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东基地环境监测站实验室改造、采购小型采样设备、采购试剂、耗材和标准样品项目二次比选公告
宁东基地环境监测站实验室改造、采购小型采样设备、采购试剂、耗材和标准样品项目二次比选公告
宁夏 (略) 受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环境监测站的委托,就宁东基地环境监测站实验室改造、采购小型采样设备、采购试剂、耗材和标准样品项目采用比选方式进行招标。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宁东基地环境监测站实验室改造、采购小型采样设备、采购试剂、耗材和标准样品项目
二、采购编号:ZC-YC-*
三、采购内容:
第1包:实验室改造(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比选文件)
四、采购预算:
第1包:*.00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提供声明函原件);
4.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比选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5.应选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6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供应商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3年4月17日至2022年4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将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扫描后发送至邮箱(*@*q.com)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领取比选文件电子版。
八、接受比选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1.比选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3年4月24日下午14时00分
2.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3年4月24日下午14时30分
3.比选地点: (略) 金凤区宁安大街490号IBI育成中心一期一号楼504室
递交比选文件时现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直接参与比选可不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但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文件)。
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文件不符合要求的也将被拒收。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招标公告在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官方网站(http://**)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比选人: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环境监测站
地 址: (略) 宁东镇
联系人:温雪山
联系电话:0951-*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 (略)
地 址: (略) 金凤区宁安大街490号IBI育成中心一期一号楼504室
联系人:潘洋
电 话:0951-*
邮 箱:*@*q.com
2023年4月14日
宁夏 (略) 受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环境监测站的委托,就宁东基地环境监测站实验室改造、采购小型采样设备、采购试剂、耗材和标准样品项目采用比选方式进行招标。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宁东基地环境监测站实验室改造、采购小型采样设备、采购试剂、耗材和标准样品项目
二、采购编号:ZC-YC-*
三、采购内容:
第1包:实验室改造(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比选文件)
四、采购预算:
第1包:*.00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提供声明函原件);
4.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比选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5.应选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6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供应商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3年4月17日至2022年4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将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扫描后发送至邮箱(*@*q.com)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领取比选文件电子版。
八、接受比选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1.比选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3年4月24日下午14时00分
2.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3年4月24日下午14时30分
3.比选地点: (略) 金凤区宁安大街490号IBI育成中心一期一号楼504室
递交比选文件时现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直接参与比选可不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但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文件)。
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文件不符合要求的也将被拒收。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招标公告在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官方网站(http://**)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比选人: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环境监测站
地 址: (略) 宁东镇
联系人:温雪山
联系电话:0951-*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 (略)
地 址: (略) 金凤区宁安大街490号IBI育成中心一期一号楼504室
联系人:潘洋
电 话:0951-*
邮 箱:*@*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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