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2023-04-14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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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2023-04-1417:04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有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永 (略) 退火炉技改项目

(略) 北苑街道北苑路310号

(略) 永 (略)

现企业投资60万元,淘汰原退火炉配套的煤气发生炉,将退火炉所需燃料由原煤改为天然气。建设规模、设备、工艺等与原环评保持一致。

未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环保防护措施。

废气:废气收集后经一根15米以上排气筒高空排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4月21日

联 系 人: (略) 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行政审批与辐射科

联系电话:0579-*

传真:0579-*

电子邮件:*@*63.com

通讯地址: (略) 望道路3 (略) 行政服务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有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永 (略) 退火炉技改项目

(略) 北苑街道北苑路310号

(略) 永 (略)

现企业投资60万元,淘汰原退火炉配套的煤气发生炉,将退火炉所需燃料由原煤改为天然气。建设规模、设备、工艺等与原环评保持一致。

未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环保防护措施。

废气:废气收集后经一根15米以上排气筒高空排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4月21日

联 系 人: (略) 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行政审批与辐射科

联系电话:0579-*

传真:0579-*

电子邮件:*@*63.com

通讯地址: (略) 望道路3 (略) 行政服务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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