进入余热锅炉末端“布袋除尘器+石灰-石膏湿法脱硫设备”进行处理,处理后经一根15m排气筒排放。二期全氧炉窑废气与一期共用一套“布袋除尘器+石灰-石膏湿法脱硫设备”及15m排气筒。项目全氧炉窑经“布袋除尘器+石灰-石膏湿法脱硫设备”处理达到“表3-8 本项目实际排气量条件下的折算排放浓度限值”后达标排放。
3、吹棉、收棉废气:项目每台收棉机末端均配套设置1台旋风除尘器进一步收集吹棉机、收棉机带出的少量的玻璃棉。吹棉、收棉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处理后排放至车间内。环评提出,每个单间均设置全封闭结构,并配套设置一套负压引风系统,负压引风系统引风机风量约为60000m3/h,将各单间内废气引入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通过一个15m排气筒达标排放。布袋除尘器处理后3#、4#、5#车间每个单间吹棉、收棉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可以达到《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即颗粒物≤30mg/m3。
4、配料废气:项目采用石英砂、纯碱、硼砂等为原料,项目配料过程会产生粉尘。项目配料车间设置于2#厂房2号单间内,配料车间车间设置为全封闭式,项目一期设置1套配料设备,二期设置2套配料设备。针对配料环节粉尘,本次环评提出:项目配料环节设置于密闭的车间内,皮带输送机全封闭,配料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对配料颗粒物进行收集,配套设置一台风量为10000m3/h-30000m3/h的变频风机用于收集废气。一期设置1个集气罩+1套布袋除尘器对配料颗粒物进行收集处理后由一根15m排气筒(DA009)排放。二期期增加2个集气罩对配料颗粒物进行收集,二期变频风机风量增加至30000m3/h,二期配料颗粒物收集后与一期共用一套“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9)”。
5、离心玻璃棉废气:项目离心机、收棉机均为密闭设备,离心玻璃棉在离心、收棉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变频风机(10000m3/h-30000m3/h)由收棉机引入布袋除尘器中进行处理,经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设置一根15m排气筒(DA008)排放。二期增加2台离心机,变频风机风量增加至30000m3/h,二期离心玻璃棉废气与一期共用一套“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8)”。
6原料库房、卸料粉尘:项目原料石英砂、纯碱、硼砂等原料采用塑料编织袋袋装储存于原料库房内,,在原料装卸、搬运过程会产生粉尘,产生量较小,呈无组织排放,本次评价只对配料废气进行定性分析,不做定量分析。项目原料采用袋装储存,车辆运输至车间内采用叉车进行卸料,不设置卸料口,本次环提出,项目原料库房(1#车间)设置为全封闭式,仅留有进出口,在无物料运输时,车间进出口关闭,车间上方设置雾化喷淋装置进行洒水降尘,在原料装卸、搬运过程开启雾化喷淋装置进行洒水降尘,在原料输送、转运过程,采用篷布对运输物料进行覆盖,降低原料输送、转运过程产生的粉尘,同时对车间及时进行清扫,防止二次扬尘的产生。厂区道路应硬化,并采取清扫、洒水等措施保持清洁;未硬化的厂区地面应采取绿化等措施。在采取以上措施后,原料库房(1#车间)、卸料粉尘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二)废水:
1、生活废水:项目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收集处理,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安宁工业园区草铺污水处理厂。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处理,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工业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安宁工业园区草铺污水处理厂。
2、玻璃熔化炉冷却水:项目区设置1个容积为600m3的循环水池,玻璃熔化炉冷却水采用自然冷却,玻璃熔化炉冷却水经循环水池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余热锅炉浓水:余热锅炉浓水与玻璃熔化炉冷却用水一同进入循环水池,用于玻璃熔化炉冷却用水,不外排。
4、软水制备浓水:软水制备浓水与与玻璃熔化炉冷却用水一同进入循环水池,用于玻璃熔化炉冷却用水,不外排。
5、脱硫废水:本项目设置一个容积为55m3的循环沉淀池收集脱硫废水,脱硫废水进入循环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
6、初期雨水:根据项目地形布置,拟在厂区地面低洼处建设1座容积为15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经过雨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用于湿法脱硫用水、雾化喷淋用水、绿化用水。
(三)噪声:
本项目在运行过程中产生噪声的主要来源于生产车间设备运行噪声。其特点是连续且声源集中,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全氧炉窑、离心机、风机、吹棉机、收棉机、震动料机、拌料电机、背压式汽轮机、异步发电机等设备噪声,噪声源强一般在65~90dB(A)。
为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应采取以下措施:
①在设备选型上,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置产噪设备;
②高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震,厂房采用密闭式,通过厂房隔音降噪;
项目在采取上诉措施后运营期噪声对外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项目位于安宁工业园区内,项目1500m范围内无学校、医院、村庄等敏感点。
根据预测结果,项目在落实环评所提的措施后项目昼间、夜间厂界噪声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项目运营期生产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四)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项目生活垃圾经厂区内生活垃圾桶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2、隔油池废油脂:隔油池废油脂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3、化粪池污泥: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4、脱硫石膏渣:项目脱硫石膏渣外售给合法混凝土搅拌站作为缓凝剂使用。
5、布袋除尘灰:项目全氧炉窑布袋除尘灰、配料废气布袋除尘灰收集后可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吹棉、收棉废气布袋除尘灰、离心玻璃棉废气布袋除尘灰收集后作为产品外售。
6、旋风除尘器棉尘:项目旋风除尘器棉尘为悬浮废气中的玻璃棉,已经为成型的产品,收集后作为产品外售。
7、废包装材料:产生废包装材料可外售废品回收站回收利用。
8、废玻璃丝、玻璃灰尘:废玻璃丝及散落在车间的玻璃灰尘收集后作为本项目原料回用。
9、废耐火砖:耐火砖由更换商更换后统一回收处置。
10、废机油:产生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五)地下水:
本项目润滑油站、危废暂存间、化粪池、隔油池等采取防渗措施,正常情况下,不存在地下水污染途径,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非正常情况下,润滑油泄漏下渗、废机油泄漏下渗、生活废水下渗、隔油池废水下渗等会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六)土壤:
本项目使用的原辅料、产品均不涉及土壤污染因子,根据项目原料检测报告,项目原料中不含氟化物,项目污染物中不涉及氟化物的排放,项目不存在对土壤造成污染的途径,不会对土壤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七)环境风险
(1)制订快速有效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环境风险事故报警系统体系,确保各种通讯工具处于良好状态,制定标准的报警方法和程序,并对职工进行紧急事态时的报警培训,作好救援专业队*的组织、训练和演练,对职工进行自救和互救知识的宣传教育;
(2)定期检查废机油装盛装置及润滑油站的完整性和密封性;
(3)在危废间及润滑油站储存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若发生大量泄漏及时使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对泄漏油品进行吸附或吸收,吸附后的不燃材料或沙土单独收集作为危废处理;
(4)定期检查项目区内煤气输送管道,若发生煤气泄漏应立即关闭煤气输送管道阀门,停产检修煤气输送管道;
(5)危废暂存间、润滑油站设置禁止明火的标识;
(6)厂区配备一定种类及数量的消防器材。
四、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已依法开展公众参与。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年产5万吨高碱玻璃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
Email:*@*26.com
电话:(0871)*,*
地址: (略) 连然街道金晖路1号宁湖大厦裙楼 (略) 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略) 草铺街道麒腾路安宁工业园区中小企业科技孵化基地11 (略) 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
邮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年产5万吨高碱玻璃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5万吨高碱玻璃棉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草铺街道安宁工业园区,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2°22′32.796″,北纬:24°57′58.608″。
建设性质:新建(迁建)
建设单位:中焜工贸(云南)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云南 (略)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60000m2,总建筑面积39560m2,本项目分为两期建设,一期建设1#、2#、3#生产车间、锅炉房、发电机房、生产辅助用房,二期建设4#、5#、6#、7#生产车间;项目一期1#车间作为仓库使用,2#车间设置1套进料设备、1台全氧炉窑、1台离心机,3#车间设置200台玻璃熔化炉、200台吹棉机、200台收棉机;项目二期在一期建成的2#车间增设2套进料设备、2台全氧炉窑、2台离心机,4#车间设置150台玻璃熔化炉、150台吹棉机、150台收棉机,5#车间设置150台玻璃熔化炉、150台吹棉机、150台收棉机,6#车间、7#车间作为仓库使用。
项目一期建成后设置1套进料设备、1台全氧炉窑、1台离心机、200台玻璃熔化炉、200台吹棉机、201台收棉机,一期产能为年产2万吨高碱玻璃棉(),二期增设2套进料设备、2台全氧炉窑、2台离心机、300台玻璃熔化炉、300台吹棉机、302台收棉机,二期产能为年产3万吨高碱玻璃棉,项目共设置3台全氧炉窑,共设置500条“单台玻璃熔化炉+单台吹棉机+单台收棉机”喷吹玻璃棉生产线,共设置3条“单台离心机+单台收棉机”离心玻璃棉生产线。项目一期、二期建设完成后年产5万吨高碱玻璃棉(其中4.88万吨喷吹玻璃棉,0.12万吨离心玻璃棉),项目生产出的高碱玻璃棉主要用于铅酸蓄电池玻璃纤维隔板、玻纤滤纸、保温绝热纸等的生产原材料。
项目一期设置一台10t/h余热锅炉、一台1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年发电量720万kwh,项目二期增设一台20t/h余热锅炉、一台2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年发电量1440万kwh,项目建成后年发电量2160万kwh,余热锅炉采用全氧炉窑余热进行加热。项目发电为厂区自用电,不对外供电,项目玻璃熔化炉功率为8kw,单台玻璃熔化炉耗电量为192kwh/d,项目一期玻璃熔化炉耗电量为1152万kwh/a,项目二期玻璃熔化炉耗电量为1728万kwh/a,项目建成后玻璃熔化炉耗电量为2880万kwh/a,不足的720万kwh及办公生活用电 (略) 政电网引入。
项目一期规划于2023年4月开工建设,于2024年4月建设完工,二期规划于2025年12月开工建设,于2026年6月完工,项目建设完成后年产玻璃棉5万吨。本项目建设分为两期建设,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分两期进行。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建筑施工扬尘、运输车辆扬尘、运输车辆尾气及装修废气等,为控制施工期扬尘等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工程施工期应采取的治理措施如下:
①项目建设工地运输车辆的车厢应当确保牢固、严密,严禁在装运过程中沿途抛、洒、滴、漏。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运输的车辆必须车身整洁,装载车厢完好,装载货物堆码整齐,不得污染道路;
②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控制。严禁从建筑物高处向下倾倒建筑垃圾。
③在施工过程中,作业场地应采取围挡、围护以减少粉尘扩散。根据有关资料,围挡、围护对减少粉尘对环境的污染有明显作用,当风速为3m/s时可使影响距离缩短40%。建设工地周围必须设置不低于2.5m的遮挡围墙。围墙应用标准板材或砖砌筑,砖砌筑应当粉刷涂白,封闭严密,保持整体完整。
④在施工场地安排1~2辆专用洒水车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粉尘量,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非雨天每日洒水次数不少于2次;若遇到大风或干燥天气应增加洒水次数;
⑤粉状物料大风天气时应进行必要的遮盖,粉状物料装卸时禁止凌空抛洒;不得在工地内熔融沥青,禁止在工地内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他产生有害、有毒气体和烟尘的物品。
⑥工地出入口5m内必须进行混凝土硬化,并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后出场。对运输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加盖蓬布减少洒落。
⑦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室外施工作业。根据同类项目工程经验,4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宜实施土方施工;
⑧对建筑垃圾及弃土应及时处理、清运、以减少占地,防止粉尘污染,改善施工场地的环境。建设工地应当按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要求设置各项临时设施。
⑨在装修材料选取上,选用环保型环境友好型装修材料。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可以使施工期扬尘得到有效控制,项目位于安宁工业园区,项目周边无学校、医院、村庄等敏感点,项目施工期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二)废水:
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区食宿,施工中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工程废水及雨季暴雨初期地表径流。
施工期应采取如下措施:
①项目区设置15m3临时沉淀池和临时排水渠,将施工废水收集、初步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用水、施工场地洒水;降雨时,应用帆布遮盖施工物料堆场等设施,从而减少暴雨径流的泥沙含量,及时清扫场地减少地面浮土量;规范砂石堆放,加盖篷布;
②施工期生活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降尘,不外排。场地初期降雨冲刷水的主要污染物为SS。通过施工场内及场界周围均设置临时截水沟,对施工场地地表径流废水进行导流,收集进入临时沉砂池,沉淀处理后尽量回用于施工过程和非雨天场地洒水抑尘。
综上所述,因此本项目在采取了防治措施后,施工期废水不会对地表水体产生长期不利影响。
(三)噪声:
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噪声主要是机械设备施工噪声,针对项目特点,项目施工期应采取如下防治措施:
①从声源上控制: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振动较强的施工设备应安装减震垫和消声设施。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项目后期施工采用预拌砂浆可减少项目场地内现场搅拌产生的机械噪声;
②在进行建筑垃圾运输时,应合理安排运输时间,避免在夜间及交通拥挤时段进行;同时合理安排工期,减短施工的时间;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
③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的相关规定:
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十五日向工程所在地的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因混凝土浇灌、桩基冲孔、钻孔桩成型等连续作业必须进行夜间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 (略)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到所在地的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并在施工地点以书面形式向附近居民公告。
④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⑤将高噪设备布置于施工场地中部,并进行一定的隔声及减振处理;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尽量避免高噪设备同时施工;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入棚操作;
⑥在施工的结构阶段和装修阶段,对建筑物的外部应采用围挡,以减轻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⑦在进行物料运输时,应合理安排运输时间,禁止在夜间及交通拥挤时段进行,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⑧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合理安排工期,减短施工的施工时间;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
⑨应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步骤,采取诸如分段浇筑等方式,尽量减短噪声持续排放的时间;
⑩项目施工期间应与施工方签订环境管理责任书,具体落实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减轻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并防止扰民纠纷。
综上,施工期间噪声多产生于昼间,为短期、无规律性的行为,施工期结束后,相应的噪声污染即随之消失,因此在采取本环评提出的上述措施之后,施工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长期不良影响。
(四)固体废弃物: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垃圾。
对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堆存、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不得随意倾倒、处置。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经采取相应措施后,施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理、处置,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
1、食堂油烟:本项目油烟设置油烟净化装置进行处理,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效率按90%计,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2.0mg/m3的排放限值要求后达标排放。
2、全氧炉窑废气:项目一期设置1台全氧炉窑,二期设置2台全氧炉窑,项目一期在余热锅炉末端建设一套布袋除尘器+石灰-石膏湿法脱硫设备对全氧炉窑废气进行治理,项目全氧炉窑废气进入余热锅炉供热后进入余热锅炉末端“布袋除尘器+石灰-石膏湿法脱硫设备”进行处理,处理后经一根15m排气筒排放。二期全氧炉窑废气与一期共用一套“布袋除尘器+石灰-石膏湿法脱硫设备”及15m排气筒。项目全氧炉窑经“布袋除尘器+石灰-石膏湿法脱硫设备”处理达到“表3-8 本项目实际排气量条件下的折算排放浓度限值”后达标排放。
3、吹棉、收棉废气:项目每台收棉机末端均配套设置1台旋风除尘器进一步收集吹棉机、收棉机带出的少量的玻璃棉。吹棉、收棉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处理后排放至车间内。环评提出,每个单间均设置全封闭结构,并配套设置一套负压引风系统,负压引风系统引风机风量约为60000m3/h,将各单间内废气引入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通过一个15m排气筒达标排放。布袋除尘器处理后3#、4#、5#车间每个单间吹棉、收棉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可以达到《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即颗粒物≤30mg/m3。
4、配料废气:项目采用石英砂、纯碱、硼砂等为原料,项目配料过程会产生粉尘。项目配料车间设置于2#厂房2号单间内,配料车间车间设置为全封闭式,项目一期设置1套配料设备,二期设置2套配料设备。针对配料环节粉尘,本次环评提出:项目配料环节设置于密闭的车间内,皮带输送机全封闭,配料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对配料颗粒物进行收集,配套设置一台风量为10000m3/h-30000m3/h的变频风机用于收集废气。一期设置1个集气罩+1套布袋除尘器对配料颗粒物进行收集处理后由一根15m排气筒(DA009)排放。二期期增加2个集气罩对配料颗粒物进行收集,二期变频风机风量增加至30000m3/h,二期配料颗粒物收集后与一期共用一套“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9)”。
5、离心玻璃棉废气:项目离心机、收棉机均为密闭设备,离心玻璃棉在离心、收棉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变频风机(10000m3/h-30000m3/h)由收棉机引入布袋除尘器中进行处理,经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设置一根15m排气筒(DA008)排放。二期增加2台离心机,变频风机风量增加至30000m3/h,二期离心玻璃棉废气与一期共用一套“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8)”。
6原料库房、卸料粉尘:项目原料石英砂、纯碱、硼砂等原料采用塑料编织袋袋装储存于原料库房内,,在原料装卸、搬运过程会产生粉尘,产生量较小,呈无组织排放,本次评价只对配料废气进行定性分析,不做定量分析。项目原料采用袋装储存,车辆运输至车间内采用叉车进行卸料,不设置卸料口,本次环提出,项目原料库房(1#车间)设置为全封闭式,仅留有进出口,在无物料运输时,车间进出口关闭,车间上方设置雾化喷淋装置进行洒水降尘,在原料装卸、搬运过程开启雾化喷淋装置进行洒水降尘,在原料输送、转运过程,采用篷布对运输物料进行覆盖,降低原料输送、转运过程产生的粉尘,同时对车间及时进行清扫,防止二次扬尘的产生。厂区道路应硬化,并采取清扫、洒水等措施保持清洁;未硬化的厂区地面应采取绿化等措施。在采取以上措施后,原料库房(1#车间)、卸料粉尘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二)废水:
1、生活废水:项目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收集处理,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安宁工业园区草铺污水处理厂。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处理,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工业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安宁工业园区草铺污水处理厂。
2、玻璃熔化炉冷却水:项目区设置1个容积为600m3的循环水池,玻璃熔化炉冷却水采用自然冷却,玻璃熔化炉冷却水经循环水池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余热锅炉浓水:余热锅炉浓水与玻璃熔化炉冷却用水一同进入循环水池,用于玻璃熔化炉冷却用水,不外排。
4、软水制备浓水:软水制备浓水与与玻璃熔化炉冷却用水一同进入循环水池,用于玻璃熔化炉冷却用水,不外排。
5、脱硫废水:本项目设置一个容积为55m3的循环沉淀池收集脱硫废水,脱硫废水进入循环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
6、初期雨水:根据项目地形布置,拟在厂区地面低洼处建设1座容积为15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经过雨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用于湿法脱硫用水、雾化喷淋用水、绿化用水。
(三)噪声:
本项目在运行过程中产生噪声的主要来源于生产车间设备运行噪声。其特点是连续且声源集中,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全氧炉窑、离心机、风机、吹棉机、收棉机、震动料机、拌料电机、背压式汽轮机、异步发电机等设备噪声,噪声源强一般在65~90dB(A)。
为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应采取以下措施:
①在设备选型上,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置产噪设备;
②高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震,厂房采用密闭式,通过厂房隔音降噪;
项目在采取上诉措施后运营期噪声对外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项目位于安宁工业园区内,项目1500m范围内无学校、医院、村庄等敏感点。
根据预测结果,项目在落实环评所提的措施后项目昼间、夜间厂界噪声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项目运营期生产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四)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项目生活垃圾经厂区内生活垃圾桶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2、隔油池废油脂:隔油池废油脂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3、化粪池污泥: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4、脱硫石膏渣:项目脱硫石膏渣外售给合法混凝土搅拌站作为缓凝剂使用。
5、布袋除尘灰:项目全氧炉窑布袋除尘灰、配料废气布袋除尘灰收集后可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吹棉、收棉废气布袋除尘灰、离心玻璃棉废气布袋除尘灰收集后作为产品外售。
6、旋风除尘器棉尘:项目旋风除尘器棉尘为悬浮废气中的玻璃棉,已经为成型的产品,收集后作为产品外售。
7、废包装材料:产生废包装材料可外售废品回收站回收利用。
8、废玻璃丝、玻璃灰尘:废玻璃丝及散落在车间的玻璃灰尘收集后作为本项目原料回用。
9、废耐火砖:耐火砖由更换商更换后统一回收处置。
10、废机油:产生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五)地下水:
本项目润滑油站、危废暂存间、化粪池、隔油池等采取防渗措施,正常情况下,不存在地下水污染途径,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非正常情况下,润滑油泄漏下渗、废机油泄漏下渗、生活废水下渗、隔油池废水下渗等会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六)土壤:
本项目使用的原辅料、产品均不涉及土壤污染因子,根据项目原料检测报告,项目原料中不含氟化物,项目污染物中不涉及氟化物的排放,项目不存在对土壤造成污染的途径,不会对土壤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七)环境风险
(1)制订快速有效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环境风险事故报警系统体系,确保各种通讯工具处于良好状态,制定标准的报警方法和程序,并对职工进行紧急事态时的报警培训,作好救援专业队*的组织、训练和演练,对职工进行自救和互救知识的宣传教育;
(2)定期检查废机油装盛装置及润滑油站的完整性和密封性;
(3)在危废间及润滑油站储存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若发生大量泄漏及时使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对泄漏油品进行吸附或吸收,吸附后的不燃材料或沙土单独收集作为危废处理;
(4)定期检查项目区内煤气输送管道,若发生煤气泄漏应立即关闭煤气输送管道阀门,停产检修煤气输送管道;
(5)危废暂存间、润滑油站设置禁止明火的标识;
(6)厂区配备一定种类及数量的消防器材。
四、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已依法开展公众参与。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年产5万吨高碱玻璃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
Email:*@*26.com
电话:(0871)*,*
地址: (略) 连然街道金晖路1号宁湖大厦裙楼 (略) 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略) 草铺街道麒腾路安宁工业园区中小企业科技孵化基地11 (略) 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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