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家镇大康源村振阳养猪场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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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家镇大康源村振阳养猪场建设项目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

(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曹家镇大康源村振阳养猪场竣工验收.pdf自行验收意见.doc》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曹家镇大康源村振阳养猪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新化县 (略)

公示内容:验收意见,验收报告

公示时间:2023年4月14日-2023年5月14日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回复反馈。

联系人:曾联系方式:*

,新化县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

(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曹家镇大康源村振阳养猪场竣工验收.pdf自行验收意见.doc》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曹家镇大康源村振阳养猪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新化县 (略)

公示内容:验收意见,验收报告

公示时间:2023年4月14日-2023年5月14日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回复反馈。

联系人:曾联系方式:*

,新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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