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天然气管网柳东分输站至杨柳路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柳审批投资核〔2023〕7号-2023-04-1413:10
关于广西天然气管网柳东分输站至杨柳路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柳审批投资核〔2023〕7号-2023-04-1413:10
柳审批投资核〔2023〕7号
关于广西天然气管网柳东分输站至杨柳路
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柳州广投 (略) :
报来《关于广西天然气管网柳东分输站至杨柳路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核准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推进北部生态新区天然气管网建设,加快发展天然气清洁能源,优化能源结构,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广西天然气管网柳东分输站至杨柳路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为2206-*-89-01-*。
二、项目单位:柳州广投 (略) 。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北部生态新区、柳东新区。
四、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
项目拟建设一条次高压管道,起于广西天然气管网柳东分输站,终于沙塘镇北进路,线路全长约15.8千米,设计压力1.6MPa,管径DN300。管线在一般地段均采用沟埋敷设,在穿越铁路、公路等特殊地段时应设置套管等保护措施。
五、项目估算动态总投资为4730.81万元,其中资本金1419.243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30%,由项目单位以自有资金出资,其余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六、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并选用节能产品,项目环保等设施必须执行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投入使用的规定。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项目已取得的相关文件是:《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广西天然气管网柳东分输站至杨柳路天然气管道工程路径走向的意见》(柳资源规划函〔2022〕1600号)。
八、根据项目业主拟定的招标方案,予以核准项目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材料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等单项合同估算金额低于招标限额标准,由采购人依法自主选择采购方式。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执行。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十、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手续,进一步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并严格执行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落实项目建设各项条件,未依法取得各项手续,不得开工建设。
十一、项目单位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项目前期和项目建设、生产经营过程中,强化安全管理。依据天然气管道建设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国家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和运营,处理好管道与其他建设工程相遇问题,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管道安全,有效防范和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十二、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核准文件有效期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十三、每月5日前通过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完成项目进展信息填报工作,直至项目实施完毕为止。
( (略) 行政审批局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2-*, (略) (略) 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2-*,收信地址: (略) 城中区文昌路66号文昌综合楼920室,邮编:*。)
(略) 行政审批局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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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柳州广投 (略) :
报来《关于广西天然气管网柳东分输站至杨柳路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核准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推进北部生态新区天然气管网建设,加快发展天然气清洁能源,优化能源结构,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广西天然气管网柳东分输站至杨柳路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为2206-*-89-01-*。
二、项目单位:柳州广投 (略) 。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北部生态新区、柳东新区。
四、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
项目拟建设一条次高压管道,起于广西天然气管网柳东分输站,终于沙塘镇北进路,线路全长约15.8千米,设计压力1.6MPa,管径DN300。管线在一般地段均采用沟埋敷设,在穿越铁路、公路等特殊地段时应设置套管等保护措施。
五、项目估算动态总投资为4730.81万元,其中资本金1419.243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30%,由项目单位以自有资金出资,其余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六、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并选用节能产品,项目环保等设施必须执行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投入使用的规定。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项目已取得的相关文件是:《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广西天然气管网柳东分输站至杨柳路天然气管道工程路径走向的意见》(柳资源规划函〔2022〕1600号)。
八、根据项目业主拟定的招标方案,予以核准项目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材料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等单项合同估算金额低于招标限额标准,由采购人依法自主选择采购方式。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执行。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十、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手续,进一步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并严格执行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落实项目建设各项条件,未依法取得各项手续,不得开工建设。
十一、项目单位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项目前期和项目建设、生产经营过程中,强化安全管理。依据天然气管道建设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国家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和运营,处理好管道与其他建设工程相遇问题,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管道安全,有效防范和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十二、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核准文件有效期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十三、每月5日前通过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完成项目进展信息填报工作,直至项目实施完毕为止。
( (略) 行政审批局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2-*, (略) (略) 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2-*,收信地址: (略) 城中区文昌路66号文昌综合楼920室,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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