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生态环境局前郭县分局关于2023年4月10日作出的前郭县第五高级中学异址新建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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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生态环境局前郭县分局关于2023年4月10日作出的前郭县第五高级中学异址新建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结果公告

(略) 生态环境局前郭县分局关于2023年4月10日作出的前郭县第五高级中学异址新建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4月10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38-*

传真:0438-*

邮编:*

通讯地址:前郭县阿穆尔大街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告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前郭县第五高级中学异址新建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前环审函[2023]10号

2023年4月10日

前环审函[2023]10号

前郭县第五高级中学异址新建项目(变更)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第五高级中学:

  你单位《前郭县第五高级中学异址新建项目(变更)审批请示》 (略) (略) 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收悉。经审查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前郭县经济开发区内,松原大路以北,铂金路以南,成吉思汗大街以东,娜仁大街以西,项目东、南、西、北侧均为耕地。项目建设所占用土地为国有教育用地。项目总用地面积*m2,总建筑面积83092.03㎡,主要包括食堂、报告厅1栋,体育馆1栋,宿舍楼3栋等配套附属工程。该项目设有物理实验室、化学实验室和生物实验室。项目建成后,每年级招生1200人,共计招生3600人,共办设72个教学班。项目总投资52037.41万元,环保投资97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1.87%。

该项目符合吉林前郭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及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必须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弃物分别进行有效治理,防止项目产生的污染影响周边环境。

(二)项目产生的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实验废水经酸碱中和处理后,与 (略) 政污水管 (略) 江南污水处理厂处理,确保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三)该项目化学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橱集中于一根专用竖井于屋顶排放,确保废气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烟气经独立烟道高空外排,排气筒高出楼顶1m,确保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四)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营运期噪声主要为进出车辆噪声、设备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风机、水泵设备底座加装减震座,风机进出口设软接头,限制车速、禁止鸣笛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标准要求。

(五)该项目实验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医务室医疗垃圾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餐厨余物、隔油池废油放于餐饮垃圾桶中,委托有相关经营许可证的合法单位定期清运;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六)危废暂存间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设计,做好防雨、防腐和防渗措施并设置标识,以避免污染地下水现象发生。

(七)该项目取暖采用集中供热。

(八)加强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开展环境风险经常性演练,确保各项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三、认真执行“三同时”和环保验收制度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程序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通过验收后方可投产使用。建设单位应制定详细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在我局进行备案。

四、项目如有变化应注意的事项

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略) 生态环境局前郭县分局

2023年4月10日

抄送: (略) (略)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第五高级中学

印发机关: (略) 生态环境局前郭县分局

2023年4月10日印发

(略) 生态环境局前郭县分局关于2023年4月10日作出的前郭县第五高级中学异址新建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4月10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38-*

传真:0438-*

邮编:*

通讯地址:前郭县阿穆尔大街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告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前郭县第五高级中学异址新建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前环审函[2023]10号

2023年4月10日

前环审函[2023]10号

前郭县第五高级中学异址新建项目(变更)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第五高级中学:

  你单位《前郭县第五高级中学异址新建项目(变更)审批请示》 (略) (略) 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收悉。经审查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前郭县经济开发区内,松原大路以北,铂金路以南,成吉思汗大街以东,娜仁大街以西,项目东、南、西、北侧均为耕地。项目建设所占用土地为国有教育用地。项目总用地面积*m2,总建筑面积83092.03㎡,主要包括食堂、报告厅1栋,体育馆1栋,宿舍楼3栋等配套附属工程。该项目设有物理实验室、化学实验室和生物实验室。项目建成后,每年级招生1200人,共计招生3600人,共办设72个教学班。项目总投资52037.41万元,环保投资97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1.87%。

该项目符合吉林前郭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及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必须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弃物分别进行有效治理,防止项目产生的污染影响周边环境。

(二)项目产生的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实验废水经酸碱中和处理后,与 (略) 政污水管 (略) 江南污水处理厂处理,确保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三)该项目化学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橱集中于一根专用竖井于屋顶排放,确保废气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烟气经独立烟道高空外排,排气筒高出楼顶1m,确保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四)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营运期噪声主要为进出车辆噪声、设备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风机、水泵设备底座加装减震座,风机进出口设软接头,限制车速、禁止鸣笛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标准要求。

(五)该项目实验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医务室医疗垃圾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餐厨余物、隔油池废油放于餐饮垃圾桶中,委托有相关经营许可证的合法单位定期清运;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六)危废暂存间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设计,做好防雨、防腐和防渗措施并设置标识,以避免污染地下水现象发生。

(七)该项目取暖采用集中供热。

(八)加强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开展环境风险经常性演练,确保各项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三、认真执行“三同时”和环保验收制度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程序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通过验收后方可投产使用。建设单位应制定详细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在我局进行备案。

四、项目如有变化应注意的事项

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略) 生态环境局前郭县分局

2023年4月10日

抄送: (略) (略)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第五高级中学

印发机关: (略) 生态环境局前郭县分局

2023年4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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