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审批公示:海东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国网青海海东供电公司110kV互金线07#-09#等4处高跨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拟审批公示:海东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国网青海海东供电公司110kV互金线07#-09#等4处高跨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拟审批公示:海东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国网青海海东供电公司110kV互金线07#-09#等4处高跨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110kV互金线07#-09#等4处高跨改造项目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0日-2023年4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平安区乐都路100号
联系电话:0972-*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1 | (略) 110kV互金线07#-09#等4处高跨改造项目 | 互助 (略) 道以西,X252县道以东区域 | 海东 (略) | 青海焕鑫环境 (略) | 该项目位于互助 (略) 道以西,X252县道以东区域,总投资为428.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10kV互金线07#-09#改造段、110kV互金线18#-24#改造段、110kV互金线51#-53#改造段、110kV互金线69#-74#改造段,改造线路全长3.627km,新建杆塔18 基,拆除杆塔 17 基。 | 1.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民房已有设施;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收利用,不外排。 2.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过程通过定期洒水减少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施工方式,减少施工裸露面积和土石方临时堆放产生的扬尘,施工物料集中堆放,采取封闭措施,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废料及其他施工垃圾;施工期间使用符合标准的油品并保证燃油发电机组处于正常运转工作,确保燃油发电机组运转过程中废气达标排放;气象预报风速达到四级以上或者出现重污染天气状况时,禁止土方作业。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施工期优化施工时间和方式,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机械设备和车辆进行施工,并采取减震、隔音等降噪措施,施工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限值要求。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限值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措施。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就近生活垃圾填埋场,不得随意堆放,避免二次污染;对产生的施工废料,要尽快回收和利用其中的有用部分,剩余施工废料要及时清运或做妥善处置,不宜长时间堆放,不得在建筑工地外擅自堆放,做到工序完工场地清洁。运行期产生的旧金具及绝缘子等 (略) 物资部门回收处理。 5.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划定施工区域界限,严格控制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的活动范围;要尽量少占临时用地、少破坏植被,并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以免造成土壤与植被的大面积破坏;优化临时占地布局,施工便道充分利用现有道路;施工过程中对表土进行剥离养护,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植被覆盖度应与周围未扰动区域基本一致。 6.严格落实电磁环境保护措施。运营期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限值要求。 7.项目建设及运行管理中,你公司应根据公众的反映,进一步加强与公众的沟通,切实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消除公众疑虑,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 报告表 |
拟审批公示:海东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国网青海海东供电公司110kV互金线07#-09#等4处高跨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110kV互金线07#-09#等4处高跨改造项目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0日-2023年4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平安区乐都路100号
联系电话:0972-*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1 | (略) 110kV互金线07#-09#等4处高跨改造项目 | 互助 (略) 道以西,X252县道以东区域 | 海东 (略) | 青海焕鑫环境 (略) | 该项目位于互助 (略) 道以西,X252县道以东区域,总投资为428.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10kV互金线07#-09#改造段、110kV互金线18#-24#改造段、110kV互金线51#-53#改造段、110kV互金线69#-74#改造段,改造线路全长3.627km,新建杆塔18 基,拆除杆塔 17 基。 | 1.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民房已有设施;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收利用,不外排。 2.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过程通过定期洒水减少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施工方式,减少施工裸露面积和土石方临时堆放产生的扬尘,施工物料集中堆放,采取封闭措施,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废料及其他施工垃圾;施工期间使用符合标准的油品并保证燃油发电机组处于正常运转工作,确保燃油发电机组运转过程中废气达标排放;气象预报风速达到四级以上或者出现重污染天气状况时,禁止土方作业。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施工期优化施工时间和方式,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机械设备和车辆进行施工,并采取减震、隔音等降噪措施,施工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限值要求。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限值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措施。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就近生活垃圾填埋场,不得随意堆放,避免二次污染;对产生的施工废料,要尽快回收和利用其中的有用部分,剩余施工废料要及时清运或做妥善处置,不宜长时间堆放,不得在建筑工地外擅自堆放,做到工序完工场地清洁。运行期产生的旧金具及绝缘子等 (略) 物资部门回收处理。 5.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划定施工区域界限,严格控制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的活动范围;要尽量少占临时用地、少破坏植被,并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以免造成土壤与植被的大面积破坏;优化临时占地布局,施工便道充分利用现有道路;施工过程中对表土进行剥离养护,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植被覆盖度应与周围未扰动区域基本一致。 6.严格落实电磁环境保护措施。运营期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限值要求。 7.项目建设及运行管理中,你公司应根据公众的反映,进一步加强与公众的沟通,切实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消除公众疑虑,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 报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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