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区骆驼街道九龙大道西片区(集成电路产业园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镇海区骆驼街道九龙大道西片区(集成电路产业园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为进—步 (略) 总体规划, (略) 建设,根据《城乡规划法》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镇海区骆驼街道九龙大道西片区(集成电路产业园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为广泛征求社会 (略) 民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在规划报送审批之前,我局将规划草案予以公示。根据《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中有关条款的规定,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14日一2023年5月13日,共计30天。在此期间, (略) 民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通讯地址: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海分局(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789号,邮编:*)
联系电话:0574-*
邮箱:*@*63.com
批前公示公众意见表
1、总则
1.1规划背景
随着镇海区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集成电路产业园建设的提出,骆驼街道九龙大道西片区需从区域协调角度出发,调整片区的发展目标及定位,优化整体的空间布局。为适应新的发展要求及满足规划片区开发建设的需求,为建设管理提供有效依据,特开展本次镇海区骆驼街道九龙大道西片区(集成电路产业园南区)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1.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4月23日第二次修正)
(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第三次修正)
(5)《土地复垦条例》
(6)《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7)《 (略) 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4)
(8)《镇海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在编)
(9)《镇海区集成电路产业园产业及空间规划研究》
(10)《镇海区集成电路产业园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实施方案》
(11)其他相关规划及研究
1.3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的范围东至九龙大道,北至宁波绕城高速,西、南至镇海区行政边界,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15.14公顷。
1.4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 (略) 镇海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保持一致。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规划基准年为2022年。
1.5规划成果
本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技术管理文件和附件三大部分。法定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控制内容,包括法定文本和法定图件;技术管理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控制内容,包括技术管理文本、图纸和地块图则;附件是对规划内容和规划过程的必要补充和说明,包括规划编制与修改情况说明、会议纪要等。
1.6法律效力
本 (略) 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并自公布日起实施。本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1.7其他规定
规划实施和管理中一般应遵守技术管理文件的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按照《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2、功能定位和空间结构
2.1功能定位
集成电路产业园整体以特色工艺集成电路芯片、模组、材料及终端应用智造为产业主导,建设集“研发—制造—封装测试—终端应用—配套休闲”于一体的集成电路研发智造产业园。本片区作为集成电路产业园南区,主要承担终端应用研发制造、配套休闲等功能。
2.2发展目标
通过上层次规划及周边区域整体发展导向,结合新时代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要求,奋力将规划片区打造为长三角特色集成电路智造极, (略) “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
2.3发展规模
本次规划建设用地面积267.29公顷。
2.4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一芯一带两轴三区”的总体功能布局结构。
“一芯”:依托轨道九龙大道站TOD开发,结合集中绿地、景观水面、配套设施,设置园区绿芯;
“一带”:沿林周路及滨水空间打造汇水休闲景观带;
“两轴”:九龙大道产业空间发展轴、 (略) 功能发展轴;
“三区”:结合产业布局设置终端应用产业区、研发创新服务区、高端制造小微园区。
3、街区划分
规划对九龙大道西片区规划范围内用地划分为ZH08-04-01、ZH08-04-02两个街区。
九龙大道西片区总用地面积315.14公顷,总建设容量为351.73万平方米,其中保留的建设容量31.75万平方米,新建的建设容量319.98万平方米。
4、用地规划
4.1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6.04公顷, (略) 建设用地的2.26%,其中二类居住用地与商业混合用地中二类住宅用地2.02公顷,其他居住用地与商业混合用地中其他居住用地4.02公顷。
4.2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4.05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52%。其中二类居住用地与商业混合用地中商业用地0.87公顷,其他居住用地与商业混合用地中商业用地1.72公顷,商业商务混合用地0.84公顷及加油加气站用地0.62公顷。
4.3工业用地
规划工业用地160.55公顷, (略) 建设用地的60.24%。其中规划一类工业用地87.36公顷,规划科研用地或一类工业用地43.62公顷,规划二类工业用地或一类工业用地29.57公顷。
4.4其他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包括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水域、农林用地等。
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本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按配套类别按照十五分钟、十分钟及五分钟生活圈要求进行分级配置,考虑到本规划片区的用地性质和功能定位的特殊性,主要设置为产业发展配套的生活性服务设施,包括职工宿舍、食堂、便利店、停车场、公共厕所等,主要依托产业园区的建设进行相应配套。
6、绿地水系
6.1绿地系统
规划片区内绿地由公园绿地和防护绿地组成。规划绿地36.52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3.70%,其中公园绿地23.80公顷,防护绿地12.72公顷。
6.2水系
庄桥河: (略) 主干河道,位于规划区域西侧,为南北走向河道,河道平均河面宽度30米;
英雄河: (略) 主干河道,位于规划区域东侧,为南北走向河道,河道平均河面宽度30米;
十八湾河: (略) 主干河道,位于规划区域中部,为东西走向河道,河道平均河面宽度30米;
浜子港: (略) 主干河道,位于规划区域南侧,为东西走向河道,河道平均河面宽度40米;
中大河: (略) 主干河道,位于规划区域北侧,为东西走向河道,河道平均河面宽度40米;
支流: (略) 支河,规划宽度10-15米不等,其中现状宽度小于10m的河道规划按不小于10m 的河道宽度控制。
7、道路交通规划
规划片区内规划道路分为高速公路、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五级;规划道路红线宽度20~73.5米。
(1)高速公路
为宁波绕城高速公路,道路主线段车行红线宽35米/42.5米。
(2)快速路
为规划九龙大道快速路,地面辅道道路红线宽度46~73.5米。
(3)主干道
为规划荣吉路、镇新西路(镇海大道)、林周路,其中荣吉路红线宽度44米,镇新西路(镇海大道)红线宽度44米,林周路红线宽度36米。
(4)次干路
为规划的规划一路、三星路、通和东路,其中规划一路红线宽度36米,三星路地面道路红线宽度为24米,上跨绕城高速段道路红线宽26米,通和东路红线宽度36米。
(5)支路
规划范围内支路红线宽度为20~24米。
8、防灾规划
8.1消防
(1)消防水源规划
消 (略) 市政给水管网供水为主,积极利用河道等天然水体资源。
市政道路室外消火栓间距不超过120米,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米。道路宽度超过60米时应双侧布置,并宜靠近十字路口。消火栓的设置应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在地块开发和道路建设时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2)消防配套设施规划
消防通道的建设管理应保证消防车通道通畅、安全。加强消防通信、消防用水及供电的可靠性,根据相关规范要求,高层建筑应保证两路进水及两路10kV供电要求。
8.2抗震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的规定,本规划区的地震动参数为0.10g(Ⅶ度)。
为进—步 (略) 总体规划, (略) 建设,根据《城乡规划法》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镇海区骆驼街道九龙大道西片区(集成电路产业园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为广泛征求社会 (略) 民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在规划报送审批之前,我局将规划草案予以公示。根据《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中有关条款的规定,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14日一2023年5月13日,共计30天。在此期间, (略) 民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通讯地址: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海分局(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789号,邮编:*)
联系电话:0574-*
邮箱:*@*63.com
批前公示公众意见表
1、总则
1.1规划背景
随着镇海区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集成电路产业园建设的提出,骆驼街道九龙大道西片区需从区域协调角度出发,调整片区的发展目标及定位,优化整体的空间布局。为适应新的发展要求及满足规划片区开发建设的需求,为建设管理提供有效依据,特开展本次镇海区骆驼街道九龙大道西片区(集成电路产业园南区)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1.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4月23日第二次修正)
(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第三次修正)
(5)《土地复垦条例》
(6)《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7)《 (略) 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4)
(8)《镇海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在编)
(9)《镇海区集成电路产业园产业及空间规划研究》
(10)《镇海区集成电路产业园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实施方案》
(11)其他相关规划及研究
1.3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的范围东至九龙大道,北至宁波绕城高速,西、南至镇海区行政边界,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15.14公顷。
1.4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 (略) 镇海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保持一致。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规划基准年为2022年。
1.5规划成果
本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技术管理文件和附件三大部分。法定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控制内容,包括法定文本和法定图件;技术管理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控制内容,包括技术管理文本、图纸和地块图则;附件是对规划内容和规划过程的必要补充和说明,包括规划编制与修改情况说明、会议纪要等。
1.6法律效力
本 (略) 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并自公布日起实施。本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1.7其他规定
规划实施和管理中一般应遵守技术管理文件的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按照《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2、功能定位和空间结构
2.1功能定位
集成电路产业园整体以特色工艺集成电路芯片、模组、材料及终端应用智造为产业主导,建设集“研发—制造—封装测试—终端应用—配套休闲”于一体的集成电路研发智造产业园。本片区作为集成电路产业园南区,主要承担终端应用研发制造、配套休闲等功能。
2.2发展目标
通过上层次规划及周边区域整体发展导向,结合新时代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要求,奋力将规划片区打造为长三角特色集成电路智造极, (略) “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
2.3发展规模
本次规划建设用地面积267.29公顷。
2.4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一芯一带两轴三区”的总体功能布局结构。
“一芯”:依托轨道九龙大道站TOD开发,结合集中绿地、景观水面、配套设施,设置园区绿芯;
“一带”:沿林周路及滨水空间打造汇水休闲景观带;
“两轴”:九龙大道产业空间发展轴、 (略) 功能发展轴;
“三区”:结合产业布局设置终端应用产业区、研发创新服务区、高端制造小微园区。
3、街区划分
规划对九龙大道西片区规划范围内用地划分为ZH08-04-01、ZH08-04-02两个街区。
九龙大道西片区总用地面积315.14公顷,总建设容量为351.73万平方米,其中保留的建设容量31.75万平方米,新建的建设容量319.98万平方米。
4、用地规划
4.1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6.04公顷, (略) 建设用地的2.26%,其中二类居住用地与商业混合用地中二类住宅用地2.02公顷,其他居住用地与商业混合用地中其他居住用地4.02公顷。
4.2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4.05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52%。其中二类居住用地与商业混合用地中商业用地0.87公顷,其他居住用地与商业混合用地中商业用地1.72公顷,商业商务混合用地0.84公顷及加油加气站用地0.62公顷。
4.3工业用地
规划工业用地160.55公顷, (略) 建设用地的60.24%。其中规划一类工业用地87.36公顷,规划科研用地或一类工业用地43.62公顷,规划二类工业用地或一类工业用地29.57公顷。
4.4其他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包括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水域、农林用地等。
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本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按配套类别按照十五分钟、十分钟及五分钟生活圈要求进行分级配置,考虑到本规划片区的用地性质和功能定位的特殊性,主要设置为产业发展配套的生活性服务设施,包括职工宿舍、食堂、便利店、停车场、公共厕所等,主要依托产业园区的建设进行相应配套。
6、绿地水系
6.1绿地系统
规划片区内绿地由公园绿地和防护绿地组成。规划绿地36.52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3.70%,其中公园绿地23.80公顷,防护绿地12.72公顷。
6.2水系
庄桥河: (略) 主干河道,位于规划区域西侧,为南北走向河道,河道平均河面宽度30米;
英雄河: (略) 主干河道,位于规划区域东侧,为南北走向河道,河道平均河面宽度30米;
十八湾河: (略) 主干河道,位于规划区域中部,为东西走向河道,河道平均河面宽度30米;
浜子港: (略) 主干河道,位于规划区域南侧,为东西走向河道,河道平均河面宽度40米;
中大河: (略) 主干河道,位于规划区域北侧,为东西走向河道,河道平均河面宽度40米;
支流: (略) 支河,规划宽度10-15米不等,其中现状宽度小于10m的河道规划按不小于10m 的河道宽度控制。
7、道路交通规划
规划片区内规划道路分为高速公路、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五级;规划道路红线宽度20~73.5米。
(1)高速公路
为宁波绕城高速公路,道路主线段车行红线宽35米/42.5米。
(2)快速路
为规划九龙大道快速路,地面辅道道路红线宽度46~73.5米。
(3)主干道
为规划荣吉路、镇新西路(镇海大道)、林周路,其中荣吉路红线宽度44米,镇新西路(镇海大道)红线宽度44米,林周路红线宽度36米。
(4)次干路
为规划的规划一路、三星路、通和东路,其中规划一路红线宽度36米,三星路地面道路红线宽度为24米,上跨绕城高速段道路红线宽26米,通和东路红线宽度36米。
(5)支路
规划范围内支路红线宽度为20~24米。
8、防灾规划
8.1消防
(1)消防水源规划
消 (略) 市政给水管网供水为主,积极利用河道等天然水体资源。
市政道路室外消火栓间距不超过120米,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米。道路宽度超过60米时应双侧布置,并宜靠近十字路口。消火栓的设置应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在地块开发和道路建设时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2)消防配套设施规划
消防通道的建设管理应保证消防车通道通畅、安全。加强消防通信、消防用水及供电的可靠性,根据相关规范要求,高层建筑应保证两路进水及两路10kV供电要求。
8.2抗震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的规定,本规划区的地震动参数为0.10g(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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