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50万吨超仿真功能性锦纶6纤维智能化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参公示
年产50万吨超仿真功能性锦纶6纤维智能化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参公示
江苏弘 (略) 年产50万吨超仿真功能性锦纶6纤维智能化生产项目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50万吨超仿真功能性锦纶6纤维智能化生产项目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7条先进的锦纶6连续聚合生产线、1条MVR蒸发浓缩回用装置,满足生产超仿真功能性锦纶6纤维用锦纶6切片。总生产能力为1400吨/天,其中有光切片600吨/天,全消光高速纺级200吨/天,半消光高速纺级600吨/天;新增年产50万吨超仿真功能性锦纶6纤维,添加色母粒注入设备,增加项目设备柔性,共计1500纺位全部使用国际领先巴马格纺丝设备。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大气环境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天然气燃烧废气,聚合反应、铸带过程产生的己内酰胺废气,纺丝时切片熔融、纺丝组件清洁产生的己内酰胺废气,纺丝线上油产生的油雾废气、功能增强颗粒挤出时产生的有机废气。
项目聚合、铸带、纺丝、上油工段产生的废气通过水喷淋设施处理后经排气筒达标排放。功能增强颗粒挤出成型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一套“RTO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与RTO装置尾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排气筒达标排放。热媒站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排气筒排放。
根据分析以及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果,项目产生的各项目污染因子均达标排放。本项目废气污染控制措施经济可行,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不改变区域环境空气级别,项目的建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排水主要为脱盐水制备系统排放水、聚合反应抽真空系统排水、水下切粒系统和萃取系统废水、聚合废气喷淋吸收废水、氮气冷却洗涤废水、纺丝组件清洗废水、纺丝废气喷淋吸收废水、成品丝检验废水、车间和罐区及设备冲洗废水、职工生活污水及厂区初期雨水。
项目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统一接管之鹰泰水务(海安)有限公司,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生产设备、风机,以及空压机、水泵等公用设备,经预测,项目运行后厂区边界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项目的建设对厂界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4)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胶条、废过滤滤料、滤渣、废胶块、熔体废渣、废丝、检验废料、废一般包装材料、废包装材料、废膜、废催化剂、污泥、废保温棉、有机树脂、废机油、生活垃圾等。
其中废过滤滤料、熔体废渣、废包装材料、废催化剂、废机油、废*酸、废三甘醇、废有机试剂、废硫酸为危险废物,存放于危废暂存库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其他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或回用于生产。
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和利用,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及相关规划要求;生产过程中遵循清洁生产理念,所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能保证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通过采取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并落实应急预案,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接受。在落实本报告书中的各项环保措施以及各级环保主管部门管理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拟建项目的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四、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弘 (略)
地址: (略) 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谭港路198号
联系人:朱工
电话:0513-*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南京师大环 (略)
联系人:潘工
电话:025-*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中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江苏弘 (略) 年产50万吨超仿真功能性锦纶6纤维智能化生产项目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50万吨超仿真功能性锦纶6纤维智能化生产项目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7条先进的锦纶6连续聚合生产线、1条MVR蒸发浓缩回用装置,满足生产超仿真功能性锦纶6纤维用锦纶6切片。总生产能力为1400吨/天,其中有光切片600吨/天,全消光高速纺级200吨/天,半消光高速纺级600吨/天;新增年产50万吨超仿真功能性锦纶6纤维,添加色母粒注入设备,增加项目设备柔性,共计1500纺位全部使用国际领先巴马格纺丝设备。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大气环境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天然气燃烧废气,聚合反应、铸带过程产生的己内酰胺废气,纺丝时切片熔融、纺丝组件清洁产生的己内酰胺废气,纺丝线上油产生的油雾废气、功能增强颗粒挤出时产生的有机废气。
项目聚合、铸带、纺丝、上油工段产生的废气通过水喷淋设施处理后经排气筒达标排放。功能增强颗粒挤出成型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一套“RTO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与RTO装置尾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排气筒达标排放。热媒站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排气筒排放。
根据分析以及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果,项目产生的各项目污染因子均达标排放。本项目废气污染控制措施经济可行,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不改变区域环境空气级别,项目的建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排水主要为脱盐水制备系统排放水、聚合反应抽真空系统排水、水下切粒系统和萃取系统废水、聚合废气喷淋吸收废水、氮气冷却洗涤废水、纺丝组件清洗废水、纺丝废气喷淋吸收废水、成品丝检验废水、车间和罐区及设备冲洗废水、职工生活污水及厂区初期雨水。
项目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统一接管之鹰泰水务(海安)有限公司,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生产设备、风机,以及空压机、水泵等公用设备,经预测,项目运行后厂区边界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项目的建设对厂界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4)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胶条、废过滤滤料、滤渣、废胶块、熔体废渣、废丝、检验废料、废一般包装材料、废包装材料、废膜、废催化剂、污泥、废保温棉、有机树脂、废机油、生活垃圾等。
其中废过滤滤料、熔体废渣、废包装材料、废催化剂、废机油、废*酸、废三甘醇、废有机试剂、废硫酸为危险废物,存放于危废暂存库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其他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或回用于生产。
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和利用,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及相关规划要求;生产过程中遵循清洁生产理念,所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能保证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通过采取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并落实应急预案,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接受。在落实本报告书中的各项环保措施以及各级环保主管部门管理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拟建项目的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四、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弘 (略)
地址: (略) 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谭港路198号
联系人:朱工
电话:0513-*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南京师大环 (略)
联系人:潘工
电话:025-*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中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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