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对泸州亚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旧塑料工程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对泸州亚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旧塑料工程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略) 生态环境局
对泸州 (略) 废旧塑料工程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要件审查,2023年4月14日我局对泸州 (略) 废旧塑料工程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4月14日-2023年4月24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 系 人:陈勇
联系电话:0830-*
通讯地址: (略) 江阳区政务服务中心3C05窗口
序号 | 中文名称 | 备注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泸州 (略) | |
行政相对人代码-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AC0B7D6XY | |
行政相对人代码-2 (工商注册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3(组织机构代码) | ||
行政相对人代码-4(税务登记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5(事业单位证书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张兆振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泸市环江阳建函〔2023〕5号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证书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废旧塑料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许可编号 | ||
许可内容 |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废旧塑料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 批复 泸州 (略) : 你单位报送的《废旧塑料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申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泸州国家高新区江南科技产业园区惠园路228号。建设内容:租用四川 (略) 厂房(建筑面积1500m2),购置拆包机、脱标机、破碎机、清洗槽、风选机等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建设2条废旧塑料破碎、清洗加工生产线,设计达到年加工3万吨废旧塑料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5万元。 该项目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建设内容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运行,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同意报告表结论。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项目施工和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施工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施工噪声、施工粉尘,落实施工期废水和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二)落实好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循环使用,循环废水无法使用时需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定期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生活废水经预处理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三)落实好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排放的废气污染物需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二级标准。 (四)落实好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各类产生噪声的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落实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加强各类固体废弃物在收集、暂存、转运和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二次污染。 三、项目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四、项目建设完成后,在实际排污之前按要求履行排污许可手续。 五、按要求落实好项目环保竣工验收。 六、泸州国家高新区江南科技产业园管委会、 (略) 江阳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管理。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3/4/14 | |
有效期自 | 2023/4/14 | |
有效期至 | 2099/12/31(长期) | |
许可机关 | (略) 生态环境局 | |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0A | |
当前状态 | 有效 | |
数据来源单位 | (略) 江阳生态环境局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B*C | |
备注 |
序号 | 中文名称 | 备注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略) (略) | |
行政相对人代码-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85L | |
行政相对人代码-2 (工商注册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3(组织机构代码) | ||
行政相对人代码-4(税务登记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5(事业单位证书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宋长伟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泸市环江阳建函〔2023〕6号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证书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正华印务印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许可编号 | ||
许可内容 |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正华印务印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略) : 你单位报送的《 (略) 正华印务印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申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 (略) 国家高新区江南科技产业园创新路136号。建设内容:租赁生产厂房590平方米,购置1台六开四色冠华胶印机、1台对开单色胶印机、3台六开单色打码印刷机及其配套后加工设备,设计年加工能力为纸张印刷1800万张,书刊印刷10万本。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7万元。 该项目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建设内容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运行,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同意报告表结论。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项目施工和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施工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施工噪声、施工粉尘,落实施工期废水和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二)落实好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三)落实好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排放的废气污染物需达到《 (略) 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控制要求。 (四)落实好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各类产生噪声的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落实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加强各类固体废弃物在收集、暂存、转运和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二次污染;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三、项目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四、项目建设完成后,在实际排污之前按要求履行排污许可手续。 五、按要求落实好项目环保竣工验收。 六、请泸州国家高新区江南科技产业园管委会、 (略) 江阳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管理。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3/4/14 | |
有效期自 | 2023/4/14 | |
有效期至 | 2099/12/31(长期) | |
许可机关 | (略) 生态环境局 | |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0A | |
当前状态 | 有效 | |
数据来源单位 | (略) 江阳生态环境局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B*C | |
备注 |
(略) 生态环境局
对泸州 (略) 废旧塑料工程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要件审查,2023年4月14日我局对泸州 (略) 废旧塑料工程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4月14日-2023年4月24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 系 人:陈勇
联系电话:0830-*
通讯地址: (略) 江阳区政务服务中心3C05窗口
序号 | 中文名称 | 备注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泸州 (略) | |
行政相对人代码-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AC0B7D6XY | |
行政相对人代码-2 (工商注册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3(组织机构代码) | ||
行政相对人代码-4(税务登记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5(事业单位证书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张兆振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泸市环江阳建函〔2023〕5号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证书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废旧塑料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许可编号 | ||
许可内容 |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废旧塑料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 批复 泸州 (略) : 你单位报送的《废旧塑料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申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泸州国家高新区江南科技产业园区惠园路228号。建设内容:租用四川 (略) 厂房(建筑面积1500m2),购置拆包机、脱标机、破碎机、清洗槽、风选机等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建设2条废旧塑料破碎、清洗加工生产线,设计达到年加工3万吨废旧塑料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5万元。 该项目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建设内容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运行,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同意报告表结论。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项目施工和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施工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施工噪声、施工粉尘,落实施工期废水和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二)落实好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循环使用,循环废水无法使用时需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定期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生活废水经预处理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三)落实好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排放的废气污染物需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二级标准。 (四)落实好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各类产生噪声的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落实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加强各类固体废弃物在收集、暂存、转运和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二次污染。 三、项目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四、项目建设完成后,在实际排污之前按要求履行排污许可手续。 五、按要求落实好项目环保竣工验收。 六、泸州国家高新区江南科技产业园管委会、 (略) 江阳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管理。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3/4/14 | |
有效期自 | 2023/4/14 | |
有效期至 | 2099/12/31(长期) | |
许可机关 | (略) 生态环境局 | |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0A | |
当前状态 | 有效 | |
数据来源单位 | (略) 江阳生态环境局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B*C | |
备注 |
序号 | 中文名称 | 备注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略) (略) | |
行政相对人代码-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85L | |
行政相对人代码-2 (工商注册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3(组织机构代码) | ||
行政相对人代码-4(税务登记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5(事业单位证书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宋长伟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泸市环江阳建函〔2023〕6号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证书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正华印务印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许可编号 | ||
许可内容 |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正华印务印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略) : 你单位报送的《 (略) 正华印务印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申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 (略) 国家高新区江南科技产业园创新路136号。建设内容:租赁生产厂房590平方米,购置1台六开四色冠华胶印机、1台对开单色胶印机、3台六开单色打码印刷机及其配套后加工设备,设计年加工能力为纸张印刷1800万张,书刊印刷10万本。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7万元。 该项目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建设内容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运行,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同意报告表结论。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项目施工和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施工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施工噪声、施工粉尘,落实施工期废水和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二)落实好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三)落实好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排放的废气污染物需达到《 (略) 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控制要求。 (四)落实好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各类产生噪声的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落实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加强各类固体废弃物在收集、暂存、转运和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二次污染;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三、项目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四、项目建设完成后,在实际排污之前按要求履行排污许可手续。 五、按要求落实好项目环保竣工验收。 六、请泸州国家高新区江南科技产业园管委会、 (略) 江阳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管理。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3/4/14 | |
有效期自 | 2023/4/14 | |
有效期至 | 2099/12/31(长期) | |
许可机关 | (略) 生态环境局 | |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0A | |
当前状态 | 有效 | |
数据来源单位 | (略) 江阳生态环境局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B*C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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