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阳申龙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专用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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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洛阳申龙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专用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洛环涧审[2023]1号

关于洛阳申龙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专用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洛阳申 (略) :

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9LFH4X6N)委托洛阳 (略) 编制的《洛阳申 (略) 专用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书》)、专家技术评审意见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已在我单位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洛阳高新区辛店片区纬一路与柳杉街交汇处,建设1座新能源改装汽车生产基地,基地总占地312亩,建设制件焊装车间、涂装车间、总装车间、试制试验中心、检测调试车间,以及配套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总建筑面积*.58m2,实现年产8000辆新能源专用车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60万元。

二、《报告书》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分局批准该《报告书》, (略) 按照《报告书》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三、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四、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的措施。

(二)依据《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按《报告书》要求,配套建设各项废气污染治理措施,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该项目制件焊装车间切割烟尘经设备自带吹吸尘装置+高效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CO2焊接烟尘经吸气臂+高效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涂装车间中涂漆、面漆及清漆喷漆室(含流平及热闪干)废气经干式纸盒过滤器+沸石转轮吸附浓缩+RTO燃烧装置处理后由30m高排气筒排放,电泳、胶、中涂漆、清漆烘干室废气与沸石转轮脱附废气共用1套RTO燃烧装置焚烧净化,点补、调漆间、洗枪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由喷漆废气排气筒排放,加热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后由1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试制试验中心CO2焊接烟尘经吸气臂+高效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检测调试车间点补废气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经负压抽风+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锅炉(2用1备)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后由3根8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高空排放。

切割、焊接废气中颗粒物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涂装车间二*苯、非*烷总烃排放应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表1要求,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其他炉窑限值要求;危废暂存间废气排放应满足《 (略) 环境污染防治攻坚领导小组办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的要求;锅炉废气颗粒物、SO2、NOx排放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标准;食堂油烟排放应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大型规模标准要求。

2.废水。项目要采用“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对各种废水分类进行处理。

该项目污染物含量高的模具清洗废水、脱脂废液、硅烷化洗槽液、硅烷化水洗废水、电泳洗槽液、打磨废水等涂装废液采取絮凝沉淀+气浮预处理,处理后和脱脂水洗废水、电泳水洗废水、淋雨试验废水等混合采用絮凝沉淀+气浮工艺进行处理,然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生化处理系统生化处理,采取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的处理工艺,最终与各冷却循环水系统排污水、锅炉排污水及浓盐水等清洁废水一起经厂区污水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涧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应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涧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确保各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要按危废管理办法进行收集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建设;严格执行危险废物储存、转移的相关要求,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废要合法合规处置,不得随意倾倒。

(四)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加强管理及设备日常维护,防止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五)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监测计划,定期对废气、废水、地下水、土壤、噪声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六)如果今 (略) 颁布新的标准,届时你单位应按新的标准执行。

五、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制定污染事故应急防范预案,加强日常管理,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六、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必须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设完成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2023年4月14日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 (略) 涧西区安徽路53号涧西区政府综合办公楼3楼,邮编:*

联系电话:0379-*


洛环涧审[2023]1号

关于洛阳申龙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专用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洛阳申 (略) :

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9LFH4X6N)委托洛阳 (略) 编制的《洛阳申 (略) 专用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书》)、专家技术评审意见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已在我单位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洛阳高新区辛店片区纬一路与柳杉街交汇处,建设1座新能源改装汽车生产基地,基地总占地312亩,建设制件焊装车间、涂装车间、总装车间、试制试验中心、检测调试车间,以及配套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总建筑面积*.58m2,实现年产8000辆新能源专用车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60万元。

二、《报告书》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分局批准该《报告书》, (略) 按照《报告书》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三、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四、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的措施。

(二)依据《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按《报告书》要求,配套建设各项废气污染治理措施,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该项目制件焊装车间切割烟尘经设备自带吹吸尘装置+高效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CO2焊接烟尘经吸气臂+高效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涂装车间中涂漆、面漆及清漆喷漆室(含流平及热闪干)废气经干式纸盒过滤器+沸石转轮吸附浓缩+RTO燃烧装置处理后由30m高排气筒排放,电泳、胶、中涂漆、清漆烘干室废气与沸石转轮脱附废气共用1套RTO燃烧装置焚烧净化,点补、调漆间、洗枪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由喷漆废气排气筒排放,加热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后由1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试制试验中心CO2焊接烟尘经吸气臂+高效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检测调试车间点补废气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经负压抽风+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锅炉(2用1备)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后由3根8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高空排放。

切割、焊接废气中颗粒物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涂装车间二*苯、非*烷总烃排放应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表1要求,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其他炉窑限值要求;危废暂存间废气排放应满足《 (略) 环境污染防治攻坚领导小组办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的要求;锅炉废气颗粒物、SO2、NOx排放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标准;食堂油烟排放应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大型规模标准要求。

2.废水。项目要采用“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对各种废水分类进行处理。

该项目污染物含量高的模具清洗废水、脱脂废液、硅烷化洗槽液、硅烷化水洗废水、电泳洗槽液、打磨废水等涂装废液采取絮凝沉淀+气浮预处理,处理后和脱脂水洗废水、电泳水洗废水、淋雨试验废水等混合采用絮凝沉淀+气浮工艺进行处理,然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生化处理系统生化处理,采取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的处理工艺,最终与各冷却循环水系统排污水、锅炉排污水及浓盐水等清洁废水一起经厂区污水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涧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应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涧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确保各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要按危废管理办法进行收集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建设;严格执行危险废物储存、转移的相关要求,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废要合法合规处置,不得随意倾倒。

(四)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加强管理及设备日常维护,防止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五)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监测计划,定期对废气、废水、地下水、土壤、噪声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六)如果今 (略) 颁布新的标准,届时你单位应按新的标准执行。

五、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制定污染事故应急防范预案,加强日常管理,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六、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必须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设完成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2023年4月14日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 (略) 涧西区安徽路53号涧西区政府综合办公楼3楼,邮编:*

联系电话:0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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